申萬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萬菱信多元配置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托管協議
申萬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萬菱信多元配置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ETF-FOF)
托管協議
基金管理人:申萬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萬菱信多元配置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托管協議
目錄
一、基金托管協議當事人1
二、基金托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2
三、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yè)務監(jiān)督和核查3
四、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yè)務核查10
五、基金財產保管11
六、指令的發(fā)送、確認和執(zhí)行11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16
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22
九、基金收益分配31
十、信息披露32
十一、基金費用33
十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保管36
十三、基金有關文件和檔案的保存37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換37
十五、禁止行為39
十六、基金托管協議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40
十七、違約責任43
十八、爭議解決方式44
十九、基金托管協議的效力44
二十、基金托管協議的簽訂44
申萬菱信多元配置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托管協議
一、基金托管協議當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申萬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號11層
法定代表人:陳曉升
設立日期:2004年1月15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基金字【2003】
144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壹億伍仟萬元人民幣
存續(xù)期限:持續(xù)經營
聯系電話:+86-21-23261188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qū)復興門內大街55號(100032)
法定代表人:廖林
電話:(010)66105799
傳真:(010)66105798
聯系人:郭明
成立時間:1984年1月1日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人民幣35,640,625.71萬元
批準設立機關和設立文號:國務院《關于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
能的決定》(國發(fā)[1983]146號)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經營范圍:辦理人民幣存款、貸款;同業(yè)拆借業(yè)務;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
承兌、貼現、轉貼現;各類匯兌業(yè)務;代理資金清算;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
申萬菱信多元配置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托管協議
代理銷售業(yè)務;代理發(fā)行、代理承銷、代理兌付政府債券;代收代付業(yè)務;代理
證券資金清算業(yè)務(銀證轉賬);保險兼業(yè)代理業(yè)務;代理政策性銀行、外國政
府和國際金融機構貸款業(yè)務;保管箱服務;發(fā)行金融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
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企業(yè)年金托管業(yè)務;企業(yè)年金受托管理服務、年金賬戶管
理服務;開放式基金的注冊登記、認購、申購和贖回業(yè)務;資信調查、咨詢、見
證業(yè)務;貸款承諾;企業(yè)、個人財務顧問服務;組織或參加銀團貸款;外匯存款;
外匯貸款;外幣兌換;出口托收及進口代收;外匯票據承兌和貼現;外匯借款;
外匯擔保;發(fā)行、代理發(fā)行、買賣或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自營、
代客外匯買賣;外匯金融衍生業(yè)務;銀行卡業(yè)務;電話銀行、網上銀行、手機銀
行業(yè)務;辦理結匯、售匯業(yè)務;經國務院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yè)務。
二、基金托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
訂立本協議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
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內
容與格式準則第7號<托管協議的內容與格式〉》、《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
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第2號——基金
中基金指引》、《申萬菱信多元配置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基金
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
訂立本協議的目的是明確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在基金財產的保管、
投資運作、凈值計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監(jiān)督等有關事宜中的權利、義
務及職責,確?;鹭敭a的安全,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充分保護基金份額持有
人合法權益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本協議所使用的詞語或簡稱與其在《基金合同》的釋
義部分具有相同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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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機制實施期間的相關安排見基金合同和招募
說明書的規(guī)定。
三、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yè)務監(jiān)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行為行使監(jiān)督權
1、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下述基
金投資范圍、投資對象進行監(jiān)督。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經中國證監(jiān)會核準或
注冊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含LOF、ETF、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貨基金和黃
金ETF)、QDII基金、香港互認基金、公開募集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公募REITs))、
國內依法發(fā)行或上市的股票(含主板、創(chuàng)業(yè)板、科創(chuàng)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jiān)會核準
或注冊上市的股票、存托憑證)、港股通標的證券(包括股票和ETF)、債券(包
括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企業(yè)債、公司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
融資券、次級債、地方政府債、政府支持機構債、政府支持債券、可轉換債券(含
可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債券及其他經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投資的債券)、資產
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同業(yè)存單、貨幣市場工具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
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相關規(guī)定。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包括但不限于股指期貨、
國債期貨、股票期權、股指期權等,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
入投資范圍。
2、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下述基金
投融資比例進行監(jiān)督:
(1)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基金的投資資產配置比
例為:本基金投資于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份額的資產不低于本基金資產
的80%,投資于ETF的比例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股票(含存托憑證)、
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權益類資產的投資比例為基金資產的5-30%,其中投
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比例不超過股票資產的50%。投資于貨幣市場基金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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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超過基金資產的15%;投資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認基金的比例合計不超過
基金資產的20%,投資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貨基金和黃金ETF)的比例合計
不得超過基金資產的10%。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
款等。
其中,計入權益類資產中的混合型基金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基金類型:
1)基金合同中明確約定股票(含存托憑證)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60%以上;
2)最近4個季度披露的股票(含存托憑證)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均在60%以
上。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
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2)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基金投資組合遵循以
下投資限制:
1)本基金投資于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份額的資產不低于本基金資
產的80%;本基金投資于ETF的比例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其中股票
(含存托憑證)、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權益類資產的投資比例為基金資產
的5-30%,其中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比例不超過股票資產的50%;其中,計
入權益類資產中的混合型基金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基金類型:①基金合同中
明確約定股票(含存托憑證)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60%以上;②最近4個季
度披露的股票(含存托憑證)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均在60%以上。
2)本基金應當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
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
3)本基金持有單只基金的市值,不高于本基金資產凈值的20%,且不得持
有其他基金中基金;
4)本基金投資其他基金,被投資基金的運作期限應當不少于1年、最近定
期報告披露的基金凈資產應當不低于1億元;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ETF聯接基金除外)持有單只基金不超
過被投資基金凈資產的20%,被投資基金凈資產規(guī)模以最近定期報告披露的規(guī)模
為準;
6)本基金投資于流通受限基金不高于本基金資產凈值的10%;流通受限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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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是指封閉運作基金、定期開放基金等由基金合同規(guī)定明確在一定期限鎖定期內
不可贖回的基金,但不包括ETF、LOF等可上市交易的基金;
7)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含存托憑證且不含本基金所投資的基
金份額),其市值(A股與H股合計)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含存托憑證且
不含本基金所投資的基金份額),不超過該證券(A股與H股合計)的10%,
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基金品種不受此條款規(guī)定的比例
限制;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開放式基金(包括開放式基金以及處于開放期
的定期開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fā)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資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fā)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
例進行證券投資的開放式基金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特殊投資組合可不受前述
比例限制;
10)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該基金資產凈值
的15%;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該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
的投資;
11)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
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
持一致;
12)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
金資產凈值的10%;
1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14)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
資產支持證券規(guī)模的10%;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
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guī)模的10%;
16)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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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持有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
級報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7)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fā)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資
