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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2026-05-29 文字大小 【 】 【打印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更新)
2026年5月29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重要提示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已經中國證監(jiān)會
2021年3月25日證監(jiān)許可[2021]988號文準予注冊。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7月29日
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證本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
冊,但中國證監(jiān)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資價值和市場前景做出實
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根據
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享受基金收益,同時承擔相應的投資風險。本基金投資中的風險包括:
因整體政治、經濟、社會等環(huán)境因素對證券市場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統性風險,個別
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由于基金份額持有人連續(xù)大量贖回基金產生的流動性風險,基
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積極管理風險,本基金的特定風險等。本基金為混
合基金,理論上其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高于債券基金與貨幣市場基金。根
據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已
對本基金重新進行風險評級,風險評級行為不改變基金的實質性風險收益特征,但由于風
險分類標準的變化,本基金的風險等級表述可能有相應變化,具體風險評級結果應以基金
管理人和銷售機構提供的評級結果為準。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基金管理人可能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
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將對基金簡稱進行特殊標
識,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不辦理側袋賬戶的申購贖回。側袋賬戶對應特定資產的
變現時間和最終變現價格都具有不確定性,并且有可能變現價格大幅低于啟用側袋機制時
的特定資產的估值,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能因此面臨損失。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之前,請仔
細閱讀相關內容并關注本基金啟用側袋機制時的特定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會面臨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huán)境、投資標的、市場
制度以及交易規(guī)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包括港股市場股價波動較大的風險(港股市場
實行T+0回轉交易,且對個股不設漲跌幅限制,港股股價可能表現出比A股更為劇烈的股
價波動)、匯率風險(匯率波動可能對基金的投資收益造成損失)、港股通機制下交易日不
連貫可能帶來的風險(在內地開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
時賣出,可能帶來一定的流動性風險)等。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本基金可根據投資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場環(huán)境的變化,選擇將部分基金資產投資
于港股或選擇不將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基金資產并非必然投資港股。
本基金可投資存托憑證,基金凈值可能受到存托憑證的境外基礎證券價格波動影響,
存托憑證的境外基礎證券的相關風險可能直接或間接成為本基金的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于股票期權、股指期貨、國債期貨等金融衍生品,可能面臨的風險包括
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基差風險、保證金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等。本基金可投資
于資產支持證券,可能面臨的風險包括流動性風險、證券提前贖回風險、再投資風險和SPV
違約風險等。具體內容詳見本招募說明書“風險揭示”章節(jié)。
本基金對每份基金份額設置一年持有期。在基金份額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當
日),基金份額持有人不能對該基金份額提出贖回申請。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之前,請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認識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并充分
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謹慎做出投資決策。
投資者應當認真閱讀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規(guī)定的免責條款、第二十一部分
規(guī)定的爭議處理方式。
基金的過往業(yè)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
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投資者應當認真閱讀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免責條款和規(guī)定的爭議處理方式。
本招募說明書更新有關財務數據和凈值表現數據截止日為2026年3月31日,主要人員情
況截止日為2026年5月28日,其他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26年5月15日。(本招募說明書中的財
務資料未經審計)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目錄
一、緒言............................................................................................................................................5
二、釋義............................................................................................................................................5
三、基金管理人..............................................................................................................................10
四、基金托管人..............................................................................................................................18
五、相關服務機構..........................................................................................................................20
六、基金的募集..............................................................................................................................6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63
八、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與轉換..............................................................................................63
九、基金的投資..............................................................................................................................90
十、基金的業(yè)績............................................................................................................................101
十一、基金的財產........................................................................................................................102
十二、基金資產的估值................................................................................................................103
十三、基金的收益與分配............................................................................................................109
十四、基金的費用與稅收............................................................................................................110
十五、基金的會計與審計............................................................................................................112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112
十七、側袋機制............................................................................................................................118
十八、風險揭示............................................................................................................................120
十九、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128
二十、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130
二十一、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130
二十二、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130
二十三、其他應披露事項............................................................................................................132
二十四、招募說明書存放及查閱方式........................................................................................133
二十五、備查文件........................................................................................................................133
附件一:基金合同摘要................................................................................................................134
附件二:基金托管協議摘要........................................................................................................157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一、緒言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以下簡稱“本招
募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
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銷售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
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公
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
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以及《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
“基金合同”)編寫。
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
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本基金是根據本招募說明書所載明的資料申請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沒有委托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說明書中載明的信息,或對本
招募說明書作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編寫,并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基金合同是約定基金
合同當事人之間基本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其他與本基金相關的涉及基金合同當事人之間權
利義務關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與基金合同有沖突,均以基金合同為準?;鸷贤斒氯?
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鸷贤漠斒氯税ɑ?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額,
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
同的承認和接受?;鸱蓊~持有人作為基金合同當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書面簽章為必要
條件?;鸷贤斒氯税凑铡痘鸱ā?、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基
金投資者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二、釋義
本招募說明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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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
同》及對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5、托管協議: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簽訂之《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及對該托管協議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6、招募說明書:指《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及其
更新。
7、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指《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
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指《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fā)
售公告》。
9、法律法規(guī):指中國現行有效并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司法解釋、
行政規(guī)章以及其他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有約束力的決定、決議、通知等。
10、《基金法》: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1、《銷售辦法》:指《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
不時做出的修訂。
12、《信息披露辦法》:指《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
不時做出的修訂。
13、《運作辦法》:指《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
的修訂。
14、《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指《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
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5、中國證監(jiān)會:指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16、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指中國人民銀行和/或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17、基金合同當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據基金合同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的法律主
體,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18、個人投資者: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19、機構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登記并
存續(xù)或經有關政府部門批準設立并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事業(yè)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
20、合格境外投資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
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使用來自境外的資金投資于在中國境內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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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募集的證券投資基金的中國境外的機構投資者,包括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
外機構投資者。
21、投資人、投資者: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
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的合稱。
22、港股通:指投資者委托內地證券公司,經由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設立
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香港聯合交易所進行申報,買賣規(guī)定范圍內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
的股票。
23、基金份額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合法取得基金份額的投資人。
24、基金銷售業(yè)務:指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機構宣傳推介基金,發(fā)售基金份額,辦理基金
份額的認購、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yè)務。
25、銷售機構:指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銷售辦法》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
他條件,取得基金銷售業(yè)務資格并與基金管理人簽訂了基金銷售服務協議,辦理基金銷售業(yè)
務的機構。
26、登記業(yè)務:指基金登記、存管、過戶、清算和結算業(yè)務,具體內容包括投資人基金
賬戶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額登記、基金銷售業(yè)務的確認、清算和結算、代理發(fā)放紅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辦理非交易過戶等。
27、登記機構:指辦理登記業(yè)務的機構?;鸬牡怯洐C構為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
受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為辦理登記業(yè)務的機構。
28、基金賬戶:指登記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其持有的、由該登記機構登記的基金
份額余額及其變動情況的賬戶。
29、基金交易賬戶:指銷售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投資人通過該銷售機構辦理認購、
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yè)務而引起的基金份額變動及結余情況的賬戶。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達到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條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國證監(jiān)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完畢,并獲得中國證監(jiān)會書面確認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終止日:指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現后,基金財產清算完畢,
清算結果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額發(fā)售之日起至發(fā)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間,最長不得超過3
個月。
33、存續(xù)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終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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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T日:指銷售機構在規(guī)定時間受理投資人申購、贖回或其他業(yè)務申請的開放日。
36、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
37、開放日:指為投資人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yè)務的工作日。
38、開放時間:指開放日基金接受申購、贖回或其他交易的時間段。
39、《業(yè)務規(guī)則》:指《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yè)務規(guī)則》,是規(guī)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登記方面的業(yè)務規(guī)則,由基金管理人、銷售機構和投資人共
同遵守。
40、認購:指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申請購買基金
份額的行為。
41、申購: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申請購買基金
份額的行為。
42、贖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guī)定的條件要
求將基金份額兌換為現金的行為。
43、基金轉換: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屆時有效公告規(guī)定的條件,
申請將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額的行為。
44、轉托管: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銷售機構之間實施的變更所持基金份額
銷售機構的操作。
45、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指投資人通過有關銷售機構提出申請,約定每期申購日、扣款
金額及扣款方式,由銷售機構于每期約定扣款日在投資人指定銀行賬戶內自動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投資方式。
46、巨額贖回:指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基金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基金轉
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總數后的余額)
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
47、持有期:指本基金對每份基金份額設置一年的持有期。在持有期到期日之前(不含
當日),投資者不能提出贖回申請;持有期期滿后(含持有期到期日當日)投資者可以申請
贖回。
48、一年持有期起始日:對于每份基金份額,一年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對
認購份額而言)或該基金份額申購申請確認日(對申購份額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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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對于每份基金份額,一年持有期到期日指該基金份額一年持有
期起始日一年后的年度對應日。在基金份額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當日),基金份額
持有人不能對該基金份額提出贖回申請;基金份額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當日),基金
份額持有人可對該基金份額提出贖回申請;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管理人無法在基金份額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按時開放辦理該基金份額的贖回業(yè)務的,該基金
份額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順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的影響因素消除之日
起的下一個工作日。
50、年度對應日:指某一個特定日期在后續(xù)年度中的對應日期,如該年無此對應日期,
則取該年對應月份的最后一日;如該日為非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
51、元:指人民幣元。
52、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資所得紅利、股息、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價差、銀行存款利息、
已實現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運用基金財產帶來的成本和費用的節(jié)約。
53、基金資產總值: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申購款及其
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54、基金資產凈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55、基金份額凈值:指計算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基金份額總數。
56、基金資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
額凈值的過程。
57、規(guī)定媒介:指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條件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全國性報刊及《信息
披露辦法》規(guī)定的互聯網網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托管人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
子披露網站)等媒介。
58、流動性受限資產:指由于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無法以合理價格
予以變現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與銀行定期存款(含協
議約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開發(fā)行股票、資產
支持證券、因發(fā)行人債務違約無法進行轉讓或交易的債券等。
59、擺動定價機制:指當開放式基金遭遇大額申購贖回時,通過調整基金份額凈值的方
式,將基金調整投資組合的市場沖擊成本分配給實際申購、贖回的投資者,從而減少對存量
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響,確保投資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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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側袋機制:指將基金投資組合中的特定資產從原有賬戶分離至一個專門賬戶進行處
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離并化解風險,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屬于流動性風險管理工
具。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原有賬戶稱為主袋賬戶,專門賬戶稱為側袋賬戶。
61、特定資產:包括:(一)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
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二)按攤余成本計量且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仍導致資產價值存在
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三)其他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
62、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名稱: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順義區(qū)安慶大街甲3號院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北辰西路6號院北辰中心C座5層
設立日期:1998年4月9日
法定代表人:鄒迎光
聯系人:邱曦
客戶服務電話:400-818-6666
傳真:010-63136700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23800萬元,公司股權結構如下:
持股單位 持股占總股本比例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62.2%
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 27.8%
Qatar Holding LLC 10%
合計 100%

