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順安豐惠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開放日常申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投資)業(yè)務公告
金元順安豐惠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開放日常申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投資)業(yè)務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05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稱 金元順安豐惠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簡稱 金元順安豐惠債券
基金主代碼 026208
基金運作方式 契約型開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6年04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稱 金元順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稱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名稱 金元順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以及《金元順安豐惠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金元順安豐惠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等。
申購起始日 2026年06月01日
贖回起始日 2026年06月01日
轉換轉入起始日 2026年06月01日
轉換轉出起始日 2026年06月01日
定期定額投資起始日 2026年06月01日
下屬分級基金的基金簡稱 金元順安豐惠債券A 金元順安豐惠債券C
下屬分級基金的交易代碼 026208 026209
該分級基金是否開放申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投資) 是 是
2、日常申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投資)業(yè)務的辦理時間
本基金自2026年06月01日(含當日)起開放日常申購、轉換轉入、定期定額投資等業(yè)務。自2026
年06月01日(含當日)起開放日常贖回、轉換轉出等業(yè)務。本基金辦理日常申購、贖回、轉換、定
期定額投資的開放日為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體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布的交易日
為準(本公司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或《基金合同》規(guī)定公告暫停辦理申購、贖回的除外)。開放日內的具體業(yè)
務辦理時間,以各業(yè)務辦理機構的規(guī)定為準。
3、日常申購業(yè)務
3.1申購金額限制
投資者在其他銷售機構單筆申購的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元,追加申購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元;
通過直銷機構申購,個人投資者首次最低申購金額為人民幣1萬元,追加申購的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
幣1,000元;機構投資者首次最低申購金額為人民幣50萬元,追加申購的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萬
元;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網(wǎng)上交易系統(tǒng)申購,首次最低申購金額為人民幣10元,追加申購的單筆最低限
額為人民幣1.00元。
3.2申購費費率
投資者通過直銷機構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通過其他銷售機構申購本基金A
類基金份額收取申購費;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用。通過其他銷售機構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
的,在申購時收取申購費,申購費率隨申購金額的增加而遞減。
申購金額(M) 申購費費率
申購金額<100萬 0.30%
100萬≤申購金額<500萬 0.20%
申購金額≥500萬 每筆1,000.00元
注: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用應在投資人申購A類基金份額時收取,不列入基金財產(chǎn),主要
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各項費用。
3.3其他與申購相關的事項
(1)“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2)“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guī)定的時間以內撤銷;
(4)贖回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即按照投資人認購、申購的先后次序進行順序贖回;
(5)辦理申購、贖回業(yè)務時,應當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確保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
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6)投資者辦理申購、贖回等業(yè)務時,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手續(xù)、辦理時間、處理規(guī)則等在遵守
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guī)定的前提下,以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規(guī)定為準。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鸸芾砣吮仨氃谛乱?guī)則開始實
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贖回業(yè)務
4.1贖回份額限制
基金份額持有人在銷售機構贖回時,每次贖回申請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額;每個交易賬戶的最低
基金份額余額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時或贖回后將導致在銷售機構保留的基金份額余額
不足10份的,需一次全部贖回。如因紅利再投資、非交易過戶等原因導致的賬戶余額少于10份的情
況,不受此限,但再次贖回時賬戶余額仍少于10份的必須一次性全部贖回。
4.2贖回費率
份額類別 持有期限 贖回費率 備注
A類份額 持有期限<7日 1.50% 機構投資者
7日≤持有期<30日 1.00% 機構投資者
持有期≥30日 0.00% 機構投資者
持有期限<7日 1.50% 個人投資者
持有期限≥7日 0.00% 個人投資者
C類份額 持有期限<7日 1.50% 機構投資者