產,本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fā)行股票公司本次發(fā)行股票的總量;
18)本基金資產總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19)貨幣市場基金投資占基金資產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產的15%;
20)本基金投資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貨基金和黃金ETF)的比例合計不得
超過基金資產的10%;
21)本基金投資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認基金的比例合計不超過基金資產
的20%;
22)本基金不得持有具有復雜、衍生品性質的基金份額,包括分級基金和中
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基金份額;
23)基金管理人運用本基金財產投資于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的,投資品種
和比例應當符合本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
24)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zhí)行,存托憑
證與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計算;
25)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因證券市場波動、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不符
合前款第3)項、第5)項規(guī)定的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20個交易日
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情形除外。除上述第2)、3)、5)、10)、
11)和16)項另有約定外,因證券市場波動、證券發(fā)行人合并、基金規(guī)模變動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
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
基金合同的約定。
如果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對上述投資組合比例限制進行變更的,以變更后的
規(guī)定為準。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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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應在出現可預見資產規(guī)模大幅變動的情況下,至少提前2個工
作日正式向基金托管人發(fā)函說明基金可能變動規(guī)模和公司應對措施,便于托管
人實施交易監(jiān)督。
3、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下述基金
投資禁止行為進行監(jiān)督:
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基金禁止從事下列行為: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5)投資其他基金中基金;
(6)持有具有復雜、衍生品性質的基金份額,包括分級基金和中國證監(jiān)會
認定的其他基金份額。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
際控制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
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
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防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
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
律法規(guī)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并經過三分之二
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P聯交易事項進行審查。
如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規(guī)定,如適用于本基金,經
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在履行適當程序后,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規(guī)定
的限制或按變更后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相互提供與本機構有控股
關系的股東或者與本機構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名單,以上名單發(fā)生變化的,
應及時予以更新并通知對方。
4、基金托管人依據以下約定對基金管理人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進行監(jiān)
督。
基金管理人參與銀行間市場交易,應按照審慎的風險控制原則評估交易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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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信風險,并自主選擇交易對手?;鹜泄苋税l(fā)現基金管理人與銀行間市場的丙
類會員進行債券交易的,可以通過郵件、電話等雙方認可的方式提醒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可行性說明?;鸸芾砣藨_??尚行哉f明
內容真實、準確、完整?;鹜泄苋瞬粚鸸芾砣颂峁┑目尚行哉f明進行實質
審查?;鸸芾砣送?,經提醒后基金管理人仍執(zhí)行交易并造成基金資產損失的,
基金托管人不承擔責任。
基金管理人在銀行間市場進行現券買賣和回購交易時,以DVP(券款對付)
的交易結算方式進行交易。
5、關于銀行存款投資
本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信用風險主要包括存款銀行的信用等級、存款銀行
的支付能力等涉及到存款銀行選擇方面的風險?;鸸芾砣藨趯徤髟瓌t評估
存款銀行信用風險并自主選擇存款銀行,基金托管人對此不予監(jiān)督。因基金管理
人違反上述原則給基金造成的損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6、基金托管人對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監(jiān)督
(1)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應遵守《關于基金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等流
通受限證券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2)流通受限證券與上文所述的流動性受限資產范圍并不完全一致,包括
由《上市公司證券發(fā)行注冊管理辦法》規(guī)范的非公開發(fā)行股票、公開發(fā)行股票網
下配售部分等在發(fā)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鎖定期的可交易證券,不包括由于發(fā)布重大
消息或其他原因而臨時停牌的證券、已發(fā)行未上市證券、回購交易中的質押券等
流通受限證券。
(3)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首次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經
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批準的有關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投資決策流程、風險控制
制度?;鹜顿Y非公開發(fā)行股票,基金管理人還應提供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批準的
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上述資料應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投資額
度和投資比例控制情況。
基金管理人應至少于首次執(zhí)行投資指令之前兩個工作日將上述資料書面發(fā)
至基金托管人,保證基金托管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審核?;鹜泄苋藨谑盏缴?
述資料后兩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或其他雙方認可的方式確認收到上述資料。
(4)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前,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
申萬菱信多元配置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托管協議
法規(guī)要求的有關書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擬發(fā)行證券主體的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或注
冊文件、發(fā)行證券數量、發(fā)行價格、鎖定期,基金擬認購的數量、價格、總成本、
總成本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已持有流通受限證券市值占資產凈值的比例、資
金劃付時間等。基金管理人應保證上述信息的真實、完整,并應至少于擬執(zhí)行投
資指令前兩個工作日將上述信息書面發(fā)至基金托管人,保證基金托管人有足夠的
時間進行審核。
(5)基金托管人應按照《關于基金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證券有
關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對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規(guī)進行監(jiān)督,并審核基金管
理人提供的有關書面信息。基金托管人有證據證明上述資料可能導致基金出現風
險的,有權要求基金管理人在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前就該風險的消除或防范措施進
行補充書面說明,并保留查看基金管理人風險管理部門就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
出具的風險評估報告等備查資料的權利。否則,基金托管人有權拒絕執(zhí)行有關指
令。因拒絕執(zhí)行該指令造成基金財產損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并有
權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無法達成一致,應及時上報中國證監(jiān)會請求解決。
如果基金托管人切實履行監(jiān)督職責,則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基金托管人沒有切
實履行監(jiān)督職責,導致基金出現風險,基金托管人應承擔連帶責任。
(二)投資監(jiān)督范圍的調整
因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要求導致本基金投資事項調整的,基金管理人應提前通
知基金托管人,并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更新投資監(jiān)督范圍?;鸸芾砣酥獣曰?
金托管人投資監(jiān)督職責的履行受外部數據來源或系統(tǒng)開發(fā)等因素影響,基金管理
人應為托管人系統(tǒng)調整預留所需的合理必要時間。
(三)除投資資產配置外,基金托管人對基金投資的監(jiān)督和檢查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
(四)基金托管人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協議的
約定,對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各類基金份額凈值計算、應收資金到賬、基金費用
開支及收入確定、基金收益分配、相關信息披露、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
業(yè)績表現數據等進行監(jiān)督和核查。
(五)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及其他運作違反《基金法》、
申萬菱信多元配置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托管協議
《基金合同》、本協議有關規(guī)定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
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發(fā)出回函,進行
解釋或舉證。
在限期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通知的違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
告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托管人有義務要求基金管理人賠償因其違反《基金合同》、
本協議而致使投資者遭受的損失。
對于依據交易程序尚未成交的且基金托管人在交易前能夠監(jiān)控的投資指令,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該投資指令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
應當拒絕執(zhí)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
對于必須于估值完成后方可獲知的監(jiān)控指標或依據交易程序已經成交的投
資指令,基金托管人發(fā)現該投資指令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
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和核查,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
答復基金托管人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合理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對基金托管
人按照法規(guī)要求需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送基金監(jiān)督報告的,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
供相關數據資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同時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
基金管理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基金托管人根據本協議約定行使監(jiān)督權,
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基金托管人進行有效監(jiān)督,情節(jié)嚴重或經基金托管
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四、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yè)務核查
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職責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事項包括但不限
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財產、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等投資所
需賬戶、復核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根據管理人
指令辦理清算交收、相關信息披露和監(jiān)督基金投資運作等行為。
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財產、未對基金財產實行分賬管理、
申萬菱信多元配置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托管協議
無故未執(zhí)行或無故延遲執(zhí)行基金管理人資金劃撥指令、泄露基金投資信息等違反
《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協議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以書
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確認并以書
面形式向基金管理人發(fā)出回函。在限期內,基金管理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
復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并予協助配合?;鹜泄苋藢鸸芾砣送ㄖ倪`
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管理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管理人有義務