(二)主要人員情況
1、基金管理人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鄒迎光先生:董事長,黨委書記,碩士?,F任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執(zhí)
行董事、總經理、執(zhí)行委員。曾任中信建投債券業(yè)務部總經理助理、固定收益部行政負責人、
執(zhí)行委員會委員,中信證券固定收益部行政負責人、執(zhí)行委員、黨委委員,中信建投黨委委
員、執(zhí)行董事、執(zhí)行委員會委員、財務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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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一梅女士:副董事長、黨委副書記、總經理,碩士。兼任華夏基金(香港)有限公
司董事長、華夏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曾任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
經理、營銷總監(jiān)、市場總監(jiān)、基金營銷部總經理、數據中心行政負責人(兼),上海華夏財
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執(zhí)行董事、總經理,證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
侯薇薇女士:董事,學士?,F任鮑爾太平有限公司(PowerPacificCorporationLtd)總
裁兼首席執(zhí)行官,兼任加中貿易理事會國際董事會成員。曾任嘉實國際資產管理公司(HGI)
的全球管理委員會成員、首席業(yè)務發(fā)展官和中國戰(zhàn)略負責人等。
J Luke Gregoire Gould先生:董事,學士?,F任邁凱希金融公司(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總裁兼首席執(zhí)行官。曾任IGM Financial Inc.的執(zhí)行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
MackenzieInvestments的首席財務官、InvestorsGroup的高級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等。
陳穎行先生:董事,碩士。現任卡塔爾投資局咨詢(亞太)公司大中華區(qū)總監(jiān)。曾任
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投資二部團隊負責人,都鐸資本(新加坡)公司分析師,BP新加坡
公司量化分析師,渣打銀行(新加坡)有限公司風險分析師等。
史本良先生:董事,碩士,注冊會計師?,F任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執(zhí)行
委員、財富管理委員會主任、戰(zhàn)略客戶部行政負責人。曾任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計劃財務
部資產管理業(yè)務核算會計主管、聯席負責人、行政負責人,中信證券財務負責人等。
薛繼銳先生:董事,博士。現任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執(zhí)行委員。曾任中信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金融產品開發(fā)小組經理、研究部研究員、交易與衍生產品業(yè)務線產品開發(fā)組負責人、
股權衍生品業(yè)務線行政負責人、證券金融業(yè)務線行政負責人、權益投資部行政負責人等。
劉霞輝先生:獨立董事,碩士?,F任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
二級研究員,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戰(zhàn)略研究會經濟戰(zhàn)略專業(yè)委員會主任、山東大學經濟社
會研究院特聘兼職教授及廣西南寧政府咨詢專家。曾任職于國家人社部政策法規(guī)司綜合處。
殷少平先生:獨立董事,博士?,F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兼任
北京凱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執(zhí)行董事。曾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審判員、高級法
官,湖南省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河北
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南寧市西鄉(xiāng)塘區(qū)政府副區(qū)長,北京市地石
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等。
伊志宏女士:獨立董事,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為財務管理、資本
市場。曾任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院長,中國人民大學中法學院院長,
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兼任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七屆、第八屆工商管理學科評議組召集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人、第五屆、第六屆全國MBA教育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教育部工商管理專業(yè)教學指導
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西班牙IE大學國際顧問委員會委員。曾兼任中國金融會計學會副會長、
歐洲管理發(fā)展基金會(EFMD)理事會理事、國際高等商學院協會(AACSB)首次認證委
員會委員等。
何青女士:獨立董事,碩士。曾任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華能天成融資租
賃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中國華能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和部門經理等職務。
王芬華女士:職工代表董事,學士。現任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組織部部長、人
力資源部行政負責人。曾任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等職務。
劉義先生:副總經理,碩士?,F任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委員。曾任中國人民銀
行總行計劃資金司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中國農業(yè)發(fā)展銀行總行信息電腦部信息綜合處副
處長(主持工作),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jiān)事、黨辦主任、養(yǎng)老金業(yè)務總監(jiān),華夏資本管
理有限公司執(zhí)行董事、總經理等。
陽琨先生:副總經理、投資總監(jiān),碩士?,F任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兼任
華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曾任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托投資有限公司財務部部門
經理,寶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經理助理,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部部門經理,華夏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資部副總經理等。
鄭煜女士:副總經理,碩士?,F任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曾任華夏證券
高級分析師,大成基金高級分析師、投資經理,原中信基金股權投資部總監(jiān),華夏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紀委書記等。
孫彬先生:副總經理,碩士?,F任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委員、投資經理等。曾
任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業(yè)研究員、基金經理助理、基金經理、公司總經理助理等。
張德根先生:副總經理,碩士。曾任職于北京新財經雜志社、長城證券,曾任華夏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廣州分公司總經理,上海華夏
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研究發(fā)展部行政負責
人(兼)、北京分公司總經理(兼)等。
李彬女士:督察長,碩士?,F任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法律部
行政負責人(兼)。曾任職于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原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曾任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jiān)察稽核部總經理助理,法律監(jiān)察部副總經理、聯席負責人,合規(guī)部
行政負責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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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立強先生:財務負責人,碩士。現任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財務部行政負責人,兼
任華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曾任職于深圳航空有限責任公司計劃財務部,曾任華夏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運作部B角、財務部B角,華夏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監(jiān)事、上海華夏財
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監(jiān)事等。
桂勇先生:首席信息官,學士。兼任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科技部行政負責人。
曾任職于深圳市長城光纖網絡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大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中信基金管理
有限責任公司信息技術部負責人,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術部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
行政負責人等。
2、本基金基金經理
呂佳瑋先生,碩士。2012年7月加入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投資研究部研究員,
華夏核心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1年12月3日至2026年3月26日期間)等,現
任華夏節(jié)能環(huán)保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7年8月11日起任職)、華夏低碳經濟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2年6月28日起任職)、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
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23年4月6日起任職)。
歷任基金經理:2021年7月29日至2023年4月6日期間,常亞橋先生任基金經理。
3、本公司股票投資決策委員會
主任:朱熠先生,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基金經理、投資經理。
成員:李一梅女士,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
陽琨先生,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投資總監(jiān),基金經理。
鄭煜女士,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投資經理。
孫彬先生,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投資經理。
屠環(huán)宇先生,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資部B角,基金經理。
翟宇航先生,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研究部B角,基金經理。
張景松先生,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研究部高級副總裁,基金經理。
顧鑫峰先生,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資部執(zhí)行總經理,基金經理。
劉心任先生,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投資部執(zhí)行總經理,基金經理。
4、上述人員之間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
基金份額的發(fā)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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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3、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4、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收益。
5、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7、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8、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9、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12、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規(guī)定的其他職責。
(四)基金管理人承諾
1、本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按照招募說明書列明的投資目標、策略及限
制等全權處理本基金的投資。
2、本基金管理人不從事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行為,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行為的發(fā)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從事違反《基金法》的行為,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保證基金財產不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5)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6)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
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
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防范利益
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
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規(guī)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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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P聯交易事項
進行審查。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禁止性規(guī)定的,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適當程序后,本基金投資不再受上述相關限制,自動遵守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定。
4、本基金管理人將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yè)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守國家有關法律、
法規(guī)及行業(yè)規(guī)范,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不從事以下行為:
(1)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利用基金財產或職務之便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侵占、挪用基金財產;
(6)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
關的交易活動;
(7)玩忽職守,不按照規(guī)定履行職責;
(8)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5、基金經理承諾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本著謹慎的原則為基金份額持有人謀取
利益。
(2)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謀取不
當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yè)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
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五)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根據全面性原則、有效性原則、獨立性原則、相互制約原則、防火墻原則和
成本收益原則建立了一套比較完整的內部控制體系。該內部控制體系由一系列業(yè)務管理制度
及相應的業(yè)務處理、控制程序組成,具體包括控制環(huán)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溝通、
內部監(jiān)控等要素。公司已經通過了ISAE3402(《鑒證業(yè)務國際準則第3402號》)認證,獲得
無保留意見的控制設計合理性及運行有效性的報告。
1、控制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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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控制環(huán)境包括科學的公司治理、有效的監(jiān)督管理、合理的組織結構和有力的控
制文化。
(1)公司引入了獨立董事制度。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等專門委員會。公司管理層設
立了投資決策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等專業(yè)委員會。
(2)公司各部門之間有明確的授權分工,既互相合作,又互相核對和制衡,形成了合
理的組織結構。
(3)公司堅持穩(wěn)健經營和規(guī)范運作,重視員工的合規(guī)守法意識和職業(yè)道德的培養(yǎng),并
進行持續(xù)教育。
2、風險評估
公司各層面和各業(yè)務部門在確定各自的目標后,對影響目標實現的風險因素進行分析。
對于不可控風險,風險評估的目的是決定是否承擔該風險或減少相關業(yè)務;對于可控風險,
風險評估的目的是分析如何通過制度安排來控制風險程度。風險評估還包括各業(yè)務部門對日
常工作中新出現的風險進行再評估并完善相應的制度,以及新業(yè)務設計過程中評估相關風險
并制定風險控制制度。
3、控制活動
公司對投資、會計、技術系統和人力資源等主要業(yè)務制定了嚴格的控制制度。在業(yè)務管
理制度上,做到了業(yè)務操作流程的科學、合理和標準化,并要求完整的記錄、保存和嚴格的
檢查、復核;在崗位責任制度上,內部崗位分工合理、職責明確,不相容的職務、崗位分離
設置,相互檢查、相互制約。
(1)投資控制制度
投資決策委員會是公司的最高投資決策機構,負責資產配置和重大投資決策等;基金
經理小組負責在投資決策委員會資產配置基礎上進行組合構建,基金經理領導基金經理小組
在基金合同和投資決策權限范圍內進行日常投資運作;交易管理部負責所有交易的集中執(zhí)行。
①投資決策與執(zhí)行相分離。投資管理決策職能和交易執(zhí)行職能嚴格隔離,實行集中交
易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確保各投資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執(zhí)行機會。
②投資授權控制。建立明確的投資決策授權制度,防止越權決策。投資決策委員會負
責制定投資原則并審定資產配置比例;基金經理小組在投資決策委員會確定的范圍內,負責
確定與實施投資策略、建立和調整投資組合并下達投資指令,對于超過投資權限的操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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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序;交易管理部依據基金經理或基金經理授權的小組成員的指令負責交易
執(zhí)行。
③警示性控制。按照法規(guī)或公司規(guī)定設置各類資產投資比例的預警線,交易系統在投
資比例達到接近限制比例前的某一數值時自動預警。
④禁止性控制。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相關規(guī)定,基金禁止投資受限制的證券并禁止從
事受限制的行為。交易系統通過預先的設定,對上述禁止進行自動提示和限制。
⑤多重監(jiān)控和反饋。交易管理部對投資行為進行一線監(jiān)控;風險管理部進行事中的監(jiān)
控;監(jiān)察稽核部門進行事后的監(jiān)控。在監(jiān)控中如發(fā)現異常情況將及時反饋并督促調整。
(2)會計控制制度
①建立了基金會計的工作制度及相應的操作和控制規(guī)程,確保會計業(yè)務有章可循。
②按照相互制約原則,建立了基金會計業(yè)務的復核制度以及與托管人相關業(yè)務的相互核
查監(jiān)督制度。
③為了防范基金會計在資金頭寸管理上出現透支風險,制定了資金頭寸管理制度。
④制定了完善的檔案保管和財務交接制度。
(3)技術系統控制制度
為保證技術系統的安全穩(wěn)定運行,公司對硬件設備的安全運行、數據傳輸與網絡安全
管理、軟硬件的維護、數據的備份、信息技術人員操作管理、危機處理等方面都制定了完善
的制度。
(4)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科學的招聘解聘制度、培訓制度、考核制度、薪酬制度等人事管理制度,
確保人力資源的有效管理。
(5)監(jiān)察制度
公司設立了監(jiān)察部門,負責公司的法律事務和監(jiān)察工作。監(jiān)察制度包括違規(guī)行為的調
查程序和處理制度,以及對員工行為的監(jiān)察。
(6)反洗錢制度
公司設立了反洗錢工作小組作為反洗錢工作的專門機構,指定專門人員負責反洗錢和
反恐融資合規(guī)管理工作;各相關部門設立了反洗錢崗位,配備反洗錢負責人員。除建立健全
反洗錢組織體系外,公司還制定了《反洗錢工作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業(yè)務操作規(guī)程,確保
依法切實履行金融機構反洗錢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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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溝通
公司建立了內部辦公自動化信息系統與業(yè)務匯報體系,通過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
道,公司員工及各級管理人員可以充分了解與其職責相關的信息,信息及時送交適當的
人員進行處理。目前公司業(yè)務均已做到了辦公自動化,不同的人員根據其業(yè)務性質及層
級具有不同的權限。
5、內部監(jiān)控
公司設立了獨立于各業(yè)務部門的稽核部門,通過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評價公司內部控
制制度合理性、完備性和有效性,監(jiān)督公司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確保公司各項經
營管理活動的有效運行。
6、基金管理人關于內部控制的聲明
(1)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持內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的責任。
(2)上述關于內部控制的披露真實、準確。
(3)本公司承諾將根據市場環(huán)境的變化及公司的發(fā)展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況
名稱: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太平橋大街25號、甲25號中國光大中心
成立日期:1992年6月18日
批準設立機關和批準設立文號:國務院、國函[1992]7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590.85551億元人民幣
法定代表人:吳利軍
基金托管業(yè)務批準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基字【2002】75號
資產托管部總經理:賈光華
電話:(010)63636363
傳真:(010)63639132
網址:www.cebban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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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人員情況
董事長吳利軍先生,自2020年3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長、2024年1月起任本行董事長。
現任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曾任國內貿易部國家物資儲備調節(jié)中心副主
任(副局級),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信息中心負責人,培訓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人事
教育部主任、黨委組織部部長,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主席助理,深圳證券交
易所理事會理事長、黨委書記(副部長級),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
總經理。獲經濟學博士學位,高級經濟師。
行長郝成先生,自2024年6月起任本行黨委書記,2024年8月起任本行執(zhí)行董事、行
長。現任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黨委委員、執(zhí)行董事。歷任國家開發(fā)銀行天津分行黨委委員、
副行長,國家開發(fā)銀行人事局副局長、黨委組織部副部長,國家開發(fā)銀行吉林分行黨委書記、
行長,交通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獲管理學博士學位,高級工程師。
資產托管部總經理賈光華先生,1994年7月在光大銀行總行營業(yè)部參加工作,2005年
10月調入同業(yè)機構部(后更名為金融同業(yè)部)后,先后任處長、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
副總經理(主持工作),2018年5月任金融同業(yè)部總經理,2025年1月任資產托管部總經理。
(三)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情況
截至2026年3月31日,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共346
只,托管基金資產規(guī)模6,427.91億元。同時,開展了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基金公司客戶
資產管理計劃、職業(yè)年金、企業(yè)年金、QDII、QFII、銀行理財、保險債權投資計劃等資產
的托管及信托公司資金信托計劃、產業(yè)投資基金、股權基金等產品的保管業(yè)務。
(四)托管業(yè)務的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控制目標
確保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基金托管業(yè)務中得到全面嚴格的貫徹執(zhí)行;確保基金托管人有關基
金托管的各項管理制度和業(yè)務操作規(guī)程在基金托管業(yè)務中得到全面嚴格的貫徹執(zhí)行;確保基
金財產安全;保證基金托管業(yè)務穩(wěn)健運行;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托管
人的合法權益。
2、內部控制的原則
(1)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必須滲透到基金托管業(yè)務的各個操作環(huán)節(jié),覆蓋所有的崗
位,不留任何死角。
(2)預防性原則。樹立“預防為主”的管理理念,從風險發(fā)生的源頭加強內部控制,
防患于未然,盡量避免業(yè)務操作中各種問題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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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及時性原則。建立健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內部控制。發(fā)現問題,
及時處理,堵塞漏洞。
(4)獨立性原則?;鹜泄軜I(yè)務內部控制機構獨立于基金托管業(yè)務執(zhí)行機構,業(yè)務操
作人員和內控人員分開,以保證內控機構的工作不受干擾。
3、內部控制組織結構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設有風險管理與內控合規(guī)委員會,負責全行風險管理與內部
控制工作。資產托管部建立了嚴密的內控監(jiān)督體系,設立了投資監(jiān)督與內控合規(guī)處,配備了
專職內控合規(guī)人員,負責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yè)務的內控管理工作。
4、內部控制制度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產托管部自成立以來嚴格遵照《基金法》、《中華人民共和
國商業(yè)銀行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并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訂、完善了《中國光大銀行資產托管業(yè)務內部控制管理辦法》、《中國光
大銀行資產托管業(yè)務保密辦法》等十余項規(guī)章制度和實施細則,將風險控制落實到每一個工
作環(huán)節(jié)。中國光大銀行資產托管部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業(yè)務風險為主線,在重要崗位(基
金清算、基金核算、投資監(jiān)督)還建立了安全保密區(qū),安裝了錄像監(jiān)視系統和錄音監(jiān)聽系統,
以保障基金信息的安全。
(五)托管人對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jiān)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等的要求,基金托管人主要通過定性和定量相結合、事前事
中和事后監(jiān)督相結合、技術與人工監(jiān)督相結合等方式方法,對基金投資范圍、投資組合比例
等每日進行監(jiān)督;同時,對基金管理人就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報
酬的計提和支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費用支付等行為的合法性、合規(guī)性進行監(jiān)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等規(guī)定的行為,及時以郵件、
電話或書面等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確認并以郵
件或書面形式對基金托管人發(fā)出回函。在限期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
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通知的違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
會。
五、相關服務機構
(一)銷售機構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1、直銷機構
名稱: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順義區(qū)安慶大街甲3號院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北辰西路6號院北辰中心C座5層
法定代表人:鄒迎光
客戶服務電話:400-818-6666
傳真:010-63136700
聯系人:張德根
網址:www.ChinaAMC.com
2、代銷機構
(1)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銀城中路188號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銀城中路188號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電話:021-58781234
傳真:021-58408483
聯系人:高天
網址:www.bankcomm.com
客戶服務電話:95559
(2)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辦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繆建民
電話:0755-83198888
傳真:0755-83195109
聯系人:季平偉
網址:www.cmbchina.com
客戶服務電話:95555
(3)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qū)光華路10號院1號樓6-30層、32-42層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光華路10號院1號樓6-30層、32-42層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電話:010-66637271
傳真:010-65550827
聯系人:王曉琳
網址:www.citicbank.com
客戶服務電話:95558
(4)興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臺江區(qū)江濱中大道398號興業(yè)銀行大廈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銀城路167號
法定代表人:呂家進
電話:0591-87839338
傳真:021-62159217
聯系人:孫琪虹
網址:www.cib.com.cn
客戶服務電話:95561
(5)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qū)太平橋大街25號中國光大中心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太平橋大街25號中國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曉鵬
電話:010-63636153
傳真:010-63639709
聯系人:朱紅
網址:www.cebbank.com
客戶服務電話:95595
(6)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qū)建國門內大街22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建國門內大街22號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電話:010-85238670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傳真:010-85238680
聯系人:李慧
網址:www.hxb.com.cn
客戶服務電話:95577
(7)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深圳市深南東路5047號
辦公地址:廣東省深圳市深南東路5047號
法定代表人:謝永林
電話:0755-82088888
傳真:0755-25841098
聯系人:趙揚
網址:bank.pingan.com
客戶服務電話:95511-3
(8)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寧波市鄞州區(qū)寧南南路700號
辦公地址:寧波市鄞州區(qū)寧南南路700號
法定代表人:陸華裕
電話:0574-89068340
傳真:0574-87050024
聯系人:胡技勛
網址:www.nbcb.cn
客戶服務電話:95574
(9)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蕭山區(qū)鴻寧路1788號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qū)民心路1號
法定代表人:陸建強
電話:0571-87659644
傳真:0571-87659188
聯系人:宋超
網址:www.czbank.com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客戶服務電話:95527
(10)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qū)會展路1316號
辦公地址: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qū)會展路1316號
法定代表人:陳宏強
電話:0577-88997296
聯系人:蔡鵬
網址:www.wzbank.cn
客戶服務電話:0577-96699
(11)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華路26號
辦公地址:南京市中華路26號
法定代表人:夏平
電話:025-58588167
傳真:025-58588164
聯系人:田春慧
網址:www.jsbchina.cn
客戶服務電話:95319
(12)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東區(qū)海河東路218號
辦公地址:天津市河東區(qū)海河東路218號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電話:022-58316666
傳真:-
聯系人:潘鵬程
網址:www.cbhb.com.cn
客戶服務電話:95541
(13)東莞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東莞市東城區(qū)鴻福東路2號
辦公地址:廣東省東莞市東城區(qū)鴻福東路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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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電話:0769-22866254、15625596450
傳真:0769-22866282
聯系人:劉托福
網址:www.drcbank.com
客戶服務電話:0769-961122
(14)江蘇蘇州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qū)中山南路1777號
辦公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qū)中山南路1777號
法定代表人:魏禮亞
電話:0512-63969209
傳真:0512-63969209
聯系人:葛曉亮
網址:http://www.szrcb.com
客戶服務電話:956111
(15)西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陜西省西安市高新路60號
辦公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高新路60號
法定代表人:郭軍
電話:029-88992881
傳真:029-88992475
聯系人:白智
網址:www.xacbank.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869-6779
(16)深圳前海微眾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qū)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入駐深圳市前海商務秘書有限公
司)
辦公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qū)沙河西路1819號深圳灣科技生態(tài)園7棟A座
法定代表人:顧敏
電話:0755-89462603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傳真:0755-86700688
聯系人:張馳
網址:http://www.webank.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999-8800
(17)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qū)CBD商務外環(huán)路23號中科金座大廈
辦公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qū)CBD商務外環(huán)路23號中科金座大廈
法定代表人:郭浩
電話:0371-61910219
傳真:0371-85519869
聯系人:田力源
網址:www.zybank.com.cn
客戶服務電話:95186
(18)九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九江市長虹大道619號
辦公地址:九江市長虹大道619號
法定代表人:劉羨庭
電話:18679157032
傳真:/
聯系人:程科夫
網址:www.jjccb.com
客戶服務電話:95316
(19)中信百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qū)安定路5號院3號樓8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安定路5號院3號樓6-11層
法定代表人:寇冠
電話:010-50925699
傳真:010-86496277
聯系人:陳冰
網址:www.aiban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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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服務電話:956186
(20)鼎信匯金(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qū)霄云路36號1幢第8層09號房間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霄云路40號院1號樓3層306室
法定代表人:齊凌峰
電話:010-82050520
傳真:010-82086110
聯系人:阮志凌
網址:www.9ifund.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158-5050
(21)深圳市新蘭德證券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qū)梅林街道梅都社區(qū)中康路136號深圳新一代產業(yè)園2棟3401
辦公地址:北京市豐臺區(qū)麗澤平安幸福中心B座31層
法定代表人:張斌
電話:010-83363101
傳真:010-83363072
聯系人:文雯
網址:www.new-rand.cn
客戶服務電話:400-066-1199轉2
(22)和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外大街22號泛利大廈10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號泛利大廈10層
法定代表人:王莉
電話:021-20835787
傳真:010-85657357
聯系人:吳衛(wèi)東
網址:licaike.hexun.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920-0022、021-20835588
(23)江蘇匯林保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高淳區(qū)經濟開發(fā)區(qū)古檀大道47號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辦公地址:南京市鼓樓區(qū)中山北路2號綠地紫峰大廈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吳言林
電話:025-66046166轉837
聯系人:孫平
網址:www.huilinbd.com
客戶服務電話:025-66046166
(24)上海挖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楊高南路799號5層01、02、03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楊高南路799號5層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電話:021-50810687
傳真:021-58300279
聯系人:李娟
網址:www.wacaijijin.com
客戶服務電話:021-50810673
(25)貴州省貴文文化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qū)龍洞堡電子商務港太升國際A棟2單元5層17號
辦公地址: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qū)龍騰路貴文投資大樓4樓
法定代表人:陳成
電話:17601206766
聯系人:李辰
網址:https://www.gwcaifu.com/
客戶服務電話:0851-85407888
(26)騰安基金銷售(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qū)南山街道聽海大道5212號騰訊數碼大廈2棟(南塔)
L1401-L1501
辦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qū)南山街道聽海大道5212號騰訊數碼大廈2棟(南塔)
L1401-L1501
法定代表人:譚廣鋒
電話:4000-89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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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譚廣鋒
網址:www.txfund.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0-890-555
(27)北京度小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區(qū)西北旺東路10號院西區(qū)4號樓1層103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西北旺東路10號院西區(qū)4號樓
法定代表人:葛新
電話:010-59403028
傳真:010-59403027
聯系人:孫博超
網址:www.baiyingfund.com
客戶服務電話:95055-4
(28)博時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蓮花街道福新社區(qū)益田路5999號基金大廈19層
辦公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蓮花街道福新社區(qū)益田路5999號基金大廈19層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電話:075583169999-4002
傳真:0755-83195220
聯系人:崔丹
網址:www.boserawealth.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6105568
(29)易方達財富管理基金銷售(廣州)有限公司
住所:廣州市南沙區(qū)橫瀝鎮(zhèn)期航二街2號101房
辦公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qū)珠江東路30號廣州銀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陳彤
電話:020-85102688-7498
聯系人:呂晉
網址:www.efundcf.com.cn
客戶服務電話:400-160-8888
(30)諾亞正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住所:上海市虹口區(qū)飛虹路360弄9號3724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楊浦區(qū)昆明路508號北美廣場B座12樓
法定代表人:汪靜波
電話:021-38509680
傳真:021-38509777
聯系人:張裕
網址:www.noah-fund.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821-5399
(31)深圳眾祿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羅湖區(qū)梨園路物資控股置地大廈8樓801
辦公地址:深圳市羅湖區(qū)梨園路物資控股置地大廈8樓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電話:0755-33227950
傳真:0755-33227951
聯系人:童彩平
網址:www.zlfund.cn
客戶服務電話:4006-788-887
(32)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匯區(qū)龍?zhí)锫?90號2號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qū)宛平南路88號金座東方財富大廈
法定代表人:其實
電話:95021
傳真:021-64385308
聯系人:屠彥洋
網址:www.1234567.com.cn
客戶服務電話:95021
(33)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區(qū)場中路685弄37號4號樓449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浦東南路1118號鄂爾多斯國際大廈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楊文斌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電話:021-20613635
傳真:021-68596916
聯系人:周天雪
網址:www.ehowbuy.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700-9665
(34)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qū)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號3幢5層599室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qū)西溪路556號
法定代表人:王珺
電話:18205712248
聯系人:韓愛斌
網址:www.fund123.cn
客戶服務電話:95188-8
(35)上海長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高翔路526號2幢220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浦東大道555號裕景國際B座16層
法定代表人:張躍偉
電話:021-20691832
傳真:021-20691861
聯系人:黃輝
網址:www.erichfund.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820-2899
(36)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號元茂大廈903室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qū)五常街道同順街18號同花順大樓4層
法定代表人:凌順平
電話:0571-88911818-8653
傳真:0571-86800423
聯系人:吳強
網址:www.5ifun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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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服務電話:952555
(37)北京展恒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順義區(qū)后沙峪鎮(zhèn)安富街6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華嚴北里2號民建大廈6層
法定代表人:閆振杰
電話:010-62020088-6006
傳真:010-62020355
聯系人:翟飛飛
網址:www.myfund.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818-8000
(38)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寶山區(qū)蘊川路5475號1033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區(qū)東大名路1098號53樓
法定代表人:沈繼偉
電話:021-50583533
傳真:021-61101630
聯系人:曹怡晨
網址:http://www.leadfund.com.cn/
客戶服務電話:95733
(39)嘉實財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世紀大道8號上海國金中心辦公樓二期53層5312-15單元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建國路91號金地中心A座6層
法定代表人:趙學軍
電話:010-85097570
傳真:010-85097308
聯系人:余永鍵
網址:www.harvestwm.cn
客戶服務電話:400-021-8850
(40)北京創(chuàng)金啟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qū)白紙坊東街2號院6號樓712室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白紙坊東街2號院6號樓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電話:010-66154828-809
傳真:010-88067526
聯系人:馬浩
網址:www.5irich.com
客戶服務電話:010-66154828
(41)泛華普益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成華區(qū)建設路9號高地中心1101室
辦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區(qū)花照壁西順街399號1棟1單元龍湖西宸天街B座1201號
法定代表人:于海鋒
電話:13910181936
傳真:-
聯系人:隋亞方
網址:https://www.puyifund.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080-3388
(42)宜信普澤(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qū)建國路88號9號樓15層1809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建國路88號SOHO現代城C座18層1809
法定代表人:沈偉樺
電話:010-52855713
傳真:010-85894285
聯系人:程剛
網址:www.yixinfund.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609-9200
(43)南京蘇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區(qū)蘇寧大道1-5號
辦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區(qū)蘇寧大道蘇寧總部
法定代表人:劉漢青
電話:025-66996699-887226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傳真:025-66008800-887226
聯系人:王峰
網址:www.snjijin.com
客戶服務電話:95177
(44)浦領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qū)建國路乙118號16層1611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建國路乙118號16層1611
法定代表人:張蓮
電話:010-59497361
傳真:010-64788016
聯系人:李艷
網址:www.zscffund.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012-5899
(45)深圳騰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qū)金田路2028號卓越世紀中心1號樓1806-1808單元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金田路2028號卓越世紀中心1號樓1806-1808單元
法定代表人:曾革
電話:0755-33376853
傳真:0755-33065516
聯系人:鄢萌莎
網址:www.tenyuanfund.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990-8601
(46)通華財富(上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區(qū)同豐路667弄107號201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金滬路55號通華科技大廈2層
法定代表人:沈丹義
電話:021-60818757
傳真:021-60810695
聯系人:周晶
網址:www.tonghuafund.com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客戶服務電話:400-101-9301
(47)華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青海省西寧市南川工業(yè)園區(qū)創(chuàng)業(yè)路108號
辦公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qū)萬松街道青年路278號中海中心32F-34F
法定代表人:鄧暉
電話:15601681367
傳真:010-57672020
聯系人:徐璐
網址:www.huayuanstock.com
客戶服務電話:95305
(48)北京匯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qū)宣武門外大街甲1號4層401-2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宣武門外大街甲1號4層401-2
法定代表人:王偉剛
電話:010-62680527
傳真:010-62680827
聯系人:丁向坤
網址:http://www.hcfunds.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055-5728
(49)海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自由貿易試驗區(qū)銀城中路8號4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自由貿易試驗區(qū)銀城中路8號4樓
法定代表人:惠曉川
電話:021-80134149
傳真:021-80133413
聯系人:秦瓊
網址:www.fundhaiyin.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808-1016
(50)上海大智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楊高南路428號1號樓1102單元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楊高南路428號1號樓1102單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電話:18017373527
傳真:021-20219923
聯系人:張蜓
網址:https://www.wg.com.cn/
客戶服務電話:021-20292031
(51)北京新浪倉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區(qū)東北旺西路中關村軟件園二期(西擴)N-1、N-2地塊新浪總部科
研樓5層518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西北旺東路10號院東區(qū)3號樓為明大廈C座
法定代表人:趙芯蕊
電話:010-62625768
傳真:010-62676582
聯系人:趙芯蕊
網址:www.xincai.com
客戶服務電話:010-62675369
(52)濟安財富(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qū)太陽宮中路16號院1號樓3層307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太陽宮中路16號院1號樓3層307
法定代表人:楊健
電話:010-65309516
傳真:010-65330699
聯系人:李海燕
網址:www.jianfortune.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673-7010
(53)上海萬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福山路33號11樓B座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浦明路1500號萬得大廈11樓
法定代表人:黃祎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電話:021-50712782
傳真:021-50710161
聯系人:徐亞丹
網址:www.520fund.com.cn
客戶服務電話:400-799-1888
(54)上海聯泰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區(qū)蘭溪路900弄15號526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區(qū)溧陽路735號2幢3層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電話:021-62680166
傳真:021-52975270
聯系人:蘭敏
網址:www.66liantai.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118-1188
(55)泰信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qū)建國路甲92號-4至24層內10層1012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建國路乙118號京匯大廈1206
法定代表人:張虎
電話:15180468717
聯系人:鄭雅婷
網址:www.taixincf.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0048821