7天≤持有期<30天 1.00% 機構投資者
持有期≥30天 0.00% 機構投資者
持有期限<7日 1.50% 個人投資者
持有期限≥7日 0.00% 個人投資者
注:
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贖回
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chǎn)。
4.3其他與贖回相關的事項
(1)“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2)“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guī)定的時間以內撤銷;
(4)贖回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即按照投資人認購、申購的先后次序進行順序贖回;
(5)辦理申購、贖回業(yè)務時,應當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確保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
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6)投資者辦理申購、贖回等業(yè)務時,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手續(xù)、辦理時間、處理規(guī)則等在遵守
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guī)定的前提下,以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規(guī)定為準。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基金管理人必須在新規(guī)則開始實
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5、日常轉換業(yè)務
5.1轉換費率
本公司旗下基金間的轉換費用由贖回費和申購補差費組成,轉出時收取贖回費,轉入時收取申購
補差費。
每筆基金轉換視為轉出基金的一筆基金贖回和轉入基金的一筆基金申購?;疝D換費用由轉出基
金的贖回費用及轉入基金的申購補差費用構成。
轉入基金時,從申購費用低的基金向申購費用高的基金轉換時,每次收取轉入基金申購補差費用;
從申購費用高的基金向申購費用低的基金轉換時,不收取申購補差費用。
轉出基金時,如涉及的轉出基金有贖回費用,收取該基金的贖回費用。
5.2其他與轉換相關的事項
本基金轉換業(yè)務適用于本基金和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已開放轉換業(yè)務的開放式基金之間的轉
換。
本基金轉換業(yè)務適用于所有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開放基金轉換業(yè)務的開放式基金的基金份
額持有人,包括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等。
本基金轉換業(yè)務限于本公司直銷網(wǎng)點,以及已開放基金轉換業(yè)務的相關代銷機構之營業(yè)網(wǎng)點。各
代銷機構受理本公司基金轉換業(yè)務的具體事宜見各代銷機構營業(yè)網(wǎng)點的說明。
基金轉換的原則:
(1)“份額申請”原則,即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基金轉換申請必須以份額為單位提出。
(2)“定向轉換”原則,即基金份額持有人必須指明基金轉換的方向,明確指出轉出基金和轉入
基金名稱。
(3)“視同贖回”原則,即基金轉換申請轉出的基金份額應作為贖回申請納入轉出基金當日贖回
申請總量的匯總計算中。當發(fā)生巨額贖回時,基金轉出與基金贖回具有相同的優(yōu)先級,基金管理人可
根據(jù)基金資產(chǎn)組合情況,決定全額轉出或部分轉出,并且對于基金轉出和基金贖回,將采取相同的比
例確認。
6、定期定額投資業(yè)務
基金管理人可以為投資人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具體規(guī)則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規(guī)定。投資人在辦
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時可自行約定每期扣款金額,每期扣款金額必須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關公告或
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所規(guī)定的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最低申購金額。
7、基金銷售機構
7.1直銷機構
金元順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花園石橋路33號花旗集團大廈3608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花園石橋路33號花旗集團大廈3608室
法定代表人:鄺曉星
電話:021-68882850
傳真:021-68882865
聯(lián)系人:孫筱君
客戶服務專線:400-666-0666、021-68882815
網(wǎng)址:www.jysa99.com
7.1.2場外非直銷機構
本基金其他銷售機構信息詳見基金管理人網(wǎng)站公示,敬請投資者留意。
除上述機構外,其他銷售機構如以后開展上述業(yè)務,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銷售機構為準。
各代銷機構可銷售的基金份額類別、可辦理的基金業(yè)務類型及其具體業(yè)務辦理狀況遵循其各自規(guī)
定執(zhí)行。
7.2場內銷售機構
本基金無場內銷售機構。
8、基金份額凈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指定網(wǎng)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網(wǎng)站、基金托管人網(wǎng)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wǎng)站),披露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
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2、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網(wǎng)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chǎn),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
(2)本公告僅對本基金開放日常申購、贖回、轉換的有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
詳細情況,請登陸本公司網(wǎng)站(www.jysa99.com)查詢相關的基金招募說明書。
(3)投資者可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400-666-0666)了解基金申購、贖回、轉換等事宜,
亦可通過本公司網(wǎng)站(www.jysa99.com)了解基金銷售相關事宜。
金元順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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