要求基金托管人賠償基金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和銀行
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同時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
基金托管人應積極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關資
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財產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在規(guī)定時間內答復基金管理
人并改正。
基金托管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基金管理人根據本協議約定行使監(jiān)督權,
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基金管理人進行有效監(jiān)督,情節(jié)嚴重或經基金管理
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五、基金財產保管
(一)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財產應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證券經紀商(以下或稱“證
券經紀機構”)的固有財產?;鹭敭a的債權不得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證券經紀機構固有財產的債務相抵銷,不同基金財產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銷。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證券經紀機構以其自有資產承擔法律責任,其債權人
不得對基金財產行使請求凍結、扣押和其他權利。
2、基金托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未經基金管理人的有效指令,不得自
行運用、處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財產。
3、基金托管人按照規(guī)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賬
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證券經紀商三方應簽訂三方存管協議。證券經紀
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為本基金開立相關證券資金賬戶。
4、基金托管人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與基金托管人的其
申萬菱信多元配置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托管協議
他業(yè)務和其他基金的托管業(yè)務實行嚴格的分賬管理,獨立核算,確?;鹭敭a的
完整與獨立。
5、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協議的約定保管
基金財產,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6、對于因基金認(申)購、基金投資過程中產生的應收財產,應由基金管
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定到賬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賬日基金財產沒有到
達基金托管人處的,基金托管人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進行催收。由此
給基金造成損失的,基金管理人應負責向有關當事人追償基金的損失,基金托管
人對此不承擔責任,但應予以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7、除依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
基金財產。
(二)募集資金的驗證
募集期內銷售機構按銷售與服務協議的約定,將認購資金劃入基金管理人在
具有托管資格的商業(yè)銀行開設的申萬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認購專戶。該賬
戶由基金管理人開立并管理?;鸸芾砣税凑辗煞ㄒ?guī)的反洗錢要求,對投資人
及其資金來源履行必要的反洗錢合規(guī)審查工作?;鹉技跐M或基金管理人決定
基金停止募集時,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基金募集金額、基金份額持有人人數符
合《基金法》、《運作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后,由基金管理人聘請符合《中華人民
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出具的驗資報告
應由參加驗資的2名以上(含2名)中國注冊會計師簽字有效。驗資完成,基金
管理人應將募集的屬于本基金財產的全部資金劃入基金托管人為基金開立的資
產托管專戶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資金當日出具確認文件。
若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未能達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條件,由基金管理人按
規(guī)定辦理退款事宜,基金托管人應予以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三)基金銀行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名義,在其營業(yè)機構開設資產托管專戶,保管基金的現
金資產。該賬戶的開設和管理由基金托管人承擔。本基金除證券交易所場內交易
以外的貨幣收支活動,均需通過基金托管人的資產托管專戶進行。
資產托管專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鹜泄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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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義開立其他任何銀行賬戶;亦不得使用基金的
任何銀行賬戶進行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資產托管專戶的管理應符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利率管理等相關監(jiān)管
法規(guī)要求。
(四)第三方存管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基金管理人指定基金托管人為本基金的第三方存管銀行,本基金第三方存管
賬戶即托管賬戶,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提供開戶所需資料。
(五)基金證券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聯名的方式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北京分公司開設證券賬戶。
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轉讓基金的任何賬戶;亦不得使用基
金的任何賬戶進行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六)證券資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管理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協議約定在選定的證券經紀商處為本基
金開立證券資金賬戶,用于辦理本基金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證券投資所涉及的資金
結算業(yè)務?;鸸芾砣藢ψC券資金賬戶不設置每筆匯劃資金上限和當日累計匯劃
資金上限。證券資金賬戶與托管賬戶之間的資金劃撥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發(fā)送銀證轉賬指令(托管賬戶與證券資金賬戶之間資金往來劃撥的指令),基金
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有效銀證轉賬指令完成資金劃撥。
2、基金管理人以本基金名義在基金管理人選擇的證券經紀機構營業(yè)網點開
立證券資金賬戶,并按照該營業(yè)網點開戶的流程和要求,簽訂相關的協議。證券
資金賬戶與基金托管賬戶建立第三方存管關系,即用于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全額存
放在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開設證券資金賬戶中,場內的證券交易資金清算由基金
管理人所選擇的證券經營機構負責?;鹜泄苋瞬回撠熮k理場內的證券交易資金
清算,也不負責保管證券資金賬戶內存放的資金。
(七)債券托管賬戶和資金結算專戶的開立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負責以基金的名義申請并取得進入全國銀
行間同業(yè)拆借市場的交易資格,并代表基金進行交易;基金托管人負責以基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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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義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和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開設
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托管賬戶和資金結算專戶,并由基金托管人負責基金的債券
的后臺匹配及資金的清算。
(八)存款投資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基金財產開展定期存款等銀行存款投資前,基金管理人應以基金名義開立銀
行存款賬戶,該賬戶僅限向托管賬戶劃撥存款本金及利息資金。開戶時基金管理
人須向存款銀行預留基金托管人印鑒,如基金托管人需變更預留印鑒,基金管理
人應通知并配合存款銀行辦理變更手續(xù)。
基金管理人應按照雙方約定,事先向基金托管人提供辦理開戶、存入、支取、
變更等存款業(yè)務所需的經辦人員身份證明信息等材料。如需在存款銀行開通網上
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等功能,需經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雙方確認同意。
如需停止使用銀行存款賬戶,基金管理人應聯系基金托管人及時辦理銷戶手
續(xù)。
(九)其他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在本協議訂立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許從事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
約定的其他投資品種的投資業(yè)務時,如果涉及相關賬戶的開設和使用,由基金管
理人協助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開立有關賬戶。
該賬戶按有關規(guī)則使用并管理。
(十)存款證實書等實物證券的保管
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交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屬于基
金托管人實際有效控制下的實物證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間的毀損、滅失,由此
產生的責任應由基金托管人承擔?;鹜泄苋藢鹜泄苋艘酝鈾C構實際有效控
制或保管的證券不承擔保管責任。
基金投資銀行存款的,由存款銀行向基金管理人開具存款證實書,基金管理
人與基金托管人應遵守以下特別約定:
1、基金財產在開展銀行存款投資業(yè)務前,基金管理人應根據基金托管人的
要求,提供辦理存款證實書出入庫手續(xù)所需的經辦人員身份信息等相關材料。如
基金托管人對相關材料有異議,基金托管人有權拒絕辦理并不承擔相應責任,基
金管理人應采取措施核實并更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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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管理人應通知存款銀行及時與基金托管人辦理存款證實書入庫保管
手續(xù)。如存款證實書要素與存款協議不符,在基金管理人與存款銀行核實更正前,
基金托管人有權拒絕辦理入庫手續(xù)。因發(fā)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情況導致入庫延
誤的,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向基金托管人書面說明,并采取措施積極推動存款證實
書入庫,在完成入庫前,由存款證實書持有方履行保管責任。
3、存款到期前,基金管理人應及時與基金托管人辦理存款證實書出庫手續(xù)。
如需提前支取,基金管理人應出具提前支取說明函。如需部分提前支取,應辦理
存款證實書置換,置換后新存款證實書除金額、編號、存款證實書開具日期外,
其他核心要素與原存款證實書一致。
4、存款到期后,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正常辦理存款證實書出
庫手續(xù)的,基金管理人應在與存款銀行的存款協議中就上述情況作出相應安排,
并明確存款銀行應將支取后的存款本息全部劃轉回基金資產托管專戶。
5、如存款證實書因非基金托管人原因出現毀損、滅失,或晚于存款到期日
到達存款行等情形,導致存款無法被按時支取的,基金管理人應及時采取補救措
施,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相關責任,但應給予必要配合。存款證實書僅作為存款證
實,不得設立擔?;蛴糜谌魏慰赡軐е麓婵钯Y金損失的其他用途。
(十一)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別應由基金
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保管。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簽署與
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時應盡可能保證基金一方持有兩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鸸芾砣嗽诤贤炇鸷?個工
作日內通過專人送達、掛號郵寄等安全方式將合同原件送達基金托管人處。合同
原件應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各自文件保管部門,保管期限不少于法律
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最低年限。
對于無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加蓋公章
的合同傳真件,未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原件不得轉移。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
人提供的合同傳真件與基金管理人留存原件不一致的,以基金托管人收到的傳真
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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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指令的發(fā)送、確認和執(zhí)行
(一)指令的形式和授權
指令是基金管理人在運用基金資產時,向基金托管人發(fā)出的投資資金劃撥及
其他款項支付的指示或要求。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fā)送的指令形式包括電子
指令、授權指令和書面指令。
1、電子指令
電子指令是指基金管理人通過電子報文系統(tǒng)、網上托管服務平臺(下稱“網
銀”)等電子系統(tǒng)發(fā)送的指令。
基金管理人通過網銀向基金托管人發(fā)送電子指令的,基金管理人應先與基金
托管人簽署網上托管服務平臺客戶服務協議。
2、授權指令
授權指令是指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授權,基于雙方協商一致所設定
的業(yè)務規(guī)則、登記結算機構數據或監(jiān)管部門認可的公告等公開信息形成的指令。
具體適用條件、發(fā)送、確認和執(zhí)行等相關要求均由雙方根據業(yè)務需要另行協商確
定。
基金管理人擬采用授權指令的,應提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對應類別授權指令
的書面授權,載明指令內容和執(zhí)行程序。
3、書面指令
書面指令是指基金管理人出具的紙質指令?;鸸芾砣藨ㄟ^傳真或者郵件
等雙方約定的方式發(fā)送書面指令的掃描件,并確保與指令原件內容一致。指令原
件與掃描件不一致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擔相關責任(指令原件由基金管理人保管)。
書面指令應作為應急方式,在電子指令、授權指令無法正常送達或形成時,基金
管理人應向基金托管人發(fā)送書面指令。
基金管理人應事先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書面指令的授權通知,列明預留印鑒樣
本、有權向基金托管人發(fā)送指令的被授權人名單及權限(包括但不限于審批金額、
審批事項種類),并載明生效時間?;鹜泄苋藨谑盏绞跈嗤ㄖ笙蚧鸸芾?