(56)上?;匣痄N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縣長興鎮(zhèn)路潘園公路1800號2號樓6153室(上海泰和經濟發(fā)展區(qū))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銀城中路488號太平金融大廈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電話:021-35385521*210
傳真:021-55085991
聯系人:藍杰
網址:www.jiyufun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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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服務電話:400-820-5369
(57)上海中正達廣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匯區(qū)龍騰大道2815號302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qū)龍騰大道2815號302室
法定代表人:黃欣
電話:021-33768132-801
傳真:021-33768132-802
聯系人:戴珉微
網址:www.zhongzhengfund.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6767-523
(58)上海攀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閘北區(qū)廣中西路1207號306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陸家嘴銀城路116號大華銀行大廈7樓
法定代表人:沈茹意
電話:15317992110
傳真:021-68889283
聯系人:孟召社
網址:http://www.pytz.cn
客戶服務電話:021-68889082
(59)上海陸金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陸家嘴環(huán)路1333號14樓09單元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陸家嘴環(huán)路1333號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電話:021-20665952
傳真:021-22066653
聯系人:寧博宇
網址:www.lufunds.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821-9031
(60)珠海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橫琴新區(qū)寶華路6號105室-3491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辦公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qū)琶洲大道東1號保利國際廣場南塔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電話:020-89629021
傳真:020-89629011
聯系人:吳煜浩
網址:www.yingmi.cn
客戶服務電話:020-89629066
(61)和耕傳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自貿試驗區(qū)鄭州片區(qū)(鄭東)東風東路東、康寧街北6號樓6樓602、603房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酒仙橋路6號院國際電子城b座
法定代表人:王旋
電話:0371-85518396
傳真:0371-85518397
聯系人:胡靜華
網址:www.hgccpb.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0-555-671
(62)奕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qū)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qū)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廣場A座17樓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
電話:0755-89460507
傳真:0755-21674453
聯系人:葉健
網址:www.ifastps.com.cn
客戶服務電話:400-684-0500
(63)中證金牛(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豐臺區(qū)東管頭1號2號樓2-45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門外大街甲一號新華社第三工作區(qū)A座5層
法定代表人:錢昊旻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電話:010-59336519
傳真:010-59336500
聯系人:孫雯
網址:www.jnlc.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8-909-998
(64)京東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區(qū)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號17號平房157
辦公地址:北京市大興區(qū)亦莊經濟開發(fā)區(qū)科創(chuàng)十一街十八號院京東集團總部
法定代表人:王蘇寧
電話:18911869618
聯系人:陳龍鑫
網址:https://kenterui.jd.com/
客戶服務電話:95118
(65)大連網金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大連市沙河口區(qū)體壇路22號諾德大廈202
辦公地址:中國大連市沙河口區(qū)體壇路22號諾德大廈202
法定代表人:樊懷東
電話:13522300698
傳真:0411-39027835
聯系人:王清臣
網址:http://www.yibaijin.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0-899-100
(66)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區(qū)粵海街道科技園中區(qū)科苑路15號科興科學園B棟3單元11層1108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qū)粵海街道科技園中區(qū)科苑路15號科興科學園B棟3單元11層
1108
法定代表人:賴任軍
電話:0755-84355914
傳真:0755-26920530
聯系人:陳麗霞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網址:www.jfzinv.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9302-888
(67)北京雪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qū)阜通東大街1號院6號樓2單元21層222507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阜通東大街1號院6號樓2單元21層222507
法定代表人:李楠
電話:010-61840688
傳真:010-61840699
聯系人:袁永姣
網址:https://danjuanapp.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159-9288
(68)深圳市排排網基金銷售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qū)沙頭街道沙嘴社區(qū)8號紅樹華府A棟1601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沙嘴路尚美紅樹灣1號A座寫字樓16樓
法定代表人:楊柳
電話:0755-82779746/18122062924
聯系人:林麗/劉文婷
網址:www.simuwang.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666-7388
(69)上海中歐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陸家嘴環(huán)路333號729S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區(qū)公平路18號8棟嘉昱大廈6層
法定代表人:許欣
電話:021-68609600-5952
傳真:021-33830351
聯系人:黎靜
網址:www.qiangungun.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700-9700
(70)上海華夏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區(qū)東大名路687號一幢二樓268室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金融大街33號通泰大廈B座8層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電話:010-88066326
傳真:010-63136184
聯系人:張靜怡
網址:www.amcfortune.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817-5666
(71)中信期貨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13層1301-1305、
14層
辦公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13層
1301-1305、14層
法定代表人:竇長宏
電話:021-60812919
傳真:021-60819988
聯系人:梁美娜
網址:https://www.citicsf.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990-8826
(72)弘業(yè)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華路50號
辦公地址:南京市中華路50號弘業(yè)大廈
法定代表人:周劍秋
電話:025-52278981
傳真:025-52278733
聯系人:張?zhí)K怡
網址:www.ftol.com.cn
客戶服務電話:400-828-1288
(73)國泰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商城路61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靜安區(qū)南京西路768號國泰君安大廈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法定代表人:賀青
電話:021-38676666
傳真:021-38670666
聯系人:黃博銘
網址:www.gtht.com
客戶服務電話:95521
(74)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qū)安立路66號4號樓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光華路10號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傳真:010-65182261
聯系人:權唐
網址:www.csc108.com
客戶服務電話:95587、4008-888-108
(75)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羅湖區(qū)紅嶺中路1012號國信證券大廈十六層至二十六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羅湖區(qū)紅嶺中路1010號國際信托大廈21樓
法定代表人:張納沙
電話:0755-82130833
傳真:0755-82133952
聯系人:于智勇
網址:www.guosen.com.cn
客戶服務電話:95536
(76)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田街道福華一路111號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田街道福華一路111號
法定代表人:霍達
電話:0755-82943666
傳真:0755-82943636
聯系人:黃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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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www.cmschina.com
客戶服務電話:95565
(77)廣發(fā)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qū)中新廣州知識城騰飛一街2號618室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馬場路26號廣發(fā)證券大廈36樓
法定代表人:林傳輝
電話:020-66336146
傳真:020-87555417
聯系人:陳姍姍
網址:www.gf.com.cn
客戶服務電話:95575
(78)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亮馬橋路48號中信證券大廈
法定代表人:張佑君
電話:010-60838888
傳真:010-60836029
聯系人:鄭慧
網址:www.cs.ecitic.com
客戶服務電話:95548
(79)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豐臺區(qū)西營街8號院1號樓7至18層101
辦公地址:北京市豐臺區(qū)西營街8號院1號樓青海金融大廈
法定代表人:王晟
電話:010-80928123
傳真:010-66568990
聯系人:辛國政
網址:www.chinastock.com.cn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888或95551
(80)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住所:上海市徐匯區(qū)長樂路989號45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qū)長樂路989號45層(200031)
法定代表人:楊玉成
電話:021-33389888
傳真:021-33388224
聯系人:余潔
網址:www.swhysc.com
客戶服務電話:95523、400-889-5523
(81)興業(y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東路26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長柳路36號
法定代表人:楊華輝
電話:021-38565547
傳真:021-38565955
聯系人:喬琳雪
網址:www.xyzq.com.cn
客戶服務電話:95562
(82)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qū)淮海路88號
辦公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qū)淮海路88號
法定代表人:劉正斌
電話:027-65799999
傳真:027-85481900
聯系人:奚博宇
網址:www.95579.com
客戶服務電話:95579、400-888-8999
(83)國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田街道福華一路119號安信金融大廈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田街道福華一路119號安信金融大廈
法定代表人:王蘇望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電話:0755-81688000
傳真:0755-81688090
聯系人:陳劍虹
網址:https://www.sdicsc.com.cn/
客戶服務電話:95517
(84)湘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qū)湘府中路198號新南城商務中心A棟11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陸家嘴環(huán)路958號華能聯合大廈5樓
法定代表人:高振營
電話:021-50295432
傳真:021-68865680
聯系人:江恩前
網址:www.xcsc.com
客戶服務電話:95351
(85)萬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廣州市天河區(qū)珠江東路11號18、19樓全層
辦公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qū)珠江東路13號高德置地廣場E座12層
法定代表人:袁笑一
電話:020-38286588
傳真:020-22373718-1013
聯系人:王鑫
網址:www.wlzq.cn
客戶服務電話:95322
(86)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第二大街42號寫字樓101室
辦公地址:天津市南開區(qū)賓水西道8號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電話:022-23861683
傳真:022-28451892
聯系人:陳玉輝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網址:https://www.bhzq.com
客戶服務電話:956066
(87)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東中路228號
辦公地址:南京市建鄴區(qū)江東中路228號華泰證券廣場
法定代表人:周易
電話:0755-82492193
傳真:0755-82492962(深圳)
聯系人:龐曉蕓
網址:www.htsc.com.cn
客戶服務電話:95597
(88)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qū)深圳路222號1號樓2001
辦公地址:青島市市南區(qū)東海西路28號龍翔廣場東座5層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電話:0532-85725062
傳真:0532-85022605
聯系人:趙如意
網址:sd.citics.com/
客戶服務電話:95548
(89)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qū)鬧市口大街9號院1號樓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鬧市口大街9號院1號樓
法定代表人:肖林
電話:010-83252185
傳真:010-63080978
聯系人:付婷
網址:www.cindasc.com
客戶服務電話:95321
(90)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住所:上海市靜安區(qū)新閘路150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靜安區(qū)新閘路1508號
法定代表人:劉秋明
電話:021-22169999
聯系人:郁疆
網址:www.ebscn.com
客戶服務電話:95525、400-888-8788
(91)中信證券華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廣州市天河區(qū)臨江大道395號901室(部位:自編01號)1001室(部位:自編01
號)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臨江大道395號901室(部位:自編01號)1001室(部位:自
編01號)
法定代表人:陳可可
電話:020-88834780
傳真:020-88836914
聯系人:郭杏燕
網址:www.gzs.com.cn
客戶服務電話:95548
(92)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長春市生態(tài)大街6666號
辦公地址:長春市生態(tài)大街6666號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電話:0431-85096517
傳真:0431-85096795
聯系人:安巖巖
網址:www.nesc.cn
客戶服務電話:95360
(93)南京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蘇省南京市江東中路389號
辦公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東中路389號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法定代表人:李劍鋒
電話:025-58519523
傳真:025-83369725
聯系人:王萬君
網址:www.njzq.com.cn
客戶服務電話:95386
(94)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號
法定代表人:龔德雄
電話:021-51539888
傳真:021-65217206
聯系人:張瑾
網址:www.shzq.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891-8918
(95)誠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qū)東三環(huán)北路27號樓12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東三環(huán)北路27號樓12層
法定代表人:張威
電話:010-83561146
傳真:010-83561164
聯系人:田芳芳
網址:www.cctgsc.com.cn
客戶服務電話:95399
(96)大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區(qū)迎賓街15號桐城中央21層
辦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qū)長治路111號山西世貿中心A座F12、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電話:0351-4130322
傳真:0351-7219891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聯系人:薛津
網址:www.dtsbc.com.cn
客戶服務電話:400-712-1212
(97)國聯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無錫市金融一街8號
辦公地址:無錫市金融一街8號
法定代表人:顧偉
電話:0510-82832051
傳真:0510-82832051
聯系人:郭逸斐
網址:www.glms.com.cn
客戶服務電話:95570
(98)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號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區(qū)金田路4036號榮超大廈16-20層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電話:13916661875
傳真:021-33830395
聯系人:王陽
網址:www.pingan.com
客戶服務電話:95511-8
(99)財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qū)茶子山東路112號濱江金融中心T2棟(B座)26層
辦公地址:長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號順天國際財富中心26層
法定代表人:劉宛晨
電話:0731-84403347
傳真:0731-84403439
聯系人:郭靜
網址:www.cfzq.com
客戶服務電話:95317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100)東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東莞市莞城區(qū)可園南路1號金源中心
辦公地址:東莞市莞城區(qū)可園南路1號金源中心30樓
法定代表人:張運勇
電話:0769-22115712、0769-22119348
傳真:0769-22119423
聯系人:李榮、孫旭
網址:www.dgzq.com.cn
客戶服務電話:95328
(101)國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qū)東直門南大街3號國華投資大廈9層、10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東直門南大街3號國華投資大廈9層、10層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電話:010-84183389
傳真:010-84183311-3389
聯系人:黃靜
網址:www.guodu.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818-8118
(102)東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蘇省常州延陵西路23號投資廣場18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東方路1928號東海證券大廈
法定代表人:錢俊文
電話:021-20333333
傳真:021-50498825
聯系人:王一彥
網址:www.longone.com.cn
客戶服務電話:95531、400-888-8588
(103)金融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內蒙古自治區(qū)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海拉爾東街滿世尚都辦公商業(yè)綜合樓
辦公地址:內蒙古自治區(qū)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海拉爾東街滿世尚都辦公商業(yè)綜合樓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法定代表人:祝艷輝
電話:0471-4972675
聯系人:熊麗、王捷勛
網址:www.cnht.com.cn
客戶服務電話:956088
(104)國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qū)云錦路1888號華僑城五期云域9棟1樓108室
辦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qū)鳳凰中大道1115號北京銀行大樓
法定代表人:劉朝東
電話:0791-86283372、15170012175
傳真:0791-86281305
聯系人:占文馳
網址:www.gszq.com
客戶服務電話:956080
(105)華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qū)天府二街198號
辦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qū)天府二街198號
法定代表人:楊炯洋
電話:010-58124967
傳真:028-86150040
聯系人:謝國梅
網址:www.hx168.com.cn
客戶服務電話:95584
(106)申萬宏源西部證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烏魯木齊市高新區(qū)(新市區(qū))北京南路358號大成國際大廈20樓2005室
辦公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高新區(qū)(新市區(qū))北京南路358號大成國際大廈20樓2005室
(830002)
法定代表人:王獻軍
電話:0991-2307105
傳真:0991-2301927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聯系人:梁麗
網址:www.swhysc.com
客戶服務電話:95523、400-889-5523
(107)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濟南市高新區(qū)經十路7000號漢峪金融商務中心五區(qū)3號樓
辦公地址:濟南市高新區(qū)經十路7000號漢峪金融商務中心五區(qū)3號樓
法定代表人:王洪
電話:021-20315719
傳真:021-20315125
聯系人:張峰源
網址:www.zts.com.cn
客戶服務電話:95538
(108)世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qū)南山街道桂灣五路128號前海深港基金小鎮(zhèn)對沖基金中心
406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深南大道招商銀行大廈40-42層
法定代表人:李強
傳真:0755-83199511
聯系人:王雯
網址:www.csco.com.cn
客戶服務電話:0755-83199599
(109)第一創(chuàng)業(y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華一路115號投行大廈20樓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華一路115號投行大廈18樓
法定代表人:劉學民
電話:0755-23838750
傳真:0755-25838701
聯系人:單晶
網址:www.firstcapital.com.cn
客戶服務電話:95358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110)中航證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qū)紅谷中大道1619號南昌國際金融大廈A棟41層
辦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qū)紅谷中大道1619號南昌國際金融大廈A棟41層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電話:0791-86768681
傳真:0791-86770178
聯系人:戴蕾
網址:www.avicsec.com
客戶服務電話:95335
(111)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陜西省西安市新城區(qū)東新街319號8幢10000室
辦公地址:陜西省西安市新城區(qū)東新街319號8幢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暉
電話:029-87211526
傳真:029-87424426
聯系人:梁承華
網址:www.westsecu.com
客戶服務電話:95582
(112)華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qū)東崗西路638號蘭州財富中心21樓
辦公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qū)東崗西路638號蘭州財富中心19樓
法定代表人:祁建邦
電話:0931-4890208
傳真:0931-4890628
聯系人:周鑫
網址:www.hlzq.com
客戶服務電話:95368
(113)五礦證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qū)金田路4028號榮超經貿中心辦公樓47層01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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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qū)濱海大道與后海濱路交匯處濱海大道3165號五礦金融大廈
(18-25層)
法定代表人:鄭宇
電話:0755-23375492、0755-23375626
傳真:0755-82545500
聯系人:戴佳璐、李芳芳
網址:www.wkzq.com.cn
客戶服務電話:40018-40028
(114)華鑫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qū)蓮花街道福中社區(qū)深南大道2008號中國鳳凰大廈1棟20C-1房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qū)宛平南路8號
法定代表人:俞洋
電話:021-54967656
傳真:021-54967032
聯系人:虞佳彥
網址:www.cfsc.com.cn
客戶服務電話:95323、400-109-9918
(115)中國中金財富證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區(qū)粵海街道海珠社區(qū)科苑南路2666號中國華潤大廈L4601-L4608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qū)粵海街道科苑南路中金大廈16樓
法定代表人:王建力
電話:95532
傳真:0755-83661868
聯系人:李宇樂
網址:http://www.ciccwm.com
客戶服務電話:95532
(116)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區(qū)創(chuàng)業(yè)路1777號海信南方大廈21、22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qū)創(chuàng)業(yè)路1777號海信南方大廈21、22層
法定代表人:李永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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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755-82943755
傳真:0755-82960582
聯系人:羅藝琳
網址:www.zszq.com
客戶服務電話:95329
(117)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拉薩市北京中路101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永和路118弄東方企業(yè)園24號
法定代表人:戴彥
電話:021-36533016
傳真:021-36533017
聯系人:王偉光
網址:http://www.18.cn
客戶服務電話:95357
(118)粵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廣州市黃埔區(qū)科學大道60號開發(fā)區(qū)控股中心19、22、23層
辦公地址:廣州市黃埔區(qū)科學大道60號開發(fā)區(qū)控股中心19、22、23層
法定代表人:崔洪軍
電話:0755-83331195
聯系人:彭蓮
網址:www.ykzq.com
客戶服務電話:95564
(119)江海證券有限公司
住所:哈爾濱市香坊區(qū)贛水路56號
辦公地址:哈爾濱市松北區(qū)創(chuàng)新三路833號
法定代表人:趙洪波
電話:0451-87765732
傳真:0451-82337279
聯系人:姜志偉
網址:www.jhzq.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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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服務電話:956007
(120)華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青海省西寧市南川工業(yè)園區(qū)創(chuàng)業(yè)路108號
辦公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qū)萬松街道青年路278號中海中心32F-34F
法定代表人:鄧暉
電話:15601681367
傳真:010-57672020
聯系人:徐璐
網址:www.huayuanstock.com
客戶服務電話:95305
(121)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區(qū)東城根上街95號
辦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區(qū)東城根上街95號
法定代表人:冉云
電話:028-86690057、028-86690058
傳真:028-86690126
聯系人:劉婧漪、賈鵬
網址:www.gjzq.com.cn
客戶服務電話:95310
(122)華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陸家嘴環(huán)路166號27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陸家嘴環(huán)路166號27樓
法定代表人:陳林
電話:021-50122128
傳真:021-50122398
聯系人:徐方亮
網址:www.cnhbstock.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820-9898
(123)長城國瑞證券有限公司
住所:廈門市思明區(qū)臺北路1號海西金谷廣場T2辦公樓13-14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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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廈門市思明區(qū)臺北路1號海西金谷廣場T2辦公樓13-14層
法定代表人:李鵬
電話:0592-2079658
傳真:0592-5162590
聯系人:陳月月
網址:www.gwgsc.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0099-886
(124)愛建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前灘大道199弄5號10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前灘大道199弄5號
法定代表人:江偉
電話:021-32229888-33097
傳真:021-68728703
聯系人:宣承耀
網址:www.ajzq.com
客戶服務電話:956021
(125)英大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qū)深南中路華能大廈三十、三十一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深南中路華能大廈三十、三十一層
法定代表人:郝京春
電話:0755-83007014
傳真:0755-83007168
聯系人:劉思源
網址:http://www.ydsc.com.cn
客戶服務電話:4000-188-688
(126)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fā)區(qū)關東園路2號高科大廈四樓
辦公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fā)區(qū)關東園路2號高科大廈四樓
法定代表人:余磊
電話:027-87618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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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27-87618863
聯系人:翟璟
網址:www.tfzq.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800-5000
(127)萬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谑心仙陈?9號通信廣場二樓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深南大道7028號時代科技大廈20層西廳
法定代表人:甘衛(wèi)斌
電話:0755-82830333
傳真:0755-25170093
聯系人:張雷
網址:http://www.vanho.cn/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2-882
(128)中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陜西省西安市唐延路5號(陜西郵政信息大廈9-11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珠市口東大街17號
法定代表人:郭成林
電話:010-67017788-8914
傳真:010-67017788
聯系人:史蕾
網址:www.cnpsec.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005
(129)開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陜西省西安市高新區(qū)錦業(yè)路1號都市之門B座5層
辦公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高新區(qū)錦業(yè)路1號都市之門B座5層
法定代表人:李剛
電話:029-88447611
傳真:029-88447611
聯系人:曹欣
網址:www.kyse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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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服務電話:95325
(130)玄元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張楊路707號1105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張楊路707號1105室
法定代表人:馬永諳
電話:13752528013
傳真:021-50701053
聯系人:盧亞博
網址:https://www.licaimofang.com/
客戶服務電話:400-080-8208
(131)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亞市迎賓路360-1號三亞陽光金融廣場16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朝陽門外大街乙12號院1號昆泰國際大廈12層
法定代表人:李科
電話:010-85632771
傳真:010-85632773
聯系人:王超
網址:http://fund.sinosig.com/
客戶服務電話:95510
(132)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北京市西城區(qū)金融大街16號
辦公地址:中國北京市西城區(qū)金融大街16號
法定代表人:王濱
電話:010-63631536
傳真:010-66222276
聯系人:柳亞卿
網址:www.e-chinalife.com
客戶服務電話:95519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選擇符合要求的機構代理銷售本基金。代銷
機構具體業(yè)務辦理情況以其各自規(guī)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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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司可以根據情況變化增加或者減少基金銷售機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基金銷售機構可以根據情況增加或者減少其銷售城市、網點。
(二)登記機構
名稱: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順義區(qū)安慶大街甲3號院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北辰西路6號院北辰中心C座5層
法定代表人:鄒迎光
客戶服務電話:400-818-6666
傳真:010-63136700
聯系人:朱威
(三)律師事務所
名稱: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qū)金融大街35號國際企業(yè)大廈A座509單元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金融大街35號國際企業(yè)大廈A座509單元
法定代表人:朱小輝
聯系電話:010-57763999
傳真:010-57763599
聯系人:李晗
經辦律師:吳冠雄、李晗
(四)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qū)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東2座辦公樓8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東2座辦公樓8層
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鄒俊
聯系電話:010-85085000
傳真:010-85185111
聯系人:管祎銘
經辦注冊會計師:王國蓓、管祎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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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情況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
規(guī)定募集。本基金已經中國證監(jiān)會2021年3月25日證監(jiān)許可[2021]988號文準予注冊。
本基金自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7日進行發(fā)售。募集期間,本基金共募集
2,127,339,392.79份基金份額,有效認購戶數為35,554戶。
(二)基金類型、運作方式和存續(xù)期間
1、基金的類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的運作方式:契約型開放式。
(1)一年持有期
對于每份基金份額,一年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對認購份額而言)或該基金
份額申購申請確認日(對申購份額而言)。
對于每份基金份額,一年持有期到期日指該基金份額一年持有期起始日一年后的年度對
應日。年度對應日,指某一個特定日期在后續(xù)年度中的對應日期,如該年無此對應日期,則
取該年對應月份的最后一日;如該日為非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
在基金份額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當日),基金份額持有人不能對該基金份額提
出贖回申請;基金份額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當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對該基金份額
提出贖回申請;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無法在基金份額的一
年持有期到期日按時開放辦理該基金份額的贖回業(yè)務的,該基金份額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順
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的影響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個工作日。
(2)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基金管理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但本基金對每份基金份額設置一年持有
期,如果投資人多次認購/申購本基金,則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額的贖回開放的時間可能
不同。申購和贖回的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
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公告暫停申購、
贖回時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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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
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存續(xù)期間:不定期。
(三)基金的份額類別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約定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基金發(fā)展需要,為本基金增設新的份額類別。新的份額類別可設置不同的
申購費、贖回費、銷售服務費等其他條件,而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有關基金份額
類別的具體規(guī)則等相關事項屆時將另行公告。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據有關規(guī)定,本基金滿足基金合同生效條件,基金合同于2021年7月29日正式生效。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開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xù)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
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xù)60個工作日
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持
續(xù)運作、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6個月內召集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
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時,從其規(guī)定。
八、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與轉換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銷售機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鹜顿Y者應
當在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yè)務的營業(yè)場所或按銷售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基金份額的
申購與贖回。
(一)申購和贖回場所
1、直銷機構
本基金直銷機構為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杭州分
公司、廣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設在北京的投資理財中心以及電子交易平臺。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1)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金融大街33號通泰大廈B座1層(100033)
電話:010-88087226
傳真:010-88066028
(2)北京西三環(huán)投資理財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北三環(huán)西路99號西海國際中心1號樓一層107-108A(100089)
電話:010-82523198
傳真:010-82523196
(3)北京望京投資理財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望京宏泰東街綠地中國錦103(100102)
電話:010-64709882
傳真:010-64702330
(4)北京朝陽投資理財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朝陽門兆泰國際AB座2層(100020)
電話:010-64185185
傳真:010-64185180
(5)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陸家嘴環(huán)路1318號1902室(200120)
電話:021-50820661
傳真:021-50820867
(6)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蓮花街道福新社區(qū)福田區(qū)福中三路與鵬程一路交匯處西南廣電金
融中心40A(518000)
電話:0755-82033033
傳真:0755-82031949
(7)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樓區(qū)漢中路2號金陵飯店亞太商務樓30層AD2區(qū)(210005)
電話:025-84733916
傳真:025-84733928
(8)杭州分公司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qū)萬象城2幢2701室-01(310020)
電話:0571-89716606
傳真:0571-89716610
(9)廣州分公司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珠江西路5號5901房自編A單元(510623)
電話:020-38460001
傳真:020-38067182
(10)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區(qū)交子大道177號中海國際中心B座1棟1單元14層1406-1407號
(610000)
電話:028-65730073
傳真:028-86725412
(11)電子交易
本公司電子交易包括網上交易、移動客戶端交易等。投資者可以通過本公司網上交易
系統或移動客戶端辦理基金的申購、贖回等業(yè)務,具體業(yè)務辦理情況及業(yè)務規(guī)則請登錄本公
司網站查詢。本公司網址:www.ChinaAMC.com。
2、代銷機構
本基金銷售機構的名稱、住所等信息請詳見本招募說明書“五、相關服務機構”中“(一)
銷售機構”的相關描述。
(二)申購和贖回的開放日及時間
1、一年持有期
對于每份基金份額,一年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對認購份額而言)或該基金
份額申購申請確認日(對申購份額而言)。
對于每份基金份額,一年持有期到期日指該基金份額一年持有期起始日一年后的年度對
應日。年度對應日,指某一個特定日期在后續(xù)年度中的對應日期,如該年無此對應日期,則
取該年對應月份的最后一日;如該日為非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
在基金份額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當日),基金份額持有人不能對該基金份額提
出贖回申請;基金份額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當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對該基金份額
提出贖回申請;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無法在基金份額的一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年持有期到期日按時開放辦理該基金份額的贖回業(yè)務的,該基金份額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順
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的影響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個工作日。
2、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基金管理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但本基金對每份基金份額設置一年持有
期,如果投資人多次認購/申購本基金,則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額的贖回開放的時間可能
不同。申購和贖回的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
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公告暫停申購、贖
回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
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3、申購、贖回開始日及業(yè)務辦理時間
本基金自2021年10月28日起開放申購、轉換轉入、定期定額申購等業(yè)務。
基金管理人自認購份額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即基金合同生效日一年后的年度對應日)
起(含當日)開始辦理贖回,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在贖回開始公告中規(guī)定。因不可抗力或基金
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無法在認購份額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按時開放辦理贖
回業(yè)務的,認購份額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順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的影響
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個工作日。
在確定申購開始與贖回開始時間后,基金管理人應在申購、贖回開放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申購與贖回的開始時間。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或者轉
換。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轉換申請且登記機構確認接
受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為下一開放日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對于尚未開始
辦理贖回業(yè)務的基金份額,投資人提出的贖回或者轉換轉出申請不成立。
(三)申購和贖回的原則
1、“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進
行計算。
2、“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guī)定的時間以內撤銷。
4、贖回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即按照投資人認購、申購的先后次序進行順序贖回。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5、投資者辦理申購、贖回等業(yè)務時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手續(xù)、辦理時間、處理規(guī)則等
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guī)定的前提下,以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規(guī)定為準。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鸸芾砣吮仨氃?
新規(guī)則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購和贖回的程序
1、申購和贖回的申請方式
投資人必須根據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程序,在開放日的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內提出申購或贖回
的申請。
2、申購和贖回的款項支付
投資人申購基金份額時,必須全額交付申購款項,投資人交付申購款項,申購成立;基
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基金份額時,申購生效。
對于每份基金份額,自該基金份額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當日),基金份額持有人
遞交贖回申請,贖回成立;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贖回時,贖回生效?;鸱蓊~持有人贖回
申請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將在T+7日(包括該日)內支付贖回款項。在發(fā)生巨額贖回或基
金合同載明的其他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時,款項的支付辦法參照基金合同有
關條款處理。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場數據傳輸延遲、通訊系統故障、銀行數據交換系統故障、
港股通非交易日或者發(fā)生港股通暫停交易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
素影響業(yè)務處理流程時,贖回款項順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個工作日劃出。
3、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以交易時間結束前受理有效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當天作為申購或贖回申請
日(T日),在正常情況下,本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內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T日
提交的有效申請,投資人可在T+2日后(包括該日)到銷售網點柜臺或以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
其他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
基金銷售機構對申購、贖回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
接收到申請。申請的確認以登記機構或基金管理人的確認結果為準。對于申請的確認情況,
投資者應及時查詢。若申購不成功,則申購款項本金退還給投資人。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
對上述業(yè)務辦理時間進行調整,并提前公告。
(五)申購和贖回的數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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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資者通過直銷機構或華夏財富辦理本基金的申購及贖回業(yè)務,每次最低申購金額
為1.00元(含申購費),每次贖回申請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額?;鸱蓊~持有人贖回時或贖
回后在直銷機構或華夏財富保留的基金份額余額不足1.00份的,在贖回時需一次全部贖回。
具體業(yè)務辦理請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或華夏財富的相關規(guī)定。
2、投資者通過其他代銷機構辦理本基金的申購及贖回業(yè)務,每次最低申購金額、每次
最低贖回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時或贖回后在該代銷機構(網點)保留的最低基金份額
余額以各代銷機構的規(guī)定為準。具體業(yè)務辦理請遵循各代銷機構的相關規(guī)定。
3、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基金管理人
應當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拒絕大額申購、暫停基
金申購等措施,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鸸芾砣嘶谕顿Y運作與風險
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對基金規(guī)模予以控制。具體見基金管理人相關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guī)定申購金額和贖回份額的數量
限制?;鸸芾砣吮仨氃谡{整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購費與贖回費
1、本基金申購費由申購人承擔,用于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結算等各項費用。投資者
在申購本基金時需交納前端申購費,費率按申購金額遞減,具體如下:
申購金額(含申購費) 前端申購費率
50萬元以下 1.5%
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200萬元以下 1.2%
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500萬元以下 0.8%
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 每筆1,000.00元

2、本基金贖回費由贖回人承擔,在投資者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費率隨基金份額的持
有期限的增加而遞減,具體如下:
持有期限 贖回費率
7天以內 1.5%
7天以上(含7天)-30天以內 0.75%
30天以上(含30天)-365天以內 0.5%
365天以上(含365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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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贖回時份額持有不滿30天的,收取的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對于贖回時份額
持有滿30天不滿90天收取的贖回費,將不低于贖回費總額的75%計入基金財產;對于贖
回時份額持有滿90天不滿180天收取的贖回費,將不低于贖回費總額的50%計入基金財產;
對贖回時份額持有期長于180天(含180天)收取的贖回費,將不低于贖回費總額的25%
計入基金財產。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
情況下,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最遲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
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約定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
實質不利影響的前提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
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法律法規(guī)要求對基金申購費率、贖回費率等進行適
當費率優(yōu)惠。
5、當本基金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保
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guī)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自律規(guī)則的
規(guī)定。
(七)申購份額與贖回金額的計算方式
1、申購份額的計算
申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1+前端申購費率)
前端申購費用=申購金額-凈申購金額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T日基金份額凈值
申購費用為固定金額時,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前端申購費用=固定金額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前端申購費用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T日基金份額凈值
基金份額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由此誤差產生的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產生的收益歸基金財產所有。
例:假定T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2300元,四筆申購金額分別為1,000.00元、50萬元、200
萬元和500萬元,則各筆申購負擔的前端申購費用和獲得的基金份額計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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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購1 申購2 申購3
申購金額(元,a) 1,000.00 500,000.00 2,000,000.00
適用前端申購費率(b) 1.5% 1.2% 0.8%
凈申購金額(c=a/(1+b)) 985.22 494,071.15 1,984,126.98
前端申購費(d=a-c) 14.78 5,928.85 15,873.02
基金份額凈值(e) 1.2300 1.2300 1.2300
申購份額(f=c/e) 800.99 401,683.86 1,613,111.37