人郵件確認。授權于授權通知載明的生效時間生效。若授權通知載明的生效時間
早于基金托管人向基金管理人郵件確認的時間,則授權于基金托管人確認時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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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基金管理人變更授權通知,參照上述流程辦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授權通知負有保密義務,其內容不得向被授權人
及相關操作人員以外的任何人泄露,但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有權機關另有要求的除外。
(二)電子、書面指令的內容
基金管理人發(fā)送給基金托管人的電子、書面指令須明確包含以下要素:用款
事由、支付時間、金額、賬戶信息、資金用途等(以雙方事先商定的為準)?;?
金管理人應同時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投資標的相關信息、證明用款事項的相關證明
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資合同、發(fā)票等,以下簡稱“證明材料”),并確保其投
資交易與結算行為真實,且符合監(jiān)管要求及本協議約定。基金管理人未能隨指令
提供證明材料,或基金托管人認為證明材料不足,進入異議處理程序。
(三)電子指令與書面指令的發(fā)送、確認和執(zhí)行
1、指令的發(fā)送
基金管理人應按照《基金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在其
合法的經營權限和交易權限內發(fā)送指令。對于指令發(fā)送人員無權或超越權限發(fā)送
的指令,基金托管人有權拒絕執(zhí)行,并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改正。對于被授權人
發(fā)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認其效力。
2、指令的審核確認
基金管理人在向托管人發(fā)送電子指令、書面指令后,須電話聯系基金托管人
進行確認。因基金管理人未能及時與基金托管人進行指令確認,致使指令無法及
時處理完成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擔責任。
電子指令自成功進入基金托管人系統(tǒng)并經雙方確認時視為送達。一旦成功進
入基金托管人系統(tǒng),均視為由基金管理人被授權人發(fā)送的指令,基金托管人對電
子指令僅開展要素審核。
對書面指令,基金托管人應先根據授權通知,核驗指令簽發(fā)人信息及印鑒有
效性,授權核驗不通過,基金托管人有權拒絕執(zhí)行;核驗通過后,再進行要素審
核。
基金托管人對電子指令、書面指令的要素審核,僅指對指令要素的完整性以
申萬菱信多元配置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托管協議
及與“證明材料”的表面一致性進行驗證。要素審核無誤,方可確認指令有效;
要素審核不通過,或基金托管人在履行監(jiān)督職責時發(fā)現指令違反《基金法》等法
規(guī)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本協議約定的,進入異議處理程序。
3.指令的執(zhí)行
基金托管人審核確認指令有效后,應依照本協議約定及時執(zhí)行。
基金管理人在發(fā)送指令時,應為基金托管人留出執(zhí)行指令所必需的時間。發(fā)
送指令日完成劃款的指令,基金管理人應給基金托管人預留出距劃款截止時點至
少2小時的指令執(zhí)行時間。預留時間不足2小時的指令,基金托管人應盡力配合
處理。因基金管理人原因造成的指令傳輸不及時、未能留出足夠劃款所需時間,
致使指令無法及時處理所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基金管理人應確?;鹜泄苋嗽趫?zhí)行基金管理人發(fā)送的劃款指令時,托管資
金專戶內有足夠的資金。否則,基金托管人有權拒絕基金管理人發(fā)送的劃款指令,
但應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因不執(zhí)行該指令而造成損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擔責
任。
基金管理人確認,基金托管人在指令執(zhí)行完畢后無需通過電話、電子數據等
形式向基金管理人答復確認。
4.指令的撤銷與變更
對于基金托管人尚未執(zhí)行的電子指令與書面指令,基金管理人可以撤銷,但
應提前與基金托管人溝通。雙方協商一致后基金管理人通過傳真或者郵件等雙方
約定的方式發(fā)送撤銷指令的書面通知(下稱“指令撤銷通知”)。指令撤銷通知
須在雙方協商確定的時限內發(fā)出,載明指令撤銷內容,并加蓋授權通知中的預留
印鑒?;鸸芾砣宋醇皶r與基金托管人協商并在協商時限內發(fā)送指令撤銷通知的,
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此造成的相應后果及責任。
基金管理人應在發(fā)送指令撤銷通知后電話聯系基金托管人進行確認,該指令
撤銷通知經基金托管人確認后方可生效。如指令撤銷通知載明的撤銷內容與協商
結果不一致,或印鑒不符合前述約定的,托管人不予確認,由此導致的相關后果
及責任,基金托管人不予承擔。
指令變更參照上述流程辦理。
(四)電子指令與書面指令的異議處理程序
申萬菱信多元配置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托管協議
基金托管人對書面指令與電子指令存在疑義的,應及時向基金管理人提出。
基金管理人須在雙方協商的有效時間內答復,如未在有效時間內答復,基金托管
人有權拒絕執(zhí)行該指令,所造成的損失不由基金托管人承擔。對于因異議處理導
致的指令執(zhí)行延誤,基金托管人亦不承擔責任。
(五)基金管理人發(fā)送錯誤指令的情形和處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發(fā)送錯誤指令的情形包括指令發(fā)送人員無權或超越權限發(fā)送指
令及交割信息錯誤,指令中重要信息不完整等。
基金托管人在履行監(jiān)督職能時,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錯誤時,有權拒絕執(zhí)
行,并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改正。
(六)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規(guī)暫緩、拒絕執(zhí)行指令的情形和處理程序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發(fā)送的指令違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
協議或有關基金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應當視情況暫緩執(zhí)行或不予執(zhí)行,并應及時以
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糾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
式對基金托管人發(fā)出回函確認。
(七)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管理人指令執(zhí)行的責任
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未按照或者未及時按照基金管理人發(fā)送的有效指
令執(zhí)行,給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八)更換被授權人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撤換被授權人或改變被授權人的權限,必須提前至少一個交易日,
使用傳真或其他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書面確認過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發(fā)出
由授權人簽字和蓋章的被授權人變更通知,同時電話通知基金托管人。變更通知
應載明生效時間,并提供新的被授權人的簽字樣本?;鹜泄苋耸盏阶兏ㄖ?
日將回函書面?zhèn)髡婊鸸芾砣嘶蛲ㄟ^電話向基金管理人確認。授權變更于變更通
知載明的生效時間生效。若變更通知載明的生效時間早于基金托管人收到變更通
知時間,則授權變更于基金托管人收到變更通知時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此后三日
內將被授權人變更通知的正本送交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更換被授權人通知生
效后,對于已被撤換的人員無權發(fā)送的指令,或被改變授權人超權限發(fā)送的指令,
基金管理人不承擔責任。被授權人變更通知正本與基金托管人之前收到的副本不
一致的,以副本為準,相關責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申萬菱信多元配置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托管協議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一)選擇代理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紀機構的標準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負責根據相關標準以及內部管理制度對有關證券經紀機構進行
考察后確定代理本基金證券買賣證券經紀機構,并承擔相應責任。由基金管理人
與基金托管人及證券經紀機構簽訂本基金的證券經紀服務協議,明確三方在本基
金參與場內證券交易、證券交收及相關資金交收過程中的職責和義務?;鸸芾?
人應及時將基金專用交易單元號、傭金費率等基本信息以及變更情況及時以書面
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投資證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投資證券后的清算和交收中的責任
基金投資于證券發(fā)生的所有場外交易的清算交割,由基金托管人負責根據相
關登記結算機構的結算規(guī)則辦理;基金投資于證券交易所所有場內交易的清算交
割,由基金管理人負責委托代理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紀機構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
有限責任公司的結算規(guī)則辦理。
證券經紀商負責本基金場內證券交易涉及的證券資金結算業(yè)務,并承擔由證
券經紀商原因造成的正常結算、交收業(yè)務無法完成的責任;若由于基金管理人原
因造成的正常結算業(yè)務無法完成,責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對于任何原因發(fā)生的證券資金交收違約事件,相關各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
場外交易資金對外投資劃款由基金托管人憑基金管理人符合本托管協議約
定的有效資金劃撥指令進行資金劃撥;場外投資本金及收益的劃回,由基金管理
人負責協調相關資金劃撥回本基金托管戶事宜。基金管理人應確?;鹜泄苋嗽?