若該投資者申購金額為500萬元,則申購負擔的前端申購費用和獲得的基金份額計算如
下:
申購4
申購金額(元,a) 5,000,000.00
前端申購費(b) 1,000.00
凈申購金額(c=a-b) 4,999,000.00
基金份額凈值(d) 1.2300
申購份額(e=c/d) 4,064,227.64

2、贖回金額的計算
贖回金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贖回金額=贖回份額×T日基金份額凈值
贖回費用=贖回金額×贖回費率
凈贖回金額=贖回金額-贖回費用
例:假定某投資者在T日贖回10,000.00份,持有期限1年,該日基金份額凈值為1.2500元,
則其獲得的凈贖回金額計算如下:
贖回金額=10,000.00×1.2500=12,500.00元
上述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由此誤差產生的損失由基金財產
承擔,產生的收益歸基金財產所有。
3、T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在當日收市后計算,計算公式為計算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
日基金份額余額?;鸱蓊~凈值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4位,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
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T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在T+1日內進行公告。遇特殊情
況,經履行適當程序,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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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拒絕或暫停申購的情形
發(fā)生下列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拒絕或暫停接受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發(fā)生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暫停基金資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申
購申請。
3、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或者港股通臨時暫停,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
算當日基金資產凈值。
4、接受某筆或某些申購申請可能會影響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
5、基金資產規(guī)模過大,使基金管理人無法找到合適的投資品種,或其他可能對基金業(yè)
績產生負面影響,或發(fā)生其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認后,
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接受基金申購申請。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申購申請有可能導致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比例
達到或者超過50%,或者變相規(guī)避50%集中度的情形。
8、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記機構、銷售機構等因異常情況無法辦理申購業(yè)務。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fā)生上述第1、2、3、5、6、8、9項暫停申購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拒絕或暫停接
受投資人申購申請時,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暫停申購公告。如果
投資人的申購申請被拒絕,被拒絕的申購款項將退還給投資人。在暫停申購的情況消除時,
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申購業(yè)務的辦理,具體時間以基金管理人屆時公告為準。
(九)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
發(fā)生下列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贖回款項。
2、發(fā)生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暫?;鹳Y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贖
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3、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或者港股通臨時暫停,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
算當日基金資產凈值。
4、連續(xù)兩個或兩個以上開放日發(fā)生巨額贖回。
5、發(fā)生繼續(xù)接受贖回申請將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暫
停接受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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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認后,
基金管理人應當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或暫停接受基金贖回申請。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fā)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時,基金管理人應
在當日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已確認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應足額支付;如暫時不能足額
支付,應將可支付部分按單個賬戶申請量占申請總量的比例分配給贖回申請人,未支付部
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現上述第4項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關條款處理?;鸱蓊~持有
人在申請贖回時可事先選擇將當日可能未獲受理部分予以撤銷。在暫停贖回的情況消除時,
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贖回業(yè)務的辦理并公告。
(十)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1、巨額贖回的認定
若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內的基金份額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基金轉換中轉
出申請份額總數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總數后的余額)超過
前一開放日的基金總份額的10%,即認為是發(fā)生了巨額贖回。
2、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全額贖回
或部分延期贖回。
(1)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支付投資人的全部贖回申請時,按正常贖回
程序執(zhí)行。
(2)部分延期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為因支付投
資人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波動時,基金管理人在
當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的前提下,可對其余贖回申請延期
辦理。對于當日的贖回申請,應當按單個賬戶贖回申請量占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確定當
日受理的贖回份額;對于未能贖回部分,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取
消贖回。選擇延期贖回的,將自動轉入下一個開放日繼續(xù)贖回,直到全部贖回為止;選擇
取消贖回的,當日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
申請一并處理,無優(yōu)先權并以下一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
直到全部贖回為止。如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投資人未能贖回部分作自
動延期贖回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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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暫停贖回:連續(xù)2個開放日以上(含本數)發(fā)生巨額贖回,如基金管理人認為有
必要,可暫停接受基金的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贖回款項,但不得
超過20個工作日,并應當在規(guī)定媒介上進行公告。
(4)本基金發(fā)生巨額贖回的,在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超過前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20%
以上的大額贖回申請情形下,如果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全部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
為因支付全部投資人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波動時,
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辦理贖回申請。具體分為兩種情況:
①如果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支付其他投資人的全部贖回申請,為了保護其他贖回投
資人的利益,對于其他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按正常程序進行。對于單個投資人超過前一開放
日基金總份額20%以上的大額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在剩余支付能力范圍內對其按比例確
認當日受理的贖回份額,未確認的贖回部分作自動延期處理。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
日贖回申請一并處理,無優(yōu)先權并以下一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
此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止。如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選擇取消贖回的,則當日未獲受
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
②如果基金管理人認為僅支付其他投資人的贖回申請也有困難時,則所有投資人的贖
回申請(包括單個投資人超過基金總份額20%以上的大額贖回申請和其他投資人的贖回申
請)都按照上述“(2)部分延期贖回”的約定一并辦理。
3、巨額贖回的公告
當發(fā)生上述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郵寄、傳真或者招募說明書規(guī)
定的其他方式在3個交易日內通知基金份額持有人,說明有關處理方法,并在2日內在規(guī)定
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暫停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和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
1、發(fā)生上述暫停申購或贖回情況的,基金管理人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暫
停公告。
2、上述暫停申購或贖回情況消除的,基金管理人應于重新開放日公布最近1個開放日
的基金份額凈值。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暫停申購或贖回的時間,最遲于重新開放日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
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暫停公告中明確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
時間,屆時不再另行發(fā)布重新開放的公告。
(十二)基金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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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轉換的原則
(1)投資者只可在同時銷售轉出基金及轉入基金的機構辦理基金轉換業(yè)務。
(2)基金轉換以份額為單位進行申請。
(3)基金轉換采取“未知價”法,即基金的轉換價格以轉換申請受理當日轉出、轉入
基金的份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4)投資者T日申請基金轉換后,T+1日可獲得確認。
(5)除另有規(guī)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單筆轉出申請遵循轉出基金有關贖回份額的限制,
單筆轉入申請不受轉入基金最低申購限額限制。
(6)發(fā)生巨額贖回時,基金轉出與基金贖回具有相同的優(yōu)先級,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基
金資產組合情況,決定全額轉出或部分轉出,并且對于基金轉出和基金贖回,將采取相同的
比例確認;在轉出申請得到部分確認的情況下,未確認的轉出申請可根據投資者事先的選擇
和代銷機構的相關規(guī)定予以順延或撤銷基金轉換。
(7)投資者辦理基金轉換業(yè)務時,轉出基金必須處于可贖回狀態(tài),轉入基金必須處于
可申購狀態(tài)。
由于各代銷機構系統及業(yè)務安排等原因,可能開展基金轉換業(yè)務的時間有所不同,投資
者應參照各代銷機構的具體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轉換的程序及有關限制,但應最遲在調整生效前2個
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2、暫?;疝D換的情形及處理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暫停基金轉換業(yè)務:
(1)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證券交易場所在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凈
值。
(3)因市場劇烈波動或其它原因而出現連續(xù)巨額贖回,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暫停接
受該基金份額的轉出申請。
(4)基金管理人認為會有損于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某筆轉換申請。
(5)基金管理人有正當理由認為需要拒絕或暫停接受基金轉換申請的。
(6)發(fā)生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暫?;鹕曩徎蜈H回的情形。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發(fā)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應于規(guī)定期限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媒介上刊
登暫停公告。重新開放基金轉換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媒介上刊
登重新開放基金轉換的公告。
3、基金轉換費用
(1)基金轉換費:無。
(2)轉出基金費用:按轉出基金贖回時應收的贖回費收取,如該部分基金采用后端收
費模式購買,除收取贖回費外,還需收取贖回時應收的后端申購費。轉換金額指扣除贖回費
與后端申購費(若有)后的余額。
(3)轉入基金費用:轉入基金申購費用根據適用的轉換情形收取,詳細如下:
①從前端(比例費率)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前端(比例費率)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
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出基金和轉入基金的申購費率均適用比例費率。
費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購費率=轉入基金的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轉出基金的前端申
購費率最高檔,最低為0。
業(yè)務舉例:詳見“4、業(yè)務舉例”中例一。
②從前端(比例費率)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前端(固定費用)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
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出基金申購費率適用比例費率,轉入基金申購費率適用固定費用。
費用收取方式:如果轉入基金的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比轉出基金的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
高,則收取的申購費用為轉入基金適用的固定費用;反之,收取的申購費用為0。
業(yè)務舉例:詳見“4、業(yè)務舉例”中例二。
③從前端(比例費率)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后端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
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出基金申購費率適用比例費率。
費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費基金轉入其他后端收費基金時,轉入的基金份額的持有期將自
轉入的基金份額被確認之日起重新開始計算。
業(yè)務舉例:詳見“4、業(yè)務舉例”中例三。
④從前端(比例費率)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
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出基金申購費率適用比例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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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購費用。
業(yè)務舉例:詳見“4、業(yè)務舉例”中例四。
⑤從前端(固定費用)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前端(比例費率)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
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出基金申購費率適用固定費用,轉入基金申購費率適用比例費率。
費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購費率=轉入基金的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轉出基金的前端申
購費率最高檔,最低為0。
業(yè)務舉例:詳見“4、業(yè)務舉例”中例五。
⑥從前端(固定費用)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前端(固定費用)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
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出基金和轉入基金的申購費率均適用固定費用。
費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購費用=轉入基金申購費用-轉出基金申購費用,最低為0。
業(yè)務舉例:詳見“4、業(yè)務舉例”中例六。
⑦從前端(固定費用)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后端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
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出基金申購費率適用固定費用。
費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費基金轉入其他后端收費基金時,轉入的基金份額的持有期將自
轉入的基金份額被確認之日起重新開始計算。
業(yè)務舉例:詳見“4、業(yè)務舉例”中例七。
⑧從前端(固定費用)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
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出基金申購費率適用固定費用。
費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購費用。
業(yè)務舉例:詳見“4、業(yè)務舉例”中例八。
⑨從后端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前端(比例費率)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
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入基金申購費率適用比例費率。
費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購費率=轉入基金的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轉出基金的前端申
購費率最高檔,最低為0。
業(yè)務舉例:詳見“4、業(yè)務舉例”中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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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從后端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前端(固定費用)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
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入基金申購費率適用固定費用。
費用收取方式:如果轉入基金的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比轉出基金的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
高,則收取的申購費用為轉入基金適用的固定費用;反之,收取的申購費用為0。
業(yè)務舉例:詳見“4、業(yè)務舉例”中例十。
?從后端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后端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
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
費用收取方式:后端收費基金轉入其他后端收費基金時,轉入的基金份額的持有期將自
轉入的基金份額被確認之日起重新開始計算。
業(yè)務舉例:詳見“4、業(yè)務舉例”中例十一。
?從后端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
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基金份額。
費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購費用。
業(yè)務舉例:詳見“4、業(yè)務舉例”中例十二。
?從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前端(比例費率)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購費用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
其他前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入基金申購費率適用比例費率。
費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購費率=轉入基金的申購費率-轉出基金的銷售服務費率×轉
出基金的持有時間(單位為年),最低為0。
業(yè)務舉例:詳見“4、業(yè)務舉例”中例十三。
?從不收取申購費用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前端(固定費用)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購費用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
其他前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入基金申購費率適用固定費用。
費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購費用=固定費用-轉換金額×轉出基金的銷售服務費率×轉
出基金的持有時間(單位為年),最低為0。
業(yè)務舉例:詳見“4、業(yè)務舉例”中例十四。
?從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后端收費基金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購費用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
其他后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
費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轉入其他后端收費基金時,轉入的基金份額的持
有期將自轉入的基金份額被確認之日起重新開始計算。
業(yè)務舉例:詳見“4、業(yè)務舉例”中例十五。
?從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轉出,轉入其他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購費用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
其他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基金份額。
費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購費用。
業(yè)務舉例:詳見“4、業(yè)務舉例”中例十六。
?對于貨幣基金的基金份額轉出情況的補充說明
對于貨幣型基金,每當有基金新增份額時,均調整持有時間,計算方法如下:
調整后的持有時間=原持有時間×原份額/(原份額+新增份額)
(4)上述費用另有優(yōu)惠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范圍內調整基金轉換的有關業(yè)務規(guī)則。
4、業(yè)務舉例
例一:假定投資者在T日轉出1,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額(前端收費模式),該日甲基金
基金份額凈值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為1.5%,贖回費率為0.5%。
(1)若T日轉入乙基金(前端收費模式),且乙基金適用的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為
2.0%,該日乙基金基金份額凈值為1.300元。則轉出基金費用、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
下:
項目 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A) 1,000.00
轉出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B) 1.200
轉出總金額(C=A*B) 1,2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D) 0.5%
轉出基金費用(E=C*D) 6.00
轉換金額(F=C-E) 1,194.00
轉入時收取申購費率(G) 2.0%-1.5%=0.5%
凈轉入金額(H=F/(1+G)) 1,188.06
轉入基金費用(I=F-H) 5.94
轉入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J) 1.300
轉入基金份額(K=H/J) 913.89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2)若T日轉入丙基金(前端收費模式),且丙基金適用的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為
1.2%,該日丙基金基金份額凈值為1.300元。則轉出基金費用、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
下:
項目 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A) 1,000.00
轉出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B) 1.200
轉出總金額(C=A*B) 1,2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D) 0.5%
轉出基金費用(E=C*D) 6.00
轉換金額(F=C-E) 1,194.00
轉入時收取申購費率(G) 0.00%
凈轉入金額(H=F/(1+G)) 1,194.00
轉入基金費用(I=F-H) 0.00
轉入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J) 1.300
轉入基金份額(K=H/J) 918.46

例二:假定投資者在T日轉出10,000,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額(前端收費模式),甲基金
申購費率適用比例費率,該日甲基金基金份額凈值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
為1.5%,贖回費率為0.5%。
(1)若T日轉入乙基金(前端收費模式),且乙基金適用的申購費用為1,000元,乙基
金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為2.0%,該日乙基金基金份額凈值為1.300元。則轉出基金費用、
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 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A) 10,000,000.00
轉出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B) 1.200
轉出總金額(C=A*B) 12,000,0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D) 0.5%
轉出基金費用(E=C*D) 60,000.00
轉換金額(F=C-E) 11,940,000.00
轉入基金費用(G) 1,000.00
凈轉入金額(H=F-G) 11,939,000.00
轉入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I) 1.300
轉入基金份額(J=H/I) 9,183,846.15

(2)若T日轉入丙基金(前端收費模式),且丙基金適用的申購費用為1,000元,丙基
金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為1.2%,該日丙基金基金份額凈值為1.300元。則轉出基金費用、
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 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A) 10,000,000.00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轉出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B) 1.200
轉出總金額(C=A*B) 12,000,0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D) 0.5%
轉出基金費用(E=C*D) 60,000.00
轉換金額(F=C-E) 11,940,000.00
轉入基金費用(G) 0.00
凈轉入金額(H=F-G) 11,940,000.00
轉入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I) 1.300
轉入基金份額(J=H/I) 9,184,615.38

例三:假定投資者在2010年3月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轉換申請,轉出持有的前端收費
基金甲1,000份,轉入后端收費基金乙,該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額凈值分別為1.200、1.500
元。2010年3月16日這筆轉換確認成功。甲基金適用贖回費率為0.5%。則轉出基金費用、
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 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A) 1,000.00
轉出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B) 1.200
轉出總金額(C=A*B) 1,2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D) 0.5%
轉出基金費用(E=C*D) 6.00
轉換金額(F=C-E) 1,194.00
轉入基金費用(G) 0.00
凈轉入金額(H=F-G) 1,194.00
轉入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I) 1.500
轉入基金份額(J=H/I) 796.00

若投資者在2011年1月1日贖回乙基金,則贖回時乙基金持有期在1年之內,適用后
端申購費率為1.2%,此時贖回乙基金不收取贖回費,該日乙基金基金份額凈值為1.300元。
則贖回金額計算如下:
項目 費用計算
贖回份額(K) 796.00
贖回日基金份額凈值(L) 1.300
贖回總金額(M=K*L) 1,034.80
贖回費用(N) 0.00
適用后端申購費率(O) 1.2%
后端申購費(P=K*I*O/(1+O)) 14.16
贖回金額(Q=M-N-P) 1,020.64

例四:假定投資者在T日轉出前端收費基金甲1,000份,轉入不收取申購費用基金乙。
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額凈值分別為1.300、1.500元。甲基金贖回費率為0.5%。則轉出基
金費用、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項目 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A) 1,000.00
轉出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B) 1.300
轉出總金額(C=A*B) 1,3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D) 0.5%
轉出基金費用(E=C*D) 6.50
轉換金額(F=C-E) 1,293.50
轉入基金費用(G) 0.00
凈轉入金額(H=F-G) 1,293.50
轉入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I) 1.500
轉入基金份額(J=H/I) 862.33

例五:假定投資者在T日轉出10,000,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額(前端收費模式),甲基金
申購費率適用固定費用,該日甲基金基金份額凈值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
為1.2%,贖回費率為0.5%。
(1)若T日轉入乙基金(前端收費模式),且乙基金申購費率適用比例費率,乙基金
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為1.5%,該日乙基金基金份額凈值為1.300元。則轉出基金費用、轉
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 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A) 10,000,000.00
轉出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B) 1.200
轉出總金額(C=A*B) 12,000,0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D) 0.5%
轉出基金費用(E=C*D) 60,000.00
轉換金額(F=C-E) 11,940,000.00
轉入時收取申購費率(G) 1.5%-1.2%=0.3%
凈轉入金額(H=F/(1+G)) 11,904,287.14
轉入基金費用(I=F-H) 35,712.86
轉入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J) 1.300
轉入基金份額(K=H/J) 9,157,143.95

(2)若T日轉入丙基金(前端收費模式),且丙基金申購費率適用比例費率,丙基金
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為1.0%,該日丙基金基金份額凈值為1.300元。則轉出基金費用、轉
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 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A) 10,000,000.00
轉出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B) 1.200
轉出總金額(C=A*B) 12,000,0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D) 0.5%
轉出基金費用(E=C*D) 60,000.00
轉換金額(F=C-E) 11,940,000.00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轉入時收取申購費率(G) 0.00%
凈轉入金額(H=F/(1+G)) 11,940,000.00
轉入基金費用(I=F-H) 0.00
轉入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J) 1.300
轉入基金份額(K=H/J) 9,184,615.38

例六:假定投資者在T日轉出10,000,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額(前端收費模式),該日甲
基金基金份額凈值為1.200元。甲基金贖回費率為0.5%。
(1)若T日轉入乙基金(前端收費模式),甲基金適用的申購費用為500元,乙基金
適用的申購費用為1,000元,該日乙基金基金份額凈值為1.300元。則轉出基金費用、轉入
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 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A) 10,000,000.00
轉出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B) 1.200
轉出總金額(C=A*B) 12,000,0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D) 0.5%
轉出基金費用(E=C*D) 60,000.00
轉換金額(F=C-E) 11,940,000.00
轉入基金費用(G) 1,000-500=500.00
凈轉入金額(H=F-G) 11,939,500.00
轉入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I) 1.300
轉入基金份額(J=H/I) 9,184,230.77

(2)若T日轉入丙基金(前端收費模式),甲基金適用的申購費用為1,000元,丙基金
適用的申購費用為500元,該日丙基金基金份額凈值為1.300元。則轉出基金費用、轉入基
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 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A) 10,000,000.00
轉出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B) 1.200
轉出總金額(C=A*B) 12,000,0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D) 0.5%
轉出基金費用(E=C*D) 60,000.00
轉換金額(F=C-E) 11,940,000.00
轉入基金費用(G) 0.00
凈轉入金額(H=F-G) 11,940,000.00
轉入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I) 1.300
轉入基金份額(J=H/I) 9,184,615.38

例七:假定投資者在2010年3月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轉換申請,轉出持有的前端收費
基金甲10,000,000份,轉入后端收費基金乙,甲基金申購費率適用固定費用,該日甲、乙基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金基金份額凈值分別為1.200、1.500元。2010年3月16日這筆轉換確認成功。甲基金適用
贖回費率為0.5%。則轉出基金費用、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 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A) 10,000,000.00
轉出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B) 1.200
轉出總金額(C=A*B) 12,000,0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D) 0.5%
轉出基金費用(E=C*D) 60,000.00
轉換金額(F=C-E) 11,940,000.00
轉入基金費用(G) 0.00
凈轉入金額(H=F-G) 11,940,000.00
轉入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I) 1.500
轉入基金份額(J=H/I) 7,960,000.00

若投資者在2011年1月1日贖回乙基金,則贖回時乙基金持有期在1年之內,適用后
端申購費率為1.2%,此時贖回乙基金不收取贖回費,該日乙基金基金份額凈值為1.300元。
則贖回金額計算如下:
項目 費用計算
贖回份額(K) 7,960,000.00
贖回日基金份額凈值(L) 1.300
贖回總金額(M=K*L) 10,348,000.00
贖回費用(N) 0.00
適用后端申購費率(O) 1.2%
后端申購費(P=K*I*O/(1+O)) 141,581.03
贖回金額(Q=M-N-P) 10,206,418.97

例八:假定投資者在T日轉出前端收費基金甲10,000,000份,轉入不收取申購費用基
金乙,甲基金申購費率適用固定費用。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額凈值分別為1.300、1.500元。
甲基金贖回費率為0.5%。則轉出基金費用、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 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A) 10,000,000.00
轉出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B) 1.300
轉出總金額(C=A*B) 13,000,0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D) 0.5%
轉出基金費用(E=C*D) 65,000.00
轉換金額(F=C-E) 12,935,000.00
轉入基金費用(G) 0.00
凈轉入金額(H=F-G) 12,935,000.00
轉入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I) 1.500
轉入基金份額(J=H/I) 8,623,333.33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例九:假定投資者在T日轉出1,000份持有期為半年的甲基金基金份額(后端收費模
式),轉出時適用甲基金后端申購費率為1.8%,該日甲基金基金份額凈值為1.200元。甲基
金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為1.5%,贖回費率為0.5%。申購日甲基金基金份額凈值為1.100元。
(1)若T日轉入乙基金(前端收費模式),且乙基金適用的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為
2.0%,該日乙基金基金份額凈值為1.300元。則轉出基金費用、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
下:
項目 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A) 1,000.00
轉出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B) 1.200
轉出總金額(C=A*B) 1,2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D) 0.5%
贖回費(E=C*D) 6.00
申購日轉出基金基金份額凈值(F) 1.100
適用后端申購費率(G) 1.8%
后端申購費(H=A×F×G/(1+G)) 19.45
轉出基金費用(I=E+H) 25.45
轉換金額(J=C-I) 1,174.55
轉入時收取申購費率(K) 2.0%-1.5%=0.5%
凈轉入金額(L=J/(1+K)) 1,168.71
轉入基金費用(M=J-L) 5.84
轉入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N) 1.300
轉入基金份額(O=L/N) 899.01

(2)若T日轉入丙基金(前端收費模式),且丙基金適用的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為
1.2%,該日丙基金基金份額凈值為1.300元。則轉出基金費用、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
下:
項目 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A) 1,000.00
轉出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B) 1.200
轉出總金額(C=A*B) 1,2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D) 0.5%
贖回費(E=C*D) 6.00
申購日轉出基金基金份額凈值(F) 1.100
適用后端申購費率(G) 1.8%
后端申購費(H=A×F×G/(1+G)) 19.45
轉出基金費用(I=E+H) 25.45
轉換金額(J=C-I) 1,174.55
轉入時收取申購費率(K) 0.00%
凈轉入金額(L=J/(1+K)) 1,174.55
轉入基金費用(M=J-L) 0.00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轉入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N) 1.300
轉入基金份額(O=L/N) 903.50

例十:假定投資者在T日轉出10,000,000份持有期為半年的甲基金基金份額(后端收
費模式),轉出時適用甲基金后端申購費率為1.8%,該日甲基金基金份額凈值為1.200元。
甲基金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為1.5%,贖回費率為0.5%。申購日甲基金基金份額凈值為1.100
元。
(1)若T日轉入乙基金(前端收費模式),且乙基金適用的申購費用為1,000元,乙基
金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為2.0%,該日乙基金基金份額凈值為1.300元。則轉出基金費用、
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 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A) 10,000,000.00
轉出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B) 1.200
轉出總金額(C=A*B) 12,000,0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D) 0.5%
贖回費(E=C*D) 60,000.00
申購日轉出基金基金份額凈值(F) 1.100
適用后端申購費率(G) 1.8%
后端申購費(H=A×F×G/(1+G)) 194,499.02
轉出基金費用(I=E+H) 254,499.02
轉換金額(J=C-I) 11,745,500.98
轉入基金費用(K) 1,000.00
凈轉入金額(L=J-K) 11,744,500.98
轉入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M) 1.300
轉入基金份額(N=L/M) 9,034,231.52

(2)若T日轉入丙基金(前端收費模式),且丙基金適用的申購費用為1,000元,丙基
金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為1.2%,該日丙基金基金份額凈值為1.300元。則轉出基金費用、
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 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A) 10,000,000.00
轉出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B) 1.200
轉出總金額(C=A*B) 12,000,0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D) 0.5%
贖回費(E=C*D) 60,000.00
申購日轉出基金基金份額凈值(F) 1.100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適用后端申購費率(G) 1.8%
后端申購費(H=A×F×G/(1+G)) 194,499.02
轉出基金費用(I=E+H) 254,499.02
轉換金額(J=C-I) 11,745,500.98
轉入基金費用(K) 0.00
凈轉入金額(L=J-K) 11,745,500.98
轉入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M) 1.300
轉入基金份額(N=L/M) 9,035,000.75

例十一:假定投資者在2010年3月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轉換申請,轉出持有期為3年
的后端收費基金甲1,000份,轉入后端收費基金乙,轉出時適用甲基金后端申購費率為
1.0%,該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額凈值分別為1.300、1.500元。2010年3月16日這筆轉換確
認成功。申購當日甲基金基金份額凈值為1.100元,適用贖回費率為0.5%。則轉出基金費
用、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 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A) 1,000.00
轉出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B) 1.300
轉出總金額(C=A*B) 1,3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D) 0.5%
贖回費(E=C*D) 6.50
申購日轉出基金基金份額凈值(F) 1.100
適用后端申購費率(G) 1.0%
后端申購費(H=A×F×G/(1+G)) 10.89
轉出基金費用(I=E+H) 17.39
轉換金額(J=C-I) 1,282.61
轉入基金費用(K) 0.00
凈轉入金額(L=J-K) 1,282.61
轉入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M) 1.500
轉入基金份額(N=L/M) 855.07

若投資者在2012年9月15日贖回乙基金,則贖回時乙基金持有期為2年半,適用后端
申購費率為1.2%,且乙基金贖回費率為0.5%,該日乙基金基金份額凈值為1.300元。則贖回
金額計算如下:
項目 費用計算
贖回份額(O) 855.07
贖回日基金份額凈值(P) 1.300
贖回總金額(Q=O*P) 1,111.59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贖回費率(R) 0.5%
贖回費(S=Q*R) 5.56
適用后端申購費率(T) 1.2%
后端申購費(U=O*M*T/(1+T)) 15.21
贖回金額(V=Q-S-U) 1,090.82

例十二:假定投資者在T日轉出持有期為3年的后端收費基金甲1,000份,轉入不收取
申購費用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額凈值分別為1.200、1.500元。申購當日甲基金基
金份額凈值為1.100元,贖回費率為0.5%,轉出時適用甲基金后端申購費率為1.0%。則轉
出基金費用、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 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A) 1,000.00
轉出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B) 1.200
轉出總金額(C=A*B) 1,2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D) 0.5%
贖回費(E=C*D) 6.00
申購日轉出基金基金份額凈值(F) 1.100
適用后端申購費率(G) 1.0%
后端申購費(H=A×F×G/(1+G)) 10.89
轉出基金費用(I=E+H) 16.89
轉換金額(J=C-I) 1,183.11
轉入基金費用(K) 0.00
凈轉入金額(L=J-K) 1,183.11
轉入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M) 1.500
轉入基金份額(N=L/M) 788.74

例十三:假定投資者在T日轉出持有期為146天的不收取申購費用基金甲1,000份,轉
入前端收費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額凈值分別為1.200、1.300元。甲基金銷售服務
費率為0.3%,此時轉出不收取贖回費。乙基金適用申購費率為2.0%。則轉出基金費用、轉
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 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A) 1,000.00
轉出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B) 1.200
轉出總金額(C=A*B) 1,200.00
轉出基金費用(D) 0.00
轉換金額(E=C-D) 1,200.00
銷售服務費率(F) 0.3%
轉入基金申購費率(G) 2.0%
收取的申購費率(H=G-F*轉出基金的持有時間(單位為年)) 1.88%
凈轉入金額(I=E/(1+H)) 1,177.86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轉入基金費用(J=E-I) 22.14
轉入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K) 1.300
轉入基金份額(L=I/K) 906.05

例十四:假定投資者在T日轉出持有期為10天的不收取申購費用基金甲10,000,000份,
轉入前端收費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額凈值分別為1.200、1.300元。甲基金銷售服
務費率為0.3%,此時轉出不收取贖回費。乙基金適用固定申購費1,000.00元。則轉出基金
費用、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 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A) 10,000,000.00
轉出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B) 1.200
轉出總金額(C=A*B) 12,000,000.00
轉出基金費用(D) 0.00
轉換金額(E=C-D) 12,000,000.00
銷售服務費率(F) 0.3%
轉入基金申購費用(G) 1,000.00
轉入基金費用(H=G-E*F*轉出基金的持有時間(單位為年)) 13.70
凈轉入金額(I=E-H) 11,999,986.30
轉入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J) 1.300
轉入基金份額(K=I/J) 9,230,758.69

例十五:假定投資者在2010年3月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轉換申請,轉出持有60天的
不收取申購費用基金甲1,000份,轉入后端收費基金乙,該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額凈值分別
為1.200、1.500元。2010年3月16日這筆轉換確認成功。此時轉出甲基金不收取贖回費。
則轉出基金費用、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 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A) 1,000
轉出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B) 1.200
轉出總金額(C=A*B) 1,200.00
轉出基金費用(D) 0.00
轉換金額(E=C-D) 1,200.00
轉入基金費用(F) 0.00
凈轉入金額(G=E-F) 1,200.00
轉入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H) 1.500
轉入基金份額(I=G/H) 800.00

若投資者在2013年9月15日贖回乙基金,則贖回時乙基金持有期為3年半,適用后端
申購費率為1.0%,且乙基金贖回費率為0.5%,該日乙基金基金份額凈值為1.300元。則贖
回金額計算如下: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項目 費用計算
贖回份額(J) 800.00
贖回日基金份額凈值(K) 1.300
贖回總金額(L=J*K) 1,040.00
贖回費率(M) 0.5%
贖回費(N=L*M) 5.20
適用后端申購費率(O) 1.0%
后端申購費(P=J*H*O/(1+O)) 11.88
贖回金額(Q=L-N-P) 1,022.92