執(zhí)行其發(fā)送指令時,有足夠的頭寸進行交收?;鸬馁Y金頭寸不足時,基金托管
人有權拒絕執(zhí)行基金管理人發(fā)送的劃款指令?;鸸芾砣嗽诎l(fā)送指令時應充分考
慮基金托管人執(zhí)行指令所需的合理必要時間。如非因基金托管人原因無法按時劃
款,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相應責任。
本基金參與T+0交易所非擔保交收債券交易的,通過證券經紀機構代理進行
交易,由證券經紀機構直接從資金賬戶中進行資金清算并承擔由證券經紀機構原
因造成的正常結算、交收業(yè)務無法完成的責任。若由于基金管理人原因造成的正
申萬菱信多元配置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托管協議
常結算業(yè)務無法完成,責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2、基金無法按時支付證券清算款的責任認定及處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應確保基金托管人在執(zhí)行基金管理人發(fā)送的指令時,有足夠的頭
寸進行交收?;鸬馁Y金頭寸不足時,基金托管人有權拒絕基金管理人發(fā)送的劃
款指令,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砣嗽诎l(fā)送劃款指令時應充分考慮基金
托管人的劃款處理所需的合理時間。如由于基金管理人的過錯導致無法按時支付
證券清算款,由此給基金及基金托管人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在基金資金頭寸充足的情況下,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規(guī)、《基
金合同》、本協議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絕執(zhí)行。如由于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導致基
金無法按時支付證券清算款,由此給基金及基金管理人造成的損失由基金托管人
承擔。
(三)資金、證券賬目及交易記錄的核對
對基金的交易記錄,由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按日進行核對,同時與證券
經紀商進行交易記錄的核對。對外披露各類基金份額凈值之前,必須保證當天所
有實際交易記錄與基金會計賬簿上的交易記錄完全一致。如果由于證券經紀商提
供的數據錯誤或者不完整致使實際交易記錄與會計賬簿記錄不一致,造成基金會
計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實,由此導致的損失由證券經紀商承擔。如果由于基金管理
人自身原因致使實際交易記錄與會計賬簿記錄不一致,造成基金會計核算不完整
或不真實,由此導致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對基金的資金賬目,由相關各方每日對賬一次,確保相關各方賬賬相符。
對基金證券賬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交易日結束后核對基金證券賬
目,并每日與證券經紀商提供的對賬單數據進行核對,確保賬目相符。
對實物券賬目,每月月末相關各方進行賬實核對。
對交易記錄,由相關各方每日對賬一次。
(四)申購、贖回開放式基金的資金清算、數據傳遞及托管協議當事人的責
任
1、托管協議當事人在開放式基金的申購贖回中的責任
基金的投資者可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和其他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進
行申購和贖回申請,由基金管理人辦理基金份額的過戶和登記,基金托管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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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并確認資金的到賬情況,以及依照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來劃付贖回款項。
2、開放式基金的數據傳遞
基金管理人應于每個開放日15:00之前將前一個開放日經確認的基金申購
金額和贖回份額等數據發(fā)送基金托管人?;鸸芾砣藨獙鬟f的申購、贖回數據
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3、開放式基金的資金清算
基金申購、贖回等款項采用軋差交收的結算方式,凈額在最晚不遲于交收
日15:00前在基金管理人總清算賬戶和資產托管專戶之間交收,如遇異常情況
由管理人與托管人協商處理。
如果當日基金為凈應收款,基金托管人應及時查收資金是否到賬,對于未
準時到賬的資金,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劃付。對于未準時劃付的資金,基金
托管人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劃付,由此產生的責任如系由于基金管理人過錯
造成的,則應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后果嚴重的基金托管人應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
如果當日基金為凈應付款,基金托管人應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時進行
劃付。對于未準時劃付的資金,基金管理人應及時通知基金托管人劃付,由此
產生的責任應由基金托管人承擔。后果嚴重的基金管理人應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
(五)通過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投資于其他公開募集證券投資
基金時各方當事人的責任
基金管理人通過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以下簡稱“基金銷售機
構”)投資于其他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的,應確?;痄N售機構已經中國證
監(jiān)會或者其派出機構注冊,取得基金銷售業(yè)務資格。該機構喪失基金銷售業(yè)務
資格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停止通過該機構投資公開募集
證券投資基金。如該基金銷售機構發(fā)生信息發(fā)送異常等情況,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通過雙方約定的方式辦理相關業(yè)務。
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一)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復核的時間和程序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后的價值。基金份額凈值是指按
照每個估值日各類基金資產凈值除以當日該類基金份額的余額數量計算,均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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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
承擔?;鸸芾砣丝梢栽O立大額贖回情形下的凈值精度應急調整機制。如遇特
殊情況,為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可
階段性調整基金份額凈值計算精度并進行相應公告,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審議。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個估值日后的2個工作日內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各類基金
份額凈值,并按規(guī)定公告。估值原則應符合《基金合同》、《證券投資基金會計
核算業(yè)務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鹳Y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由基金
管理人負責計算,基金托管人復核?;鸸芾砣藨诿總€估值日后的2個工作日
內計算該估值日的基金資產凈值與基金份額資產凈值,并以雙方認可的方式發(fā)送
給基金托管人?;鹜泄苋藢糁涤嬎憬Y果復核后以雙方認可的方式發(fā)送給基金
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按規(guī)定予以公布。
(二)基金資產估值方法
1、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股票、基金份額、固定收益品種、銀行存款本息和應收款項、
資產支持證券、其它投資等資產及負債。
2、估值方法
本基金的估值方法為:
本節(jié)所稱的固定收益品種,是指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
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可的其他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或掛牌
轉讓的國債、地方政府債、金融債、企業(yè)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含超短期融
資券)、中期票據、央行票據、次級債、可轉債及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債券、
資產支持證券、同業(yè)存單等債券品種。
(1)基金的估值
1)非上市基金的估值
①投資于境內非貨幣市場基金,按所投資基金估值日的份額凈值估值。
②投資于境內貨幣市場基金,按所投資基金前一估值日后至估值日期間(含
節(jié)假日)的萬份(百份)收益計提估值日基金收益。
2)交易所上市基金的估值
①投資于交易所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基金),按估值日所投資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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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收盤價進行估值。
②投資于境內上市開放式基金(LOF),按所投資基金估值日的份額凈值
進行估值。
③投資于境內上市定期開放式基金、封閉式基金,按估值日所投資基金的
收盤價進行估值。
④投資于境內上市交易型貨幣市場基金,如基金管理人披露份額凈值,則
按所投資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披露的估值日份額凈值進行估值;如基金管理人披露
萬份(百份)收益,則按所投資基金前一估值日后至估值日期間(含節(jié)假日)的
萬份(百份)收益計提估值日基金收益。
3)如遇所投資基金不公布基金份額凈值、進行折算或拆分、估值日無交易
等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根據以下原則進行估值:
①以所投資基金的基金份額凈值估值的,若所投資基金與本基金估值頻率
一致但未公布估值日基金份額凈值,按其最近公布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估值。
②以所投資基金的收盤價估值的,若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
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
生了重大變化的,可使用最新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或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
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值。
③如果所投資基金前一估值日至估值日期間發(fā)生分紅除權、折算或拆分,
基金管理人應根據基金份額凈值或收盤價、單位基金份額分紅金額、折算拆分比
例、持倉份額等因素合理確定公允價值。
4)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所投資基金按上述第1)至第3)項進行估值存在不公
允時,應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采用合理的估值技術或估值標準確定其公允價值。
(2)證券交易所上市的非固定收益品種的估值
交易所上市的非固定收益品種(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
牌的市價(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
大變化以及證券發(fā)行機構未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
價(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機構發(fā)
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
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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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種的估值
1)對在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不含權固定收益品種(法律法規(guī)
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選取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全價進行估
值,具體估值機構由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另行協商約定;
2)對在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含權固定收益品種(法律法規(guī)另
有規(guī)定的除外),選取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唯一估值全價或推
薦估值全價進行估值,具體估值機構由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另行協商約定;
3)對在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的公開發(fā)行的可轉換債券等有活躍市場的含轉
股權的債券,實行全價交易的債券選取估值日收盤價作為估值全價進行估值;實
行凈價交易的債券選取估值日收盤價并加計每百元稅前應計利息作為估值全價
進行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以及證
券發(fā)行人未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實行全價交易的債券按最近交易日債
券收盤價作為估值全價進行估值;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最近交易日債券收盤價
并加計每百元稅前應計利息作為估值全價進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
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人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
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4)銀行間市場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種的估值
1)對銀行間市場上不含權的固定收益品種,選取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
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全價進行估值,具體估值機構由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另行
協商約定。
2)對銀行間市場上含權的固定收益品種,選取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
品種當日的唯一估值全價或推薦估值全價進行估值,具體估值機構由基金管理人
與基金托管人另行協商約定。
(5)對于含投資者回售權的固定收益品種,行使回售權的,在回售登記日
至實際收款日期間選取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的唯一估值全價或推薦
估值全價,回售登記期截止日(含當日)后未行使回售權的按照長待償期所對應
的價格進行估值。
(6)處于未上市期間的有價證券應區(qū)分如下情況處理:
1)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fā)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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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該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
2)首次公開發(fā)行未上市的股票,按發(fā)行價格估值;
3)在發(fā)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開發(fā)行股票、
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時公司股東公開發(fā)售股份、通過大宗交易取得的帶限售期的股
票等流通受限的股票,不包括停牌、新發(fā)行未上市、回購交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
受限股票,按監(jiān)管機構或行業(yè)協會有關規(guī)定確定公允價值;
4)對已發(fā)行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的固定收益品種,對于不存在活躍市場的
情況下,采用在當前情況下適用并且有足夠可利用數據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
術確定其公允價值;對于存在活躍市場的情況下,應以活躍市場上未經調整的報
價作為估值日的公允價值;對于活躍市場報價未能代表估值日公允價值的情況下,
應對市場報價進行調整以確認估值日的公允價值。
(7)同一金融工具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其所處的市場分
別估值。
(8)持有的銀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以本金列示,按相應利率逐日計提利
息。
(9)債券回購以成本列示,按協議利率在實際持有期間內逐日計提利息。
(10)其他資產按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有關規(guī)定進行估值。
(11)當本基金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
機制,以確?;鸸乐档墓叫?。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guī)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
及監(jiān)管部門、自律組織的規(guī)定。
(12)估值計算中涉及港幣對人民幣匯率的,將依據下列信息提供機構所提
供的匯率為基準: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與港幣的中間價。
若本基金現行估值匯率不再發(fā)布或發(fā)生重大變更,或市場上出現更為公允、
更適合本基金的估值匯率時,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后可根據實際情
況調整本基金的估值匯率,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3)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進行。
(14)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方法估
值,協商不一致時以基金管理人書面告知函件為準,由此產生的損失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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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擔責任。
(15)稅收:對于因稅收規(guī)定調整或其他原因導致基金實際交納稅金與估算
的應交稅金有差異的,不屬于估值差錯,基金將在相關稅金調整日或實際支付日
進行相應的估值調整。
(16)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有強制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有新增事項,
按國家最新規(guī)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
對方,共同查明原因,雙方協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
承擔。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
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
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信息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三)估值差錯處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鹳Y產估值
的準確性、及時性。當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4位以內(含第4位)發(fā)生
估值錯誤時,視為該類基金份額凈值錯誤。
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估值錯誤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記機構、或銷
售機構、或投資人自身的過錯造成估值錯誤,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過錯
的責任人應當對由于該估值錯誤遭受損失當事人(“受損方”)的直接損失按下
述“估值錯誤處理原則”給予賠償,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估值錯誤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
據計算差錯、系統(tǒng)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
2、估值錯誤處理原則
(1)估值錯誤已發(fā)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及
時協調各方,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錯誤發(fā)生的費用由估值錯誤責任方承擔;
由于估值錯誤責任方未及時更正已產生的估值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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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錯誤責任方對直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若估值錯誤責任方已經積極協調,并且
有協助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未更正,則有協助義務的當事人應
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確保估值錯誤已得到更正。
(2)估值錯誤的責任方對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
并且僅對估值錯誤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估值錯誤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
但估值錯誤責任方仍應對估值錯誤負責。如果由于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
或不全部返還不當得利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受損方”),則估值錯誤責任
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并在其支付的賠償金額的范圍內對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
人享有要求交付不當得利的權利;如果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當
得利返還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得
利返還的總和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估值錯誤責任方。
(4)估值錯誤調整采用盡量恢復至假設未發(fā)生估值錯誤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3、估值錯誤處理程序
估值錯誤被發(fā)現后,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錯誤發(fā)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估值錯誤發(fā)生
的原因確定估值錯誤的責任方;
(2)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對因估值錯誤造成的損失
進行評估;
(3)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由估值錯誤的責任方進行
更正和賠償損失;
(4)根據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記機構交易數據的,由基
金登記機構進行更正,并就估值錯誤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如下:
(1)任一類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
通報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
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5%時,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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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人應當公告,通報基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3)當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差錯給基金和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失需要進行
賠償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根據實際情況界定雙方承擔的責任,經確認
后按以下條款進行賠償:
①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
如經雙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尚不能達成一致時,按基金管理人的建議執(zhí)
行,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財產造成的直接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②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復核確認后公告,而且
基金托管人未對計算過程提出疑義或要求基金管理人書面說明,基金份額凈值出
錯且造成基金份額持有人直接損失的,應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基金份額持有人
或基金支付賠償金。就實際向投資者或基金支付的賠償金額,基金管理人與基金
托管人按照各自收取的管理費和托管費的比例承擔相應的責任。
③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結果,雖然多次重新計
算和核對,尚不能達成一致時,為避免不能按時公布基金份額凈值的情形,以基
金管理人的計算結果對外公布,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直接損失,
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④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錯誤(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購或贖回金額等),
基金托管人在履行正常復核程序,但未能發(fā)現該錯誤,進而導致基金份額凈值計
算錯誤而引起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財產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4)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處理。如果行
業(yè)有通行做法,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且不損害投資者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應本著平等和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重新協商確定處理原
則。
(四)基金賬冊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應按照相關各方約定的同
一記賬方法和會計處理原則,分別獨立地設置、登錄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賬冊,
對相關各方各自的賬冊定期進行核對,互相監(jiān)督,以保證基金資產的安全。若雙
方對會計處理方法存在分歧,應以基金管理人的處理方法為準。
經對賬發(fā)現相關各方的賬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須及時
申萬菱信多元配置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托管協議
查明原因并糾正,保證相關各方平行登錄的賬冊記錄完全相符。若當日核對不符,
暫時無法查找到錯賬的原因而影響到基金凈值信息的計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
人的賬冊為準。
(五)基金招募說明書、定期報告的編制和復核
基金財務報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別獨立編制。月度報表的編
制,應于每月終了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的信息發(fā)生重
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
資料概要并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其他信息發(fā)
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終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
新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鸸芾砣嗽诿考径冉Y束之日起15個工作
日內完成季度報告編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完成中期報告編制
并公告;在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年度報告編制并公告。《基金合同》
生效不足2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者年度報
告。
基金管理人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月度報告,在月度報告完成當日,將有關報
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在3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及
時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砣嗽?個工作日內完成季度報告,在季度報告
完成當日,將有關報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7個工作日內
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砣嗽谝粋€月內完成中期
報告,在中期報告完成當日,將有關報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在收
到后一個月內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砣嗽谝粋€
半月內完成年度報告,在年度報告完成當日,將有關報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復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一個半月內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復核過程中,發(fā)現相關各方的報表存在不符時,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應共同查明原因,進行調整,調整以相關各方認可的賬務處理方式為
準。核對無誤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報告上加蓋業(yè)務印鑒或者出具
加蓋托管業(yè)務部門公章的復核意見書或進行電子確認,相關各方各自留存一份。
如果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不能于應當發(fā)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關報表達成一
申萬菱信多元配置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托管協議
致,基金管理人有權按照其編制的報表對外發(fā)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權就相關情
況報證監(jiān)會備案。
基金托管人在對財務會計報告、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年度報告復核完畢后,
需蓋章確認或出具相應的復核確認書或進行電子確認,以備有權機構對相關文件
審核時提示。
(六)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資產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應根據本部分的約定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值并披
露主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
九、基金收益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則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
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
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以紅利再投資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額的最
短持有期到期日與投資者原持有的基金份額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一致,因多筆認購、
申購、轉換轉入導致原持有基金份額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不一致的,分別計算;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類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
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該類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3、由于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與C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費用不同,各基金份
額類別對應的可供分配利潤將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類別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
等分配權;
4、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
律法規(guī)允許的前提下,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且履行必要的程序后,酌情調
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則,此項調整應于變更實施日前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實施程序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依照《信
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三)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收益分配
申萬菱信多元配置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托管協議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詳見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
定或相應公告。
十、信息披露
(一)保密義務
除按照《基金法》、《信息披露辦法》、《基金合同》及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
基金信息披露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披露以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運作
中產生的信息以及從對方獲得的業(yè)務信息應恪守保密的義務?;鸸芾砣伺c基
金托管人對基金的任何信息,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之外,不得在其公開披露之前,
先行對任何第三方披露。但是,如下情況不應視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違
反保密義務:
1、非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導致保密信息被披露、泄露或公開;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為遵守和服從法院判決和裁定、仲裁裁決或中
國證監(jiān)會等監(jiān)管機構的命令、決定所做出的信息披露或公開;
3、依法向監(jiān)管機構、司法機關及審計、法律等外部專業(yè)顧問提供。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職責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各自
承擔相應的信息披露職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負有積極配合、互相督促、
彼此監(jiān)督、保證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時限披露的義務。
根據《信息披露辦法》的要求,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說明書、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合同》、本協議、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基金合同》
生效公告、基金凈值信息、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定期報告、臨時報告、澄清
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投資基金的信息披露、投資資產支持證券的信
息披露、參與港股通標的股票交易的信息披露、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信息披露、
清算報告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信息等必要的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負
責公布。
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
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基金業(yè)績表現數據、
基金定期報告、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清算報告等相關基
申萬菱信多元配置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托管協議
金信息進行復核、審查,并向基金管理人進行書面或者電子確認。
基金年度報告中的財務會計報告部分,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
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過符
合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條件的全國性報刊及《信息披露辦法》規(guī)定的互聯網網站等媒
介披露。根據法律法規(guī)應由基金托管人公開披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將通過規(guī)定
媒介公開披露。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fā)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