例十六:假定投資者在T日轉出不收取申購費用基金甲1,000份,轉入不收取申購費用
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額凈值分別為1.300、1.500元。甲基金贖回費率為0.1%。
則轉出基金費用、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 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A) 1,000.00
轉出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B) 1.300
轉出總金額(C=A*B) 1,3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D) 0.1%
轉出基金費用(E=C*D) 1.30
轉換金額(F=C-E) 1,298.70
轉入基金費用(F) 0.00
凈轉入金額(G=E-F) 1,298.70
轉入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H) 1.500
轉入基金份額(I=G/H) 865.80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過戶
基金的非交易過戶是指基金登記機構受理繼承、捐贈和司法強制執(zhí)行等情形而產生的非
交易過戶以及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其他非交易過戶。無論在上述何種情況下,接
受劃轉的主體必須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投資人。
繼承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其合法的繼承人繼承;捐贈指基金
份額持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額捐贈給福利性質的基金會或社會團體;司法強制執(zhí)行是
指司法機構依據生效司法文書將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強制劃轉給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組織(包括司法強制贖回)。辦理非交易過戶必須提供基金登記機構要求提供的相
關資料,對于符合條件的非交易過戶申請按基金登記機構的規(guī)定辦理,并按基金登記機構規(guī)
定的標準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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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基金的轉托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辦理已持有基金份額在不同銷售機構之間的轉托管,基金銷售機構可
以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收取轉托管費。
(十五)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基金管理人可以為投資人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具體規(guī)則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規(guī)定。投
資人在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時可自行約定每期扣款金額,每期扣款金額必須不低于基金管
理人在相關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所規(guī)定的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最低申購金額。
(十六)基金份額的凍結、解凍和扣劃
基金登記機構只受理國家有權機關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額的凍結、解凍和扣劃,以及登記
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其他情況下的凍結、解凍和扣劃?;鸱蓊~被凍結的,被凍結部
分產生的權益根據有權機關要求及登記機構業(yè)務規(guī)則決定是否一并凍結,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
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十七)基金份額轉讓
基金份額可以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在中國證監(jiān)會認可的交易場所或者通
過其他方式進行轉讓,具體由管理人提前發(fā)布公告。
(十八)其他業(yè)務
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
理人可辦理份額的質押或其他基金業(yè)務,基金管理人可制定相應的業(yè)務規(guī)則,屆時無需召開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但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提前公告。
(十九)實施側袋機制期間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本基金的申購和贖回安排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的
規(guī)定或相關公告。
(二十)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內,在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實質利益的
前提下,根據市場情況對上述申購和贖回的安排進行補充和調整并提前公告。
九、基金的投資
(一)投資目標
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力求基金資產的穩(wěn)健增值,獲取長期穩(wěn)定的投資回報。
(二)投資范圍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fā)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創(chuàng)業(yè)板、存托憑證及其他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或核準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標的股票、債券(包括
國內依法發(fā)行和上市交易的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券、企業(yè)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
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次級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政府支持債券、地方政府債券、
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及其他經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投資的債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貨、
國債期貨、股票期權)、資產支持證券、貨幣市場工具(含同業(yè)存單)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
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
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60%-95%,其中,投資于港股通標
的股票占股票資產的比例為0-5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
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
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變更上述投資品種的比例限制,以變更后的比例為準,基金管
理人在依法履行適當程序后,可對本基金的投資比例做相應調整。
(三)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過對宏觀經濟環(huán)境、政策形勢、證券市場走勢的綜合分析,合理確定基金在股
票、債券等各類資產類別上的投資比例,并根據各類資產風險收益特征的相對變化和基金資
產狀況,適時動態(tài)調整各類資產的投資比例,在控制風險的基礎上提高基金的收益潛力。
2、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堅持研究驅動投資的理念,充分發(fā)揮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優(yōu)勢,精選具備較好成長
潛力、廣闊發(fā)展機會、估值合理的公司進行投資,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力求實現較好
的超額收益。本基金將從公司基本面分析角度,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式,遴選成長性
強的優(yōu)質上市公司構建股票組合。
(1)個股投資策略
個股選擇方面,本基金將從定量和定性兩個方面對標的股票進行“自下而上”分析,篩
選出業(yè)績增長具備合理基礎、發(fā)展空間大、有持續(xù)成長潛力的公司。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
主要從成長性、盈利能力、估值水平等方面對備選股票池中標的公司進行綜合評價,參考選
股指標包括但不限于主營業(yè)務收入增長率、主營業(yè)務利潤增長率、凈資產收益率(ROE)、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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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市盈率、市凈率等。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重點考察標的公司成長潛力,包括行業(yè)地
位、所處行業(yè)發(fā)展前景、產品技術含量、技術發(fā)展前景、財務管理和治理結構等方面的能力。
(2)行業(yè)配置策略
行業(yè)配置方面,本基金通過“自上而下”的方法對相關行業(yè)進行分析,從國家政策、產
業(yè)周期、行業(yè)發(fā)展趨勢、行業(yè)競爭格局、行業(yè)估值水平等維度對相關子行業(yè)進行評估判斷,
重點關注行業(yè)所處成長周期,行業(yè)的增速以及未來發(fā)展空間,挖掘未來受益于行業(yè)成長的投
資機會,初步確定相關行業(yè)的投資價值和配置建議。然后根據公司投研團隊的分析建議,結
合市場投資環(huán)境的判斷進一步確定各子行業(yè)的配置比例,并動態(tài)調整行業(yè)配置比例。
(3)港股通標的股票投資策略
對于港股通標的股票投資,本基金將重點關注在香港市場上市、具有行業(yè)代表性的優(yōu)質
中資公司;A股市場稀缺的香港本地公司、外資公司;精選香港市場具備優(yōu)質成長屬性的上
市公司。
基金參與港股通交易,基金可根據投資需要或市場環(huán)境變化,選擇將部分資產投資于港
股或選擇不將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基金資產并非必然投資于港股。
(4)存托憑證投資策略
對于存托憑證投資,本基金將在深入研究的基礎上,通過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的
方式,精選出具有比較優(yōu)勢的存托憑證。
3、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結合對未來市場利率預期,運用久期調整策略、收益率曲線配置策略、債券類
屬配置策略、利差輪動策略等多種積極管理策略,通過嚴謹的研究發(fā)現價值被低估的債券和
市場投資機會,構建收益穩(wěn)定、流動性良好的債券組合。
4、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對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對應的基礎股票進行深入分析與研究,重點選擇有
較好盈利能力或成長前景的上市公司的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并在對應可轉換債券、可
交換債券估值合理的前提下進行投資,以分享正股上漲帶來的收益。同時,本基金還將密切
跟蹤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從財務壓力、融資安排、未來的投資計劃等方面推測、并通過實
地調研等方式確認上市公司對轉股價的修正和轉股意愿。
5、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深入分析資產支持證券的市場利率、發(fā)行條款、支持資產的構成及質量、提前
償還率、風險補償收益和市場流動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計資產違約風險和提前償付風險,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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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資產證券化的收益結構安排,模擬資產支持證券的本金償還和利息收益的現金流過程,
輔助采用定價模型,評估其內在價值。
6、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本著謹慎原則,適度參與股指期貨投資。本基金投資股
指期貨時,將按照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主要目的。通過對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運
行趨勢的研究,結合基金股票組合的實際情況及對股指期貨的估值水平、基差水平、流動性
等因素的分析,選擇合適的期貨合約構建相應的頭寸,以調整投資組合的風險暴露,降低系
統性風險?;疬€將利用股指期貨作為組合流動性管理工具,降低現貨市場流動性不足導致
的沖擊成本過高的風險,提高基金的建倉或變現效率。
7、股票期權投資策略
本基金按照風險管理的原則,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選擇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股
票期權合約進行投資。本基金基于對證券市場的判斷,結合期權定價模型,選擇估值合理的
股票期權合約。本基金投資股票期權時,將按照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主要目的。
本基金投資股票期權,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審慎原則,建立期權交易決策部門或小組,授
權特定的管理人員負責股票期權的投資審批事項,以防范股票期權投資的風險。
8、國債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國債期貨,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充分考慮國債期貨的流動性和風險收益
特征,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適度參與國債期貨投資。本基金投資國債期貨時,將按照風險
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主要目的。
未來,根據市場情況,在不改變投資目標及本基金風險收益特征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
規(guī)的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適當程序后,相應調整和更新相關投資策略,并在招募說明
書更新中公告。
(四)投資限制
1、組合限制
基金的投資組合應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資比例為基金資產的60%-95%,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占股票資產
的比例為0-50%。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2)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
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
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同一家公司在內地和香港同時上市的A+H股合
計計算),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同一家公司在內地和香
港同時上市的A+H股合計計算),不超過該證券的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開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fā)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資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fā)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7)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
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資產支
持證券規(guī)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得
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guī)模的10%。
(11)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鸪?
有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fā)布之日起
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2)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fā)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資產,本基
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fā)行股票公司本次發(fā)行股票的總量。
(13)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的40%,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最長期限為1年,債券回購到期后不得
展期。
(14)本基金資產總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15)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的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股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票總市值的20%;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股指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
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20%。
(16)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的15%;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債券
總市值的30%;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國債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
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30%。
(17)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該基金資產凈值的15%。
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該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8)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開展逆回
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持一致。
(19)基金參與股指期貨、國債期貨交易,應當遵守下列要求: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
終,持有的買入期貨合約價值與有價證券市值之和,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95%;其中,
有價證券指股票、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買入返售金
融資產(不含質押式回購)等。
(20)基金因未平倉的期權合約支付和收取的權利金總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開倉賣出認購期權的,應持有足額標的證券;開倉賣出認沽期權的,應持有合約行權所需的
全額現金或交易所規(guī)則認可的可沖抵期權保證金的現金等價物;未平倉的期權合約面值不得
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其中,合約面值按照行權價乘以合約乘數計算。
(21)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zhí)行,與境內上市交易
的股票合并計算。
(22)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2)、(11)、(17)、(18)情形之外,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fā)行人合并、
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比例的,基金
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規(guī)另有
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基金合同的約定。基金
托管人對基金的投資的監(jiān)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另有規(guī)
定的,從其規(guī)定。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調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
序后,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并遵守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定。
2、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5)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6)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
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
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防范利益
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
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規(guī)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
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P聯交易事項
進行審查。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禁止性規(guī)定的,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適當程序后,本基金投資不再受上述相關限制,自動遵守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定。
(五)業(yè)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的業(yè)績比較基準:中證500指數收益率*55%+恒生綜合指數收益率(經匯率調整
后)*25%+中債綜合全價指數收益率*20%。
中證500指數由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編制,反映了滬深兩市中小市值公司股票的整體表現,
具有良好的市場代表性,適合作為本基金股票投資的業(yè)績基準。
恒生綜合指數,由香港恒生銀行全資附屬的恒生指數服務有限公司編制,是以香港股票
市場中的上市股票為成份股樣本,是反映香港股市價格幅動趨勢最有影響的一種股價指數,
適合作為本基金港股投資部分的業(yè)績基準。
中債綜合全價指數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公司編制,該指數旨在綜合反映債券全市場
整體價格和投資回報情況。指數涵蓋了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具有廣泛的市場代表性,
適合作為本基金債券投資的業(yè)績比較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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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指數編制機構變更或停止中證500指數、恒生綜合指數、中債綜合全價指數的編制
及發(fā)布,或者中證500指數、恒生綜合指數、中債綜合全價指數由其他指數替代,或者由于
指數編制方法發(fā)生重大變更等原因導致中證500指數、恒生綜合指數、中債綜合全價指數不
宜繼續(xù)作為基準指數,或者有更權威的、更能為市場普遍接受的業(yè)績比較基準推出,或者市
場上出現更加適合用于本基金的業(yè)績基準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本基金可在按照監(jiān)
管部門要求履行適當程序后變更業(yè)績比較基準并及時公告,而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六)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為混合基金,理論上其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高于債券基金與貨幣
市場基金。本基金還將通過港股通渠道投資于香港證券市場,除了需要承擔與境內證券投資
基金類似的市場波動風險等一般投資風險之外,本基金還將面臨匯率風險、香港市場風險等
特殊投資風險。
(七)基金的融資
本基金可以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融資業(yè)務,不需召開持有人大會。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東或債權人權利的處理原則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代表基金獨立行使股東或債權人權利,保護基金份額
持有人的利益;
2、不謀求對上市公司的控股;
3、有利于基金財產的安全與增值;
4、不通過關聯交易為自身、雇員、授權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關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
不當利益。
(九)側袋機制的實施和投資運作安排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
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務所意見后,可以依照
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本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投資策略、組合限制、業(yè)績比較基準、
風險收益特征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側袋賬戶的實施條件、實施程序、運作安排、投資安排、特定資產的處置變現和支付等
對投資者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的規(guī)定。
(十)基金投資組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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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摘自本基金2026年第1季度報告:
5.1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序號 項目 金額(元) 占基金總資產的比例(%)
1 權益投資 445,419,860.63 76.31
其中:股票 445,419,860.63 76.31
2 基金投資 - -
3 固定收益投資 - -
其中:債券 - -
資產支持證券 - -
4 貴金屬投資 - -
5 金融衍生品投資 - -
6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其中:買斷式回購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7 銀行存款和結算備付金合計 123,240,750.06 21.11
8 其他資產 15,074,405.30 2.58
9 合計 583,735,015.99 100.00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末通過港股通機制投資香港股票的公允價值為20,682,220.80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為3.77%。
5.2報告期末按行業(yè)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5.2.1報告期末按行業(yè)分類的境內股票投資組合
代碼 行業(yè)類別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A 農、林、牧、漁業(yè) - -
B 采礦業(yè) 17,807,279.00 3.24
C 制造業(yè) 401,264,476.83 73.10
D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yè) - -
E 建筑業(y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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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批發(fā)和零售業(yè) - -
G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yè) - -
H 住宿和餐飲業(yè) - -
I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yè) - -
J 金融業(yè) - -
K 房地產業(yè) 5,665,884.00 1.03
L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yè) - -
M</td>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yè) - -
N</td>水利、環(huán)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yè) - -
O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yè) - -
P 教育 - -
Q 衛(wèi)生和社會工作 - -
R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yè) - -
S 綜合 - -
合計 424,737,639.83 77.38

5.2.2報告期末按行業(yè)分類的港股通投資股票投資組合
行業(yè)類別 公允價值(人民幣)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信息技術 20,682,220.80 3.77
保健 - -
必需消費品 - -
材料 - -
房地產 - -
非必需消費品 - -
工業(yè) - -
公用事業(yè) - -
金融 - -
能源 - -
通訊服務 - -
合計 20,682,220.80 3.77

注:以上分類采用全球行業(yè)分類標準(GICS)。
5.3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明細
序號 股票代碼 股票名稱 數量(股)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601869 長飛光纖 74,800 23,149,852.00 4.22
1 06869 長飛光纖 128,000 20,682,220.80 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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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605376 博遷新材 438,700 40,456,914.00 7.37
3 002488 金固股份 2,831,600 31,374,128.00 5.72
4 300118 東方日升 1,847,100 29,664,426.00 5.40
5 300751 邁為股份 128,436 29,373,313.20 5.35
6 300408 三環(huán)集團 490,000 25,896,500.00 4.72
7 600176 中國巨石 861,043 20,931,955.33 3.81
8 002810 山東赫達 858,700 20,127,928.00 3.67
9 300604 長川科技 158,800 19,222,740.00 3.50
10 603737 三棵樹 361,476 18,326,833.20 3.34

注:所用證券代碼采用當地市場代碼。
5.4報告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債券。
5.5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債券。
5.6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資產支持證券。
5.7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貴金屬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貴金屬。
5.8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權證。
5.9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5.9.1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無股指期貨投資。
5.9.2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的投資政策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無股指期貨投資。
5.10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5.10.1本期國債期貨投資政策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無國債期貨投資。
5.10.2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無國債期貨投資。
5.10.3本期國債期貨投資評價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無國債期貨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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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投資組合報告附注
5.11.1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fā)行主體中,東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現在報告編
制日前一年內受到監(jiān)管部門公開譴責、處罰的情況。本基金對上述主體發(fā)行的相關證券的投
資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要求。
5.11.2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備選股票庫。
5.11.3其他資產構成
序號 名稱 金額(元)
1 存出保證金 363,145.72
2 應收證券清算款 14,696,461.92
3 應收股利 -
4 應收利息 -
5 應收申購款 14,797.66
6 其他應收款 -
7 待攤費用 -
8 其他 -
9 合計 15,074,405.30

5.11.4報告期末持有的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
5.11.5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況。
5.11.6投資組合報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項之和與合計項之間可能存在尾差。
十、基金的業(yè)績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鸬倪^往業(yè)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
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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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述基金業(yè)績指標不包括基金份額持有人認購或交易基金的各項費用,計入費用后實際
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數字。
階段 份額凈值增長率① 份額凈值增長率標準差②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③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12月31日 -7.01% 0.63% 3.82% 0.70% -10.83% -0.07%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7.64% 1.34% -13.22% 1.11% -14.42% 0.23%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9.94% 1.07% -6.55% 0.69% -13.39% 0.38%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94% 2.13% 9.65% 1.21% -15.59% 0.92%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8.69% 1.64% 23.33% 1.00% -4.64% 0.64%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14.02% 2.25% -0.45% 1.18% 14.47% 1.07%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026年3月31日) -31.43% 1.57% 13.33% 1.01% -44.76% 0.56%