規(guī)規(guī)定將信息置備于各自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復制。投資者在支付工本費后
可在合理時間獲得上述文件的復制件或復印件?;鸸芾砣撕突鹜泄苋藨WC
文本的內容與所公告的內容完全一致。
(三)暫?;蜓舆t信息披露的情形
當出現下述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暫?;蜓舆t披露基金相關信
息: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所或外匯市場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
停營業(yè)時;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
資產價值時;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
商確認后決定暫停估值的;
4、占本基金相當比例的被投資基金發(fā)生暫停估值、暫停公告基金份額凈值
時;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中國證監(jiān)會或基金合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基金費用
(一)基金管理費的計提比例和計提方法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扣除所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其他基金部分所對應的資產凈值的余額(若為負數,則取0)的0.60%年費率計
提?;鸸芾碣M的計算方法如下:
申萬菱信多元配置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托管協議
H=E×0.6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扣除所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
分所對應的資產凈值的余額,若為負數,則E取0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授權后,由基金托管人根據
與基金管理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自動在月初5個工作日內、按照指定的賬戶
路徑進行資金支付,基金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令。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休
息日等,支付日期順延。費用自動扣劃后,基金管理人應進行核對,如發(fā)現數據
不符,及時聯系基金托管人協商解決。
(二)基金托管費的計提比例和計提方法
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扣除所持有的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
其他基金部分所對應的資產凈值的余額(若為負數,則取0)的0.15%的年費率
計提?;鹜泄苜M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1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扣除所持有的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
分所對應的資產凈值的余額,若為負數,則取0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授權后,由基金托管人根據
與基金管理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自動在月初5個工作日內、按照指定的賬戶
路徑進行資金支付,基金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令。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休
息日等,支付日期順延。費用自動扣劃后,基金管理人應進行核對,如發(fā)現數據
不符,及時聯系基金托管人協商解決。
(三)銷售服務費的計提比例和計提方法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年費
率為0.30%。本基金銷售服務費將專門用于本基金的銷售與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
基金管理人將在基金年度報告中對該項費用的列支情況作專項說明。銷售服務費
計提的計算公式如下:
H=E×0.30%÷當年天數
H為C類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申萬菱信多元配置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托管協議
E為C類基金份額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
(1)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
對于C類基金份額收取的銷售服務費,將在投資者贖回相應的C類基金份
額或基金合同終止時,隨贖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還給投資者。
(2)其他銷售機構:
對于投資者持續(xù)持有期限未超過一年(即365天)的C類基金份額收取的
銷售服務費,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授權后,由基金托
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發(fā)送的指令或其他雙方協商一致的方式,自動在月初5個工
作日內、按照指定的賬戶路徑進行資金支付。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等,支付
日期順延。費用自動扣劃后,基金管理人應進行核對,如發(fā)現數據不符,及時聯
系基金托管人協商解決。
對于持續(xù)持有期限超過一年的C類基金份額,不再繼續(xù)收取銷售服務費,
超過一年后收取的銷售服務費,將在投資者贖回相應的C類基金份額或基金合
同終止時,隨贖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還給投資者。
(四)證券交易費用、基金信息披露費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因投
資港股通標的證券而產生的各項費用、《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
費、律師費等根據有關法規(guī)、《基金合同》及相應協議的規(guī)定,由基金托管人按
基金管理人的劃款指令并根據費用實際支出金額支付,列入當期基金費用。
(五)基金綜合費用水平
本基金綜合費用水平在產品資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中列示。
(六)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
金財產的損失、《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驗資費、會計師
和律師費、信息披露費用等費用)、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fā)生的費用、其
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不列
入基金費用。
(七)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銷售服務費的復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時間
基金托管人對不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以及《基金合同》
申萬菱信多元配置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托管協議
的其他費用有權拒絕執(zhí)行。
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計提的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銷售服務費等,
根據本協議和《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進行復核。
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銷售服務費,根據《基金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時
間支付。
(八)如果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從基金財產中列支的費用,不符合有
關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本協議的約定,有權要求基金管理人做
出書面解釋,如果基金托管人認為基金管理人無正當或合理的理由,可以拒絕支
付,但應及時告知基金管理人。
十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保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須分別妥善保管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包括《基
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終止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權益登記日、每年
6月30日、12月31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鸱蓊~持有人名冊的內容必須
包括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名稱和持有的基金份額。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由基金的基金登記機構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編制和
保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按照目前相關規(guī)則分別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
冊。保管方式可以采用電子或文檔的形式?;鸱蓊~登記機構的保存期限不少于
法定最低期限。
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向基金托管人提交下列日期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終止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權益登記日、
每年6月30日、每年12月31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鸱蓊~持有人名冊
的內容必須包括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名稱和持有的基金份額。其中每年12月31
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于下月前十個工作日內提交;《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合同》終止日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項日期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于發(fā)生
日后十個工作日內提交。
基金托管人以電子版形式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并定期刻成光盤備
份,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定最低期限?;鹜泄苋瞬坏脤⑺9艿幕鸱蓊~持有人
名冊用于基金托管業(yè)務以外的其他用途,并應遵守保密義務。
申萬菱信多元配置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托管協議
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無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
冊,應按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三、基金有關文件和檔案的保存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各自職責完整保存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基金賬
冊、交易記錄和重要合同等,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定最低期限,對相關信息負有保
密義務,但司法強制檢查情形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除外。其中,基金管理
人應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基金托管
人應保存基金托管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基金管理人簽署重大合同文本后,應及時將合同文本正本送達基金托管人處,
但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鸸芾砣藨皶r將與本基金賬務處理、資金劃撥等
有關的合同、協議通過郵件發(fā)送或傳真給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變更后,未變更的一方有義務協助接任人接收基金
的有關文件。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換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換
1、基金管理人的更換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資格;
(2)被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被依法宣告破產;
(4)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2、更換基金管理人的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單獨或合計持有10%以上(含
1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名;
(2)決議: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在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后6個月內對被提
名的基金管理人形成決議,該決議需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
申萬菱信多元配置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托管協議
2/3以上(含2/3)表決通過,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3)臨時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產生之前,由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臨時
基金管理人;
(4)備案: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更換基金管理人的決議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
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換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換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后2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6)交接:原任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的,應妥善保管基金管理業(yè)務資料,
及時向臨時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辦理基金管理業(yè)務的移交手續(xù),臨時基
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或臨時基金管理人應與
基金托管人核對基金資產總值和基金資產凈值;
(7)審計: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的,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聘請符合《中
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財產進行審計,并將審計結果
予以公告,同時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審計費用在基金財產中列支;
(8)基金名稱變更:基金管理人更換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應按其要求替換或刪除基金名稱中與原任基金管理人有關的名稱字樣。
3、原任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后,新任基金管理人或臨時基金管理人接收基
金管理業(yè)務前,原任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需采取審慎措施確?;鹭敭a的安
全,不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損失,并有義務協助新任基金管理人或臨時
基金管理人盡快恢復基金財產的投資運作。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換
1、基金托管人的更換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資格;
(2)被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被依法宣告破產;
(4)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2、更換基金托管人的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單獨或合計持有10%以上(含
申萬菱信多元配置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托管協議
1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名;
(2)決議: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在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后6個月內對被提
名的基金托管人形成決議,該決議需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
2/3以上(含2/3)表決通過,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3)臨時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產生之前,由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臨時
基金托管人;
(4)備案: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更換基金托管人的決議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
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換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換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后2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的,應當妥善保管基金財產和基金托管業(yè)
務資料,及時辦理基金財產和基金托管業(yè)務的移交手續(xù),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臨
時基金托管人應當及時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臨時基金托管人應與基金管理
人核對基金資產總值和基金資產凈值;
(7)審計: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的,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聘請符合《中
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財產進行審計,并將審計結果
予以公告,同時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審計費用在基金財產中列支。
3、原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后,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臨時基金托管人接收基金
財產和基金托管業(yè)務前,原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需采取審慎措施確?;鹭?
產的安全,不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損失,并有義務協助新任基金托管人
或臨時基金托管人盡快交接基金資產。
(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同時更換程序
同時更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別按照上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更換程序進行。
十五、禁止行為
托管協議當事人禁止從事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
產從事證券投資。
申萬菱信多元配置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托管協議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或托管的不同基金財
產。
(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利用基金財產或者職務之便為基金份額持
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
損失。
(五)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對他人泄露基金經營過程中任何尚未按法
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方式公開披露的信息。
(六)基金管理人在沒有充足資金的情況下向基金托管人發(fā)出投資指令和
贖回、分紅資金的劃撥指令,或違規(guī)向基金托管人發(fā)出指令。
(七)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正常有效指令拖延或拒絕執(zhí)行。
(八)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行政上、財務上不獨立,其董事、監(jiān)事、
高級基金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相互兼職。
(九)基金托管人私自動用或處分基金資產,根據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
《基金合同》或本協議的約定進行處分的除外。
(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3)從事承擔無限
責任的投資;(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5)投資其他基金中基
金;(6)持有具有復雜、衍生品性質的基金份額,包括分級基金和中國證監(jiān)會
認定的其他基金份額;(7)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
證券交易活動;(8)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十一)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為,以及依照法律法規(guī)有
關規(guī)定,由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從事的其他行為。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對上述限制進行變更的,以變更后的規(guī)定為準。如
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
十六、基金托管協議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托管協議的變更與終止
申萬菱信多元配置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托管協議
1、托管協議的變更程序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的內容進行變更。變更后的
托管協議,其內容不得與《基金合同》的約定有任何沖突。
2、基金托管協議終止的情形
發(fā)生以下情況,本協議終止:
(1)《基金合同》終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有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
金資產;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有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
金管理權;
(4)發(fā)生法律法規(guī)或《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終止事項。
(二)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
成立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
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在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接管基金財產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按
照《基金合同》和本協議的規(guī)定繼續(xù)履行保護基金財產安全的職責。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
指定的人員組成?;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4、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
估價、變現和分配?;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5、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tǒng)一接管基金財
產;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
申萬菱信多元配置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托管協議
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基金的流動性受到限
制而不能及時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原則上進入清算期后,基金持倉不能
主動增加。
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或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認為有對基金份額
持有人更為有利的清算方法,本基金財產的清算可按該方法進行,并及時公告,
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相關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的,按相關法
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的要求辦理。
6、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
理費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剩余財產中支付。
7、基金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1)支付清算費用;
(2)交納所欠稅款;
(3)清償基金債務;
(4)按各類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其中,對于投資
者通過直銷機構認購/申購的C類基金份額,收取的銷售服務費(如有)將在基
金合同終止時隨剩余資產分配款項一并返還給投資者;對于投資者持續(xù)持有期限
超過一年的C類基金份額,不再繼續(xù)收取銷售服務費,超過一年后繼續(xù)收取的
銷售服務費(如有)將在基金合同終止時隨剩余資產分配款項一并返還給投資者。
基金財產未按前款(1)-(3)項規(guī)定清償前,不分配給基金份額持有人。
(三)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合《中華人
民共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
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
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
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四)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申萬菱信多元配置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托管協議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定最低
期限。
十七、違約責任
(一)如果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履行本協議或者履行本協議不符合約
定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發(fā)生下列情況,當事人免責: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照當時有效的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
作為或不作為而造成的損失等;
2、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投資原則而行使或不行使其投
資權而造成的損失等;
3、不可抗力;
4、計算機系統(tǒng)故障、網絡故障、通訊故障、電力故障、計算機病毒攻擊及
其它非托管人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意外事故。
(二)因本協議當事人違約給基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失的,應
當分別對各自的行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因共同行為給基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
有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三)當事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給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
任。
(四)當事人一方違約,非違約方當事人在職責范圍內有義務及時采取必要
的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進一步擴大的,不得就擴
大的損失要求賠償。非違約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五)違約行為雖已發(fā)生,但本協議能夠繼續(xù)履行的,在最大限度地保護基
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當繼續(xù)履行本協議。
(六)由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可控制的因素導致業(yè)務出現差錯,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是未
能發(fā)現錯誤或因前述原因未能避免或更正錯誤的,由此造成基金財產或投資人損
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賠償責任。但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積
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減輕由此造成的影響。
(七)本協議所指損失均為直接損失。
申萬菱信多元配置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托管協議
十八、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當事人同意,因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除經友好
協商可以解決的,應提交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屆時有效的仲
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的地點在上海,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并對相關各方均有約
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決定,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雙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職責,繼續(xù)忠實、
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
法權益。
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為本協議之目的,在此不包括中國香港、中國澳門特別
行政區(qū)和中國臺灣地區(qū)法律)管轄并從其解釋。
十九、基金托管協議的效力
(一)基金管理人在向中國證監(jiān)會申請本基金募集注冊時提交的本基金托管
協議草案,該等草案系經托管協議當事人雙方蓋章以及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
表簽字或蓋章,協議當事人雙方可能不時根據中國證監(jiān)會的意見修改托管協議草
案。托管協議以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的文本為正式文本。
(二)基金托管協議自《基金合同》成立之日起成立,自《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生效?;鹜泄軈f議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該基金財產清算結果報中
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之日止。
(三)基金托管協議自生效之日對托管協議當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
(四)基金托管協議正本一式五份,除上報有關監(jiān)管機構一份外,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別持有兩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基金托管協議的簽訂
本托管協議經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認可后,雙方應在基金托管協議上蓋
章,并由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注明基金托管協議的簽訂
地點和簽訂日期。
申萬菱信多元配置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托管協議
本頁無正文,為《申萬菱信多元配置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ETF-FOF)托管協議》簽署頁。
基金管理人:申萬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簽訂地點:中國北京
簽訂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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