十一、基金的財產
(一)基金資產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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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資產總值是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申購款及其他資
產的價值總和。
(二)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三)基金財產的賬戶
基金托管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為本基金開立資金賬戶、證券賬戶以及投資
所需的其他專用賬戶。開立的基金專用賬戶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和基
金登記機構自有的財產賬戶以及其他基金財產賬戶相獨立。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和處分
本基金財產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銷售機構的財產,并由基金托管人保
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記機構和基金銷售機構以其自有的財產承擔其自身的
法律責任,其債權人不得對本基金財產行使請求凍結、扣押或其他權利。除依法律法規(guī)和
《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處分外,基金財產不得被處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
的,基金財產不屬于其清算財產?;鸸芾砣斯芾磉\作基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不得與其固
有資產產生的債務相互抵銷;基金管理人管理運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
得相互抵銷。非因基金財產本身承擔的債務,不得對基金財產強制執(zhí)行。
十二、基金資產的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為本基金相關的證券交易場所的交易日以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需要對
外披露基金凈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資產支持證券、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
期權、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項、其他投資等資產及負債。
(三)估值原則
基金管理人在確定相關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時,應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
監(jiān)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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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存在活躍市場且能夠獲取相同資產或負債報價的投資品種,在估值日有報價的,
除會計準則規(guī)定的例外情況外,應將該報價不加調整地應用于該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計量。
估值日無報價且最近交易日后未發(fā)生影響公允價值計量的重大事件的,應采用最近交易日的
報價確定公允價值。有充足證據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報價不能真實反映公允價值的,
應對報價進行調整,確定公允價值。
與上述投資品種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應以相同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為基礎,并
在估值技術中考慮不同特征因素的影響。特征是指對資產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該限制
是針對資產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術中不應將該限制作為特征考慮。此外,基金管理人不
應考慮因其大量持有相關資產或負債所產生的溢價或折價。
2、對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投資品種,應采用在當前情況下適用并且有足夠可利用數據和
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時,應優(yōu)先使用可觀察
輸入值,只有在無法取得相關資產或負債可觀察輸入值或取得不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才可以
使用不可觀察輸入值。
3、如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人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使?jié)撛诠乐?
調整對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的影響在0.25%以上的,應對估值進行調整并確定公允價
值。
(四)估值方法
本基金所持有的投資品種,按如下原則進行估值:
1、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市價(收
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以及證券發(fā)行機構
未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
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機構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參考類似投資
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2)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不含權固定收益品種,選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機構
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進行估值。
(3)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含權固定收益品種,選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機構提
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唯一估值凈價或推薦估值凈價進行估值。
(4)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轉換債券以每日收盤價作為估值全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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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有價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交易所市
場掛牌轉讓的資產支持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6)對在交易所市場發(fā)行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的債券,對存在活躍市場的情況下,應
以活躍市場上未經調整的報價作為估值日的公允價值;對于活躍市場報價未能代表估值日公
允價值的情況下,應對市場報價進行調整以確認估值日的公允價值;對于不存在市場活動或
市場活動很少的情況下,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
2、處于未上市期間的有價證券應區(qū)分如下情況處理:
(1)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fā)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同一股票
的估值方法估值;該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
(2)首次公開發(fā)行未上市的股票和債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
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在發(fā)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開發(fā)行股票、公開發(fā)行
有一定鎖定期的股票、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時公司股東公開發(fā)售股份、通過大宗交易取得的帶
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發(fā)行未上市、回購交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監(jiān)
管機構或行業(yè)協會有關規(guī)定確定公允價值。
3、對全國銀行間市場上不含權的固定收益品種,按照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
當日的估值凈價估值。對銀行間市場上含權的固定收益品種,按照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
應品種當日的唯一估值凈價或推薦估值凈價估值。對于含投資人回售權的固定收益品種,回
售登記期截止日(含當日)后未行使回售權的按照長待償期所對應的價格進行估值。對銀行
間市場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機構未提供估值價格的債券,在發(fā)行利率與二級市場利率不存
在明顯差異、未上市期間市場利率沒有發(fā)生大的變動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4、同一證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證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值。
5、存款的估值方法
持有的銀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協議或合同利率逐日確認利息收入。
6、投資證券衍生品的估值方法
(1)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國債期貨合約,一般以估值當日結算價進行估值,估值當
日無結算價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結算價估值。
(2)本基金投資股票期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的規(guī)定估值。
7、人民幣對主要外匯的匯率應當以估值日中國人民銀行或其授權機構公布的人民幣匯
率中間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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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基金可以采用第三方估值機構按照上述公允價值確定原則提供的估值價格數據。
9、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zhí)行。
10、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
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11、其他資產按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有關規(guī)定進行估值。
12、當本基金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保
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13、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有強制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有新增事項,按國家最新
規(guī)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關法
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查明原因,
雙方協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承擔。本基
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
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按照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信息的計算
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五)估值程序
1、基金份額凈值是按照每個工作日閉市后,基金資產凈值除以當日基金份額的余額數
量計算,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鸸芾砣丝梢栽O立大額贖回情形
下的凈值精度應急調整機制。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基金份額凈值,并按規(guī)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應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或基金合同
的規(guī)定暫停估值時除外?;鸸芾砣嗣總€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后,將基金份額凈值結果發(fā)
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規(guī)定對外公布。
(六)估值錯誤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保基金資產估值的準確性、
及時性。當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4位以內(含第4位)發(fā)生估值錯誤時,視為基金份額凈
值錯誤。
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估值錯誤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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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記機構、或銷售機構、或
投資人自身的過錯造成估值錯誤,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過錯的責任人應當對由于該
估值錯誤遭受損失當事人(“受損方”)的直接損失按下述“估值錯誤處理原則”給予賠償,
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估值錯誤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據計算差錯、
系統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
2、估值錯誤處理原則
(1)估值錯誤已發(fā)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及時協調各方,
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錯誤發(fā)生的費用由估值錯誤責任方承擔;由于估值錯誤責任方未
及時更正已產生的估值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估值錯誤責任方對直接損失承擔賠償
責任;若估值錯誤責任方已經積極協調,并且有協助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
未更正,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估值錯誤的責任方對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并且僅對
估值錯誤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估值錯誤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但估值錯誤
責任方仍應對估值錯誤負責。如果由于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或不全部返還不當得利
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受損方”),則估值錯誤責任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并在其
支付的賠償金額的范圍內對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當得利的權利;如果獲得
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當得利返還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
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得利返還的總和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估值錯誤責任方。
(4)估值錯誤調整采用盡量恢復至假設未發(fā)生估值錯誤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3、估值錯誤處理程序
估值錯誤被發(fā)現后,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錯誤發(fā)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估值錯誤發(fā)生的原因確定
估值錯誤的責任方。
(2)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對因估值錯誤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
(3)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由估值錯誤的責任方進行更正和賠償
損失。
(4)根據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記機構交易數據的,由基金登記機構
進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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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基金托管人,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錯誤偏差達到基金份額凈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金托管人并報中
國證監(jiān)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基金份額凈值的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并報中國證
監(jiān)會備案。
(3)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處理。
(七)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yè)時。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3、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確認后,
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估值。
4、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八)基金凈值的確認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凈值信息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計算,基金托管人負責進行復核。
基金管理人應于每個工作日交易結束后計算當日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并發(fā)送給
基金托管人?;鹜泄苋藢糁涤嬎憬Y果復核確認后發(fā)送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對基
金凈值予以公布。
(九)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資產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本基金的估值安排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的規(guī)定。
(十)特殊情況的處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10項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差不作為基
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2、由于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登記結算公司、第三方估值機構等機構
發(fā)送的數據錯誤、遺漏,有關會計制度變化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是未能發(fā)現該錯誤而造成的基金
份額凈值計算錯誤,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
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減輕由此造成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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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基金的收益與分配
(一)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
的余額,基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后的余額。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潤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已實現收益
的孰低數。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收益分配,
具體分配方案以公告為準。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
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
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凈
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原份額)所獲得的紅利再投資份額的持有期,按
原份額的持有期計算。
6、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且對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
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后可對基金收益分配原則進行調整,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截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可供分配利潤、基金收益分配對象、
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內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公告與實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依照《信息披露辦法》
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發(fā)生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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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時所發(fā)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當投資者的現
金紅利小于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用時,基金登記機構可將基金份額
持有人的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紅利再投資的計算方法,依照《業(yè)務規(guī)則》執(zhí)行。
(七)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
十四、基金的費用與稅收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除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
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仲裁費和訴訟費。
5、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6、基金的證券、期貨交易或結算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經手費、印花稅、證管費、過戶
費、手續(xù)費、券商傭金、證券/期貨賬戶相關費用及其他類似性質的費用等)。
7、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賬戶維護費。
8、基金的開戶費用。
9、因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而產生的各項合理費用。
10、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1.20%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1.2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授權后,由基金托管人根據與基金管理
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自動在月初5個工作日內、按照指定的賬戶路徑進行資金支付,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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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令。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順延。費用自動
扣劃后,基金管理人應進行核對,如發(fā)現數據不符,及時聯系基金托管人協商解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20%年費率計提。托管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2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授權后,由基金托管人根據與基金管理
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自動在月初5個工作日內、按照指定的賬戶路徑進行資金支付,基
金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令。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順延。費用自動
扣劃后,基金管理人應進行核對,如發(fā)現數據不符,及時聯系基金托管人協商解決。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3-10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guī)及相應協議規(guī)定,按費用
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托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
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fā)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費用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以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應待側袋賬
戶資產變現后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費,詳見招募說明書
“側袋機制”部分的規(guī)定。
(五)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鹭?
產投資的相關稅收,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繳義務人按照國家有關
稅收征收的規(guī)定代扣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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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一)基金會計政策
1、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
2、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歷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3、基金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人民幣元為記賬單位。
4、會計制度執(zhí)行國家有關會計制度。
5、本基金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會計賬目、憑證并進行日常的會計核算,
按照有關規(guī)定編制基金會計報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并以書面方
式確認。
(二)基金的年度審計
1、基金管理人聘請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獨立的符合《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
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對本基金的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
2、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經辦注冊會計師,應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充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須通報基金托管人。更換會計師事
務所需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應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信息披露辦法》、《流動性風
險管理規(guī)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
份額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根本出發(fā)點,按照法律、行政
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
時性、簡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過中國
證監(jiān)會規(guī)定媒介披露,并保證基金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查閱或者
復制公開披露的信息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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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為:
1、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對證券投資業(yè)績進行預測。
3、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4、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
5、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文字。
6、中國證監(jiān)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四)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應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時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
義務人應保證不同文本的內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間發(fā)生歧義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數字;除特別說明外,貨幣單位為人民幣元。
(五)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1、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各項權利、義務關系,明確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召開的規(guī)則及具體程序,說明基金產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資者重大利益的事項的
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說明書應當最大限度地披露影響基金投資者決策的全部事項,說明基金
認購、申購和贖回安排、基金投資、基金產品特性、風險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額持有人
服務等內容?;鸷贤Ш?,基金招募說明書的信息發(fā)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
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并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基金招募說明書其他信息發(fā)生變
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鸾K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說明
書。
(3)基金托管協議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財產保管及基金運作監(jiān)督等
活動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文件。
(4)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資者提供簡明的基金
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的信息發(fā)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
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并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及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
網點;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其他信息發(fā)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鸾K止運
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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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募集申請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份額發(fā)售的三日前,將基金
份額發(fā)售公告、基金招募說明書提示性公告和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將基
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協議登載
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登載在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點;基金托管人應
當同時將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
2、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就基金份額發(fā)售的具體事宜編制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說明
書的當日登載于規(guī)定媒介上。
3、《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在規(guī)定媒介上登載《基金合同》生效
公告。
4、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當至少每周
在規(guī)定網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
過規(guī)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yè)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
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規(guī)定網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5、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載明基金份額申購、贖
回價格的計算方式及有關申購、贖回費率,并保證投資者能夠在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
點查閱或者復制前述信息資料。
6、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將年度報告登載
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鹉甓葓蟾嬷械呢攧諘媹?
告應當經過符合《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中期報告,將中期報告登
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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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將季度報
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者
年度報告。
如報告期內出現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20%的情形,為保障
其他投資者的權益,基金管理人至少應當在定期報告“影響投資者決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項
下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份額及占比、報告期內持有份額變化情況及本基金的
特有風險,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中披露基金組合資產情況及其流動性風險
分析等。
7、臨時報告
本基金發(fā)生重大事件,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2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并登載在規(guī)
定報刊和規(guī)定網站上。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生重大影響
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及決定的事項。
(2)基金合同終止、基金清算。
(3)轉換基金運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基金改聘會計師事務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份額登記、核算、估值等事項,基
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復核等事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稱、住所發(fā)生變更。
(7)基金管理人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基金管理人的實際控制人變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長或提前結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和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發(fā)生
變動。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個月內變更超過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主要業(yè)務人員在最近12個月內變動超過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財產、基金管理業(yè)務、基金托管業(yè)務的訴訟或仲裁。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因基金管理業(yè)務相關行為受到重大行政
處罰、刑事處罰,基金托管人或其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因基金托管業(yè)務相關行為受到重
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
(13)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
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
關聯交易事項,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情形除外。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項。
(15)管理費、托管費、申購費、贖回費等費用計提標準、計提方式和費率發(fā)生變更。
(16)基金份額凈值計價錯誤達基金份額凈值百分之零點五。
(17)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贖回。
(18)本基金發(fā)生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
(19)本基金連續(xù)發(fā)生巨額贖回并暫停接受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20)本基金暫停接受申購、贖回申請或重新接受申購、贖回申請。
(21)發(fā)生涉及基金申購、贖回事項調整或潛在影響投資者贖回等重大事項時。
(22)基金管理人采用擺動定價機制進行估值。
(23)調整基金份額類別的設置。
(24)基金推出新業(yè)務或服務。
(25)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認為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生重
大影響的其他事項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8、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期限內,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現的或者在市場上流傳的消息可能對基金份額價
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者引起較大波動,以及可能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的,相關信息披露
義務人知悉后應當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開澄清,并將有關情況立即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9、清算報告
基金合同終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法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算并作
出清算報告?;鹭敭a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
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10、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當依法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予以公告。
11、投資資產支持證券的相關公告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年報及中期報告中披露本基金持有的資產支持證券總額、資產支持
證券市值占基金凈資產的比例和報告期內所有的資產支持證券明細?;鸸芾砣藨诨鸺?
度報告中披露本基金持有的資產支持證券總額、資產支持證券市值占基金凈資產的比例和報
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凈資產比例大小排序的前10名資產支持證券明細。
12、投資股指期貨的相關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書(更新)等文
件中披露股指期貨交易情況,包括投資政策、持倉情況、損益情況、風險指標等,并充分揭
示股指期貨交易對基金總體風險的影響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資政策和投資目標等。
13、投資國債期貨的相關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書(更新)等文
件中披露國債期貨交易情況,包括投資政策、持倉情況、損益情況、風險指標等,并充分揭
示國債期貨交易對基金總體風險的影響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資政策和投資目標等。
14、投資股票期權的相關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在定期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參與股票期權交易的有關情況,包括投資政策、
持倉情況、損益情況、風險指標、估值方法等,并充分揭示股票期權交易對基金總體風險的
影響等。
15、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相關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書(更新)等文
件中披露交易的相關情況。
17、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
書的規(guī)定進行信息披露,詳見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部分的規(guī)定。
18、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務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專門部門及高級管理人
員負責管理信息披露事務。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基金信息,應當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基金信息披露內容與
格式準則等法規(guī)的規(guī)定。
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
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基金定期報告、更新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的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清算報告等公開披露的相關基金信息進行復核、審
查,并向基金管理人進行書面或電子確認。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在規(guī)定報刊中選擇一家報刊披露本基金信息?;鸸芾砣?、
基金托管人應當向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報送擬披露的基金信息,并保證相關報送信
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規(guī)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還可以根據需要在其他公共
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規(guī)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
信息的內容應當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規(guī)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著眼于為投資者決策提供
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證公平對待投資者、不誤導投資者、不影響基金正常投資操作的前提
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務的質量。具體要求應當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及自律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
前述自主披露如產生信息披露費用,該費用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為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的專業(yè)機構,應
當制作工作底稿,并將相關檔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終止后10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fā)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將信
息置備于公司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復制。
(八)暫?;蜓舆t信息披露的情形
當出現下述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暫停或延遲披露基金信息:
1、不可抗力。
2、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yè)時;
3、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對信息披露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十七、側袋機制
(一)側袋機制的實施條件和實施程序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份額持有
人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務所意見后,可以
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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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啟用側袋機制當日報中國證監(jiān)會及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jiān)會派出機構
備案。啟用側袋機制后及時聘請符合《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披露專項
審計意見。
(二)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1、啟用側袋機制當日,基金登記機構以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原有賬戶份額為基礎,確認
相應側袋賬戶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份額。
2、對于啟用側袋機制當日收到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僅辦理主袋賬戶的贖回申請并
支付贖回款項。在啟用側袋機制當日收到的申購申請,視為投資者對側袋機制啟用后的主
袋賬戶提交的申購申請。
3、實施側袋機制期間,不辦理側袋賬戶份額的申購、贖回、轉換等相關業(yè)務;同時,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約定的政策辦理主袋賬戶份額的贖回,并根據主
袋賬戶運作情況確定是否暫停申購。
4、實施側袋機制期間,招募說明書中約定的持有期安排僅適用主袋份額。
5、申購贖回的具體事項安排見基金管理人屆時的相關公告。
(三)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投資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的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yè)績指標應當以主袋賬戶資產為
基準。
基金管理人原則上應當在側袋機制啟用后20個交易日內完成對主袋賬戶投資組合的調
整,因資產流動性受限等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情形除外。
(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估值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對主袋賬戶資產進行估值并披露
主袋賬戶的基金凈值信息,暫停披露側袋賬戶份額凈值。
(五)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主袋賬戶份額滿足基金合同分紅
條款的,可對主袋賬戶份額進行收益分配。
(六)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費用
實施側袋機制期間,與處置側袋賬戶資產相關的費用可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應待側
袋賬戶資產變現后方可列支,且不得收取管理費。
(七)側袋賬戶中特定資產的處置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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側袋賬戶變現款項的支付不受招募說明書約定的基金持有期的限制。特定資產恢復流
動性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則,采取將特定資產予以處置
變現等方式,及時向側袋賬戶份額持有人支付對應變現款項。
側袋賬戶資產全部完成變現并終止側袋機制后,基金管理人及時聘請符合《證券法》
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披露專項審計意見。
(八)側袋機制的信息披露
1、臨時公告
在啟用側袋機制、處置特定資產、終止側袋機制以及發(fā)生其他可能對投資者利益產生
重大影響的事項后基金管理人應及時發(fā)布臨時公告。
2、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管理人應按照招募說明書“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規(guī)定的基金凈值信息披露方式
和頻率披露主袋賬戶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實施側袋機制期間本基金
暫停披露側袋賬戶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3、定期報告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定期報告中的基金會計報表僅需針對主袋賬戶進行編制。側
袋賬戶相關信息在定期報告中單獨進行披露。
(九)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行業(yè)協會對側袋機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本招募說
明書中關于側袋機制的內容與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guī)、相關規(guī)定不一致的,以屆時的法律法
規(guī)、相關規(guī)定為準,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履行適當程序后,在對基金份
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可直接對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調整或補充,
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十八、風險揭示
(一)投資于本基金的主要風險
1、市場風險
證券市場價格因受各種因素的影響而引起的波動,將使本基金資產面臨潛在的風險。
市場風險可以分為股票投資風險和債券投資風險。
(1)股票投資風險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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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國家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產業(yè)政策等的變化對證券市場產生一定的影響,導致市
場價格水平波動的風險。
②宏觀經濟運行周期性波動,對股票市場的收益水平產生影響的風險。
③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受多種因素影響,如市場、技術、競爭、管理、財務等都會導
致公司盈利發(fā)生變化,從而導致股票價格變動的風險。
(2)債券投資風險主要包括:
①信用風險
基金在交易過程中發(fā)生交收違約,或者基金所投資債券之發(fā)行人出現違約、拒絕支付
到期本息,或由于債券發(fā)行人信用質量降低導致債券價格下降,或者債券回購交易到期時
交易對手方不能履行付款或結算義務等,造成基金資產損失的風險。
②利率風險
市場利率波動會導致債券市場的收益率和價格的變動,如果市場利率上升,本基金持
有債券將面臨價格下降、本金損失的風險,而如果市場利率下降,債券利息的再投資收益
將面臨下降的風險。
③收益率曲線風險
如果基金對長、中、短期債券的持有結構與基準存在差異,長、中、短期債券的相對
價格發(fā)生變化時,基金資產的收益可能低于基準。
④利差風險
債券市場不同期限、不同類屬債券之間的利差變動導致相應期限和類屬債券價格變化
的風險。
⑤市場供需風險
如果宏觀經濟環(huán)境、政府財政政策、市場監(jiān)管政策、市場參與主體經營環(huán)境等發(fā)生變
化,債券市場參與主體可用資金數量和債券市場可供投資的債券數量可能發(fā)生相應的變化,
最終影響債券市場的供需關系,造成基金資產投資收益的變化。
⑥購買力風險
基金投資所取得的收益率有可能低于通貨膨脹率,從而導致投資者持有本基金資產實
際購買力下降。
2、流動性風險
在市場、個股或個券流動性不足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能無法迅速、低成本地調整
基金投資組合,從而對基金收益造成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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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開放式基金的特殊要求,本基金必須保持一定的現金比例以應對贖回要求,在管
理現金頭寸時,有可能存在現金不足的風險和現金過多帶來的收益下降風險。
(1)基金申購、贖回安排
投資人具體請參見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和本招募說明書“八、
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與轉換”,詳細了解本基金的申購以及贖回安排。
(2)擬投資市場、行業(yè)及資產的流動性風險評估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fā)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創(chuàng)業(yè)板、存托憑證及其他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或核準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標的股票、債券(包括
國內依法發(fā)行和上市交易的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券、企業(yè)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
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次級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政府支持債券、地方政府債
券、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及其他經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投資的債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
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資產支持證券、貨幣市場工具(含同業(yè)存單)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
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60%-95%,其中,
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占股票資產的比例為0-50%。一般情況下本基金擬投資的資產類別具
有較好的流動性,在各個資產類別之中,本基金在投資過程中將充分考慮具體投資標的的
流動性。但是在特殊市場環(huán)境下本基金仍有可能出現流動性不足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將根
據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在保障持有人利益的基礎上,防范流動性風
險。
(3)巨額贖回情形下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
當本基金發(fā)生巨額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以下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
①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
②暫停接受贖回申請;
③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④擺動定價;
⑤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措施。
(4)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對投資者的潛在影響
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在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的前提下,可依照法律
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綜合運用各類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對贖回申請等進行適度調整,
作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動性風險的輔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①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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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具體請參見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中“九、巨額贖回的情
形及處理方式”,詳細了解本基金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資者的部分贖回申請可能將被延期辦理,同時投資人完成基金份額贖
回時的基金份額凈值可能與其提交贖回申請時的基金份額凈值發(fā)生變化。
②暫停接受贖回申請
投資人具體請參見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中的“八、暫停贖回或
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和“九、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詳細了解本基金暫停接受
贖回申請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資人的部分或全部贖回申請可能被拒絕,同時投資人完成基金份額贖
回時的基金份額凈值可能與其提交贖回申請時的基金份額凈值不同。
③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投資人具體請參見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中的“八、暫停贖回或
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和“九、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詳細了解本基金延緩支付
贖回款項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資人接收贖回款項的時間將可能比一般正常情形下有所延遲。
④暫?;鸸乐?
投資人具體請參見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基金資產估值”中的“七、暫停估值的情形”,
詳細了解本基金暫停估值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資人沒有可供參考的基金份額凈值,基金管理人可采取暫停接受基金
申購贖回申請的措施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⑤擺動定價
當本基金發(fā)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
金估值的公平性。當基金采用擺動定價時,投資者申購或贖回基金份額時的基金份額凈值,
將會根據投資組合的市場沖擊成本而進行調整,使得市場的沖擊成本能夠分配給實際申購、
贖回的投資者,從而減少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響,確保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不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對待。
⑥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措施。
(5)實施側袋機制對投資者的影響
側袋機制屬于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是將特定資產分離至專門的側袋賬戶進行處置清
算,并以處置變現后的款項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離并化解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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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基金啟用側袋機制后,側袋賬戶份額將停止披露基金份額凈值,并不得辦理申購、贖回、
轉換等業(yè)務,僅主袋賬戶份額正常開放贖回,因此啟用側袋機制時持有基金份額的持有人
將在啟用側袋機制后同時持有主袋賬戶份額和側袋賬戶份額,側袋賬戶份額不能贖回,側
袋賬戶對應特定資產的變現時間和最終變現價格都具有不確定性,并且有可能變現價格大
幅低于啟用側袋機制時的特定資產的估值,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能因此面臨損失。
對于啟用側袋機制當日收到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僅辦理主袋賬戶的贖回申請并支
付贖回款項,當日收到的申購申請,視為投資者對側袋機制啟用后的主袋賬戶提交的申購
申請辦理,可能與投資者的預期存在差異,從而影響投資者的投資和資金安排。
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因本基金不披露側袋賬戶份額的凈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
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末特定資產可變現凈值或凈值區(qū)間的,也不作為特定資產最終變現價
格的承諾,基金管理人不承擔任何保證和承諾的責任。基金管理人將根據主袋賬戶運作情
況合理確定申購政策,因此實施側袋機制后主袋賬戶份額存在暫停申購的可能。
啟用側袋機制后,基金管理人計算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yè)績指標時僅需考慮主袋
賬戶資產,因此本基金披露的業(yè)績指標不能反映特定資產的真實價值及變化情況。
3、積極管理風險
在實際投資操作過程中,基金管理人可能限于知識、技術、經驗等因素而影響其對相
關信息、經濟形勢和證券價格走勢的判斷,其精選出的投資品種的業(yè)績表現不一定持續(xù)優(yōu)
于其他品種。
4、投資于流通受限證券的風險
流通受限證券在一定的鎖定期內不能賣出,可能面臨無法及時變現的流動性風險、鎖
定期內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等。
5、投資股指期貨的風險
(1)基差風險。標的股票指數價格與股指期貨價格之間的價差被稱為基差。在股指期
貨交易中因基差波動的不確定性而導致的風險被稱為基差風險。
(2)合約品種差異造成的風險。合約品種差異造成的風險,是指類似的合約品種,在
相同因素的影響下,價格變動不同。表現為兩種情況:1)價格變動的方向相反;2)價格
變動的幅度不同。類似合約品種的價格,在相同因素作用下變動幅度上的差異,也構成了
合約品種差異的風險。
(3)標的物風險。股指期貨交易中,標的物風險是由于投資組合與股指期貨的標的指
數的結構不完全一致,導致投資組合特定風險無法完全鎖定所帶來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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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衍生品模型風險。本基金在構建股指期貨組合時,可能借助模型進行期貨合約的
選擇。由于模型設計、資本市場的劇烈波動或不可抗力,按模型結果調整股指期貨合約或
者持倉比例也可能將給本基金的收益帶來影響。
6、投資國債期貨的風險
國債期貨的投資可能面臨市場風險、基差風險、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是因期貨市場
價格波動使所持有的期貨合約價值發(fā)生變化的風險?;铒L險是期貨市場的特有風險之一,
是指由于期貨與現貨間的價差的波動,影響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發(fā)生意外損益的風
險。流動性風險可分為兩類:一類為流通量風險,是指期貨合約無法及時以所希望的價格
建立或了結頭寸的風險,此類風險往往是由市場缺乏廣度或深度導致的;另一類為資金量
風險,是指資金量無法滿足保證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頭寸面臨被強制平倉的風險。
7、股票期權投資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于股票期權,投資股票期權主要存在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保證金風
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等風險,極端情況下會給投資組合帶來較大損失。
8、資產支持證券投資風險
本基金參與資產支持證券投資可能面臨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提前償付
風險、操作風險和法律風險等。本基金將通過嚴謹的投資研究對資產支持證券投資進行有
效的風險評估和控制。
9、參與港股通機制投資所面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1)海外市場風險
本基金在參與港股市場投資時將受到全球宏觀經濟和貨幣政策變動等因素所導致的系
統性風險。
(2)股價波動較大的風險
港股市場實行T+0回轉交易機制(即當日買入的股票,在交收前可以于當日賣出),同
時對個股不設漲跌幅限制,加之香港市場結構性產品和衍生品種類相對豐富以及做空機制
的存在,港股股價受到意外事件影響可能表現出比A股更為劇烈的股價波動,本基金的波動
風險可能相對較大。
(3)港股通額度限制
現行的港股通規(guī)則,對港股通設有每日額度限制;本基金可能因為港股通額度不足,
而不能買入看好的投資標的,進而錯失投資機會的風險。
(4)港股通可投資標的范圍調整帶來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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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的港股通規(guī)則,對港股通下可投資的港股范圍進行了限制,并定期或不定期根據
范圍限制規(guī)則對具體的可投資標的進行調整,對于調出投資范圍的港股,只能賣出不能買
入,本基金存在因港股通可投資標的范圍調整,不能及時買入看好的投資標的,進而錯失
投資機會的風險。
(5)港股通交易日設定的風險
根據現行的港股通規(guī)則,只有內地與香港均為交易日且能夠滿足結算安排的交易日才
為港股通交易日,存在港股通交易日不連貫(如內地市場因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市場照
常交易但港股通不能如常進行交易),導致基金所持的港股組合在后續(xù)港股通交易日開市交
易中集中體現市場反應,造成其價格波動驟然增大,進而導致本基金所持港股組合在資產
估值上出現波動增大的風險。
(6)交收制度帶來的基金流動性風險
由于香港市場實行T+2日(T日買賣股票,資金和股票在T+2日才進行交收)的交收安
排,本基金在T日(港股通交易日)賣出股票,T+2日(港股通交易日,即為賣出當日之后
第二個港股通交易日)在香港市場完成清算交收,賣出的資金在T+3日才能回到人民幣資金
賬戶。因此交收制度的不同以及港股通交易日的設定原因,本基金可能面臨賣出港股后資
金不能及時到賬,造成支付贖回款日期比正常情況延后的風險。
(7)港股通標的權益分派、轉換等處理規(guī)則帶來的風險
根據現行的港股通規(guī)則,本基金因所持港股通股票權益分派、轉換、上市公司被收購
等情形或者其他異常情況,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香港聯交所上市證券,只能通過港
股通賣出,但不得買入;因港股通股票權益分派或者轉換等情形取得的香港聯交所上市股
票的認購權利在聯交所上市的,可以通過港股通賣出,但不得行權;因港股通股票權益分
派、轉換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購等所取得的非聯交所上市證券,可以享有相關權益,但不得
通過港股通買入或賣出。
本基金存在因上述規(guī)則,利益得不到最大化甚至受損的風險。
(8)香港聯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異帶來的風險
香港聯交所規(guī)定,在交易所認為所要求的停牌合理而且必要時,上市公司方可采取停
牌措施。此外,不同于內地A股市場的停牌制度,聯交所對停牌的具體時長并沒有量化規(guī)定,
只是確定了“盡量縮短停牌時間”的原則;同時與A股市場對存在退市可能的上市公司根據其
財務狀況在證券簡稱前加入相應標記(例如,ST及*ST等標記)以警示投資者風險的做法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不同,在香港聯交所市場沒有風險警示板,聯交所采用非量化的退市標準且在上市公司退
市過程中擁有相對較大的主導權,使得聯交所上市公司的退市情形較A股市場相對復雜。
因該等制度性差異,本基金可能存在因所持個股遭遇非預期性的停牌甚至退市而給基
金帶來損失的風險。
(9)港股通規(guī)則變動帶來的風險
本基金是在港股通機制和規(guī)則下參與香港聯交所證券的投資,受港股通規(guī)則的限制和
影響;本基金存在因港股通規(guī)則變動而帶來基金投資受阻或所持資產組合價值發(fā)生波動的
風險。
(10)其他可能的風險
除上述風險外,本基金參與港股通投資,還可能面臨其他風險。
10、存托憑證投資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存托憑證,基金凈值可能受到存托憑證的境外基礎證券價格波動影響,
存托憑證的境外基礎證券的相關風險可能直接或間接成為本基金的風險。
11、操作或技術風險
相關當事人在業(yè)務各環(huán)節(jié)操作過程中,因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為因素造成操作失
誤或違反操作規(guī)程等引致的風險,例如,越權違規(guī)交易、會計部門欺詐、交易錯誤、IT系
統故障等風險。
在開放式基金的各種交易行為或者后臺運作中,可能因為技術系統的故障或者差錯而
影響交易的正常進行或者導致投資者的利益受到影響。這種技術風險可能來自基金管理公
司、登記結算機構、銷售機構、證券、期貨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等。
根據證券交易資金前端風險控制相關業(yè)務規(guī)則,中登公司和交易所對交易參與人的證
券交易資金進行前端額度控制,由于執(zhí)行、調整、暫停該控制,或該控制出現異常等,可
能影響交易的正常進行或者導致投資者人的利益受到影響。
12、政策變更風險
因相關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政策修改等基金管理人無法控制的因素的變化,使基金或
投資者利益受到影響的風險,例如,監(jiān)管機構基金估值政策的修改導致基金估值方法的調
整而引起基金凈值波動的風險、相關法規(guī)的修改導致基金投資范圍變化,基金管理人為調
整投資組合而引起基金凈值波動的風險等。
13、其他風險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戰(zhàn)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現,將會嚴重影響證券市場的運行,可能導致基
金資產的損失。金融市場危機、行業(yè)競爭、代理機構違約、托管行違約等超出基金管理人
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風險,可能導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受損。
(二)聲明
1、本基金未經任何一級政府、機構及部門擔保。投資者自愿投資于本基金,須自行承
擔投資風險。
2、除基金管理人直接辦理本基金的銷售外,本基金還通過代銷機構銷售,但是,本基
金并不是代銷機構的存款或負債,也沒有經代銷機構擔?;蛘弑硶?,代銷機構并不能保證
其收益或本金安全。
3、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資章節(jié)有關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資范圍、投資比例、證
券市場普遍規(guī)律等作出的概括性描述。銷售機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本基金進行風險評價,
不同的銷售機構采用的評價方法不同,因此銷售機構的風險等級評價與基金法律文件中的
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資者在購買本基金時需按照銷售機構的要求完成風
險承受能力與產品風險之間的匹配檢驗,投資者應隨時關注本基金風險等級的更新情況,
謹慎作出投資決策。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本基金的過往業(yè)績及其凈值高低并不預示其未來業(yè)績表現。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
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
十九、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
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不經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公告,并報
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自決議
生效后兩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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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履行相關程序后,《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
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清算小
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
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人員組成?;鹭?
產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
現和分配?;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
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時
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
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財產清算費
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合《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
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
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20年以上。
二十、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見附件一。
二十一、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
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見附件二。
二十二、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對本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主要由基金管理人和代銷機構提供。
基金管理人承諾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務?;鸸芾砣藢⒏鶕鸱蓊~持有
人的需要和市場的變化,增加或變更服務項目。主要服務內容如下:
(一)資料發(fā)送
1、基金交易對賬單
基金管理人根據持有人賬戶情況定期或不定期發(fā)送對賬單,但由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本
公司未詳實填寫或更新客戶資料(含姓名、手機號碼、電子郵箱、郵寄地址、郵政編碼等)
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送出的除外。
2、其他相關的信息資料
指隨基金交易對賬單不定期發(fā)送的基金資訊材料。
(二)電子交易
持有中國建設銀行儲蓄卡、中國農業(yè)銀行借記卡、中國工商銀行借記卡、中國銀行借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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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招商銀行儲蓄卡、交通銀行太平洋借記卡、興業(yè)銀行借記卡、民生銀行借記卡、浦發(fā)銀
行借記卡、廣發(fā)銀行借記卡、上海銀行借記卡、平安銀行借記卡、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借記卡、
華夏銀行借記卡、光大銀行借記卡、北京銀行借記卡等銀行卡的個人投資者,以及在華夏基
金投資理財中心開戶的個人投資者,在登錄本公司網站(www.ChinaAMC.com)或本公司
移動客戶端,與本公司達成電子交易的相關協議,接受本公司有關服務條款并辦理相關手續(xù)
后,即可辦理基金賬戶開立、基金申購、贖回、轉換、資料變更、分紅方式變更、信息查詢
等各項業(yè)務,具體業(yè)務辦理情況及業(yè)務規(guī)則請登錄本公司網站查詢。
(三)電子郵件及短信服務
投資者在申請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時如預留準確的電子郵箱地址、手機號碼,將不定期
通過郵件、短信形式獲得市場資訊、產品信息、公司動態(tài)等服務提示。
(四)呼叫中心
1、自動語音服務
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時的自動語音服務,客戶可通過電話查詢最新熱點問題、基
金份額凈值、基金賬戶余額等信息。
2、人工電話服務
提供每周7天的人工服務。周一至周五的人工電話服務時間為8:30~21:00,周六至
周日的人工電話服務時間為8:30~17: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客戶服務電話:400-818-6666
客戶服務傳真:010-63136700
(五)在線服務
投資者可通過本公司網站、APP、微信公眾號、微官網等渠道獲得在線服務。
1、查詢服務
投資者可登錄本公司網站“基金賬戶查詢”,查詢基金賬戶情況、更改個人信息。
2、自助服務
在線客服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時的自助服務,投資者可通過在線客服查詢最新熱
點問題、業(yè)務規(guī)則、基金份額凈值等信息。
3、人工服務
周一至周五的在線客服人工服務時間為8:30~21:00,周六至周日的在線客服人工服
務時間為8:30~17: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4、資訊服務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投資者可通過本公司網站獲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各類信息,包括基金法律文件、基金管
理人最新動態(tài)、熱點問題等。
公司網址:www.ChinaAMC.com
電子信箱:service@ChinaAMC.com
(六)客戶投訴和建議處理
投資者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呼叫中心人工電話、在線客服、書信、電子郵件、傳
真等渠道對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所提供的服務進行投訴或提出建議。投資者還可以通過代
銷機構的服務電話對該代銷機構提供的服務進行投訴或提出建議。
二十三、其他應披露事項
(一)2025年7月11日發(fā)布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二)2025年7月21日發(fā)布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5年第二季
度報告。
(三)2025年8月6日發(fā)布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設立北京華夏金科信息服務有限
公司的公告。
(四)2025年8月30日發(fā)布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5年中期報
告。
(五)2025年10月1日發(fā)布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六)2025年10月28日發(fā)布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5年第三
季度報告。
(七)2026年1月22日發(fā)布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5年第四季
度報告。
(八)2026年3月31日發(fā)布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5年年度報
告。
(九)2026年4月22日發(fā)布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6年第一季
度報告。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二十四、招募說明書存放及查閱方式
本基金招募說明書公布后,分別置備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投資者可免費
查閱。投資者在支付工本費后,可在合理時間內取得上述文件復印件。
二十五、備查文件
(一)備查文件目錄
1、中國證監(jiān)會準予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注冊的批復。
2、《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3、《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4、法律意見書。
5、基金管理人業(yè)務資格批件、營業(yè)執(zhí)照。
6、基金托管人業(yè)務資格批件、營業(yè)執(zhí)照。
(二)存放地點
備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處。
(三)查閱方式
投資者可在營業(yè)時間免費查閱備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費后,可在合理時間內取得備查文
件的復制件或復印件。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附件一:基金合同摘要
第一部分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義務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簡況
名稱: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順義區(qū)安慶大街甲3號院
法定代表人:楊明輝
設立日期:1998年4月9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基字[1998]16號文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2.38億元人民幣
存續(xù)期限:100年
聯系電話:400-818-6666
(二)基金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資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獨立運用并管理基金
財產。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費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的其他費
用。
(4)銷售基金份額。
(5)按照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如認為基金托管人違反了《基
金合同》及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應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和其他監(jiān)管部門,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
金投資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選擇、更換基金銷售機構,對基金銷售機構的相關行為進行監(jiān)督和處理。
(9)擔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擔任基金登記機構辦理基金登記業(yè)務并獲得《基
金合同》規(guī)定的費用。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10)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決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申購、贖回與轉換等業(yè)務申請。
(12)依照法律法規(guī)為基金的利益對被投資公司行使股東權利,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
金財產投資于證券所產生的權利。
(13)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前提下,為基金的利益依法為基金進行融資。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
律行為。
(15)選擇、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證券/期貨經紀商或其他為基金提供服
務的外部機構。
(16)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制訂和調整有關基金認購、申購、贖回、轉換、
非交易過戶、收益分配、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的業(yè)務規(guī)則。
(17)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反洗錢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結合基金份額持有人洗錢風險
狀況,采取相應合理的控制措施。
(18)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
發(fā)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yè)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yè)化的經營方式
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jiān)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證所管理
的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
證券投資。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
(8)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注銷價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guī)定,按有關規(guī)定計算并公告基金凈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
回的價格。
(9)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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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告義務。
(12)保守基金商業(yè)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另有規(guī)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根據
監(jiān)管機構、司法機關等有權機關的要求,或因審計、法律等向外部專業(yè)顧問提供的情況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基金
收益。
(14)按規(guī)定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規(guī)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會計賬冊、報表、記錄和其他相關資料15
年以上。
(17)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guī)定時間發(fā)出,并且保證投資者
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公開資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18)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時,應
當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托管人違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償。
(22)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托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關基金事務的行
為承擔責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間未能達到基金的備案條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
管理人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費用,將已募集資金并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
結束后30日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25)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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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簡況
名稱: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qū)太平橋大街25號、甲25號中國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曉鵬
成立時間:1992年6月18日
批準設立機關和批準設立文號:國務院、國函[1992]7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人民幣466.79095億元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基金托管資格批文及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基金字【2002】75號
(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托管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安全保管基金財
產。
(2)依《基金合同》約定獲得基金托管費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監(jiān)管部門批準的其他費
用。
(3)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的投資運作,如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金合同》及
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對基金財產、其他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情形,應呈報中國證監(jiān)
會,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4)根據相關市場規(guī)則,為基金開設資金賬戶、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為基金辦
理證券/期貨交易資金清算。
(5)提議召開或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托管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于:
(1)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2)設立專門的基金托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yè)場所,配備足夠的、合格的熟悉
基金托管業(yè)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財產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jiān)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確?;鹭?
產的安全,保證其托管的基金財產與基金托管人自有財產以及不同的基金財產相互獨立;對
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別設置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賬戶設置、
資金劃撥、賬冊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
(4)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訂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
(6)按規(guī)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等投資所需賬戶,按照《基金合同》
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業(yè)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另有規(guī)定外,在
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但根據監(jiān)管機構、司法機關等有權機關的
要求,或因審計、法律等向外部專業(yè)顧問提供的情況除外。
(8)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額申購、贖
回價格。
(9)辦理與基金托管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10)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出具意見,說明基金管理
人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是否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進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執(zhí)行
《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行為,還應當說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適當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20年以上。
(12)從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記機構處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13)按規(guī)定制作相關賬冊并與基金管理人核對。
(14)依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關規(guī)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
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17)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18)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和銀行監(jiān)管
機構,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19)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
退任而免除。
(20)按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管
理人因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償。
(21)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2)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三、基金份額持有人
基金投資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即視為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基金投
資者自依據《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
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基金合同》當事人并不以
在《基金合同》上書面簽章或簽字為必要條件。
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同等的合法權益。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
于:
(1)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2)參與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產。
(3)依法轉讓或者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4)按照規(guī)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者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行
使表決權。
(6)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7)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8)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務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起訴訟
或仲裁。
(9)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
于:
(1)認真閱讀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資基金產品,了解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自主
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3)關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時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4)交納基金認購、申購款項及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所規(guī)定的費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額范圍內,承擔基金虧損或者《基金合同》終止的有限責任。
(6)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7)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8)返還在基金交易過程中因任何原因獲得的不當得利。
(9)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部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guī)則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組成,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授權代表有權代表
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并表決。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基金份額持
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額擁有平等的投票權?;鸱蓊~持有人大會不設立日常機構。
一、召開事由
1、當出現或需要決定下列事由之一的,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法律法規(guī)、中
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1)終止《基金合同》。
(2)更換基金管理人。
(3)更換基金托管人。
(4)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5)調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報酬標準。
(6)變更基金類別。
(7)本基金與其他基金的合并。
(8)變更基金投資目標、范圍或策略。
(9)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1)單獨或合計持有本基金總份額10%以上(含1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議當日的基金份額計算,下同)就同一事項書面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
(12)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13)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的事項。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2、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
利影響的前提下,以下情況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商后修改,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
(1)法律法規(guī)要求增加的基金費用的收取。
(2)增加、減少、調整本基金份額類別設置或調整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調低贖回費率
或調整收費方式。
(3)基金管理人、登記機構、銷售機構調整有關基金認購、申購、贖回、轉換、收益
分配、非交易過戶、轉托管等業(yè)務的規(guī)則。
(4)基金推出新業(yè)務或服務。
(5)因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變動而應當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改。
(6)對《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或修改不涉及《基
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發(fā)生重大變化。
(7)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其他情形。
二、會議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管理人召
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規(guī)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時,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
議。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
60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4、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書面要求召開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鸸芾砣藨斪允盏綍嫣嶙h之日起
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鸸?
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代表
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向基金托管人
提出書面提議。基金托管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
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
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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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求召開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單獨或合計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
(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鸱?
額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配合,不得阻
礙、干擾。
6、基金份額持有人會議的召集人負責選擇確定開會時間、地點、方式和權益登記日。
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時間、通知內容、通知方式
1、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應于會議召開前30日,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鸱?
額持有人大會通知應至少載明以下內容:
(1)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會議形式。
(2)會議擬審議的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
(3)有權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登記日。
(4)授權委托證明的內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權限和代理有效期限
等)、送達時間和地點。
(5)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6)出席會議者必須準備的文件和必須履行的手續(xù)。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采取通訊開會方式并進行表決的情況下,由會議召集人決定在會議通知中說明本次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所采取的具體通訊方式、委托的公證機關及其聯系方式和聯系人、書面
表決意見寄交的截止時間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為基金管理人,還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
票進行監(jiān)督;如召集人為基金托管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
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如召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鸸芾砣嘶蚧鹜泄苋司懿慌纱韺姹頉Q意
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的,不影響表決意見的計票效力。
四、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的方式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通過現場開會方式、通訊開會方式或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機構允許的
其他方式召開,會議的召開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
1、現場開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委派代表出席,
現場開會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權代表應當列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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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響表決效力?,F場開會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可以進行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議程:
(1)親自出席會議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席會議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
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guī)定,
并且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與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記資料相符。
(2)經核對,匯總到會者出示的在權益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顯示,有效的基金
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會者在權益登
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
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
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
基金份額應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訊開會。通訊開會系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對表決事項的投票以書面形式或會議
公告約定的其他方式在表決截止日以前送達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訊開會應以書面方式或
會議公告約定的其他方式進行表決。
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通訊開會的方式視為有效:
(1)會議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公布會議通知后,在2個工作日內連續(xù)公布相關
提示性公告,監(jiān)管機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
理人)到指定地點對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會議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
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和公證機關的監(jiān)督下按照會議通知規(guī)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
額持有人的書面表決意見;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經通知不參加收取書面表決意見的,不
影響表決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書
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
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后、
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額的持有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
代表出具書面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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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述第(3)項中直接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書面意
見的代理人,同時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具書面意見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會議通
知的規(guī)定,并與基金登記機構記錄相符。
3、在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允許的情況下,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現場方式或者以現場
方式與非現場方式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程序比照現場開會和通訊方
式開會的程序進行。經會議通知載明,基金份額持有人也可以采用網絡、電話或其他方式進
行表決,或者采用網絡、電話或其他方式授權他人代為出席會議并表決。
五、議事內容與程序
1、議事內容及提案權
議事內容為關系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決定終
止《基金合同》、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托管人、與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
同和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以及會議召集
人認為需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討論的其他事項。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發(fā)出召集會議的通知后,對原有提案的修改應當在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召開前及時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對未事先公告的議事內容進行表決。
2、議事程序
(1)現場開會
在現場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大會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條規(guī)定程序確定和公布監(jiān)票人,
然后由大會主持人宣讀提案,經討論后進行表決,并形成大會決議。大會主持人為基金管理
人授權出席會議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未能主持大會的情況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權
其出席會議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權代表均未能主持大會,
則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含50%)選舉產生一名
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鸸芾砣撕突鹜泄苋司懿怀鱿?
或主持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作出的決議的效力。
會議召集人應當制作出席會議人員的簽名冊。簽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或單位名
稱)、身份證明文件號碼、持有或代表有表決權的基金份額、委托人姓名(或單位名稱)和
聯系方式等事項。
(2)通訊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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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決截止日期后2
個工作日內在公證機關監(jiān)督下由召集人統計全部有效表決,在公證機關監(jiān)督下形成決議。
六、表決
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額有一票表決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分為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
1、一般決議,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方為有效;除下列第2項所規(guī)定的須以特別決議通過事項以外
的其他事項均以一般決議的方式通過。
2、特別決議,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方可做出。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轉
換基金運作方式、更換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終止《基金合同》、本基金與其他基金
合并以特別決議通過方為有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采取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采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除非在計票時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否則提交符合會議通
知中規(guī)定的確認投資者身份文件的表決視為有效出席的投資者,表面符合會議通知規(guī)定的書
面表決意見視為有效表決,表決意見模煳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視為棄權表決,但應當計入出具
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總數。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內并列的各項議題應當分開審議、逐項表
決。
七、計票
1、現場開會
(1)如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
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選舉兩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與大
會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監(jiān)督員共同擔任監(jiān)票人;如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會雖然
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中選舉三名基金份
額持有人代表擔任監(jiān)票人?;鸸芾砣嘶蚧鹜泄苋瞬怀鱿髸?,不影響計票的效力。
(2)監(jiān)票人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后立即進行清點并由大會主持人當場公布計票
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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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會議主持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或代理人對于提交的表決結果有懷疑,可以在
宣布表決結果后立即對所投票數要求進行重新清點。監(jiān)票人應當進行重新清點,重新清點以
一次為限。重新清點后,大會主持人應當當場公布重新清點結果。
(4)計票過程應由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會的,不
影響計票的效力。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計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jiān)督員在基金托管人授權
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則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監(jiān)督下進行計票,并由公證機關
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鸸芾砣嘶蚧鹜泄苋司芘纱韺姹頉Q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
的,不影響計票和表決結果。
八、生效與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召集人應當自通過之日起5日內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
規(guī)定的要求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對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約束
力。
九、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特殊約定
若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則相關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的比例指主袋份額持有人和側袋份額
持有人分別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合該等比例,但若相關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
集和審議事項不涉及側袋賬戶的,則僅指主袋份額持有人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額或表決權符
合該等比例:
1、基金份額持有人行使提議權、召集權、提名權所需單獨或合計代表相關基金份額10%
以上(含10%);
2、現場開會的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
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訊開會的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
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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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小于在權益登
記日相關基金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
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
(含三分之一)相關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參與或授權他人參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
5、現場開會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含50%)
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
6、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
二分之一)通過;
7、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
(含三分之二)通過。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涉及主袋賬戶和側袋賬戶的,應分別
由主袋賬戶、側袋賬戶的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表決,同一主側袋賬戶內的每份基金份額具有
平等的表決權。表決事項未涉及側袋賬戶的,側袋賬戶份額無表決權。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關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相關規(guī)定以本節(jié)特殊約定內容為準,本
節(jié)沒有規(guī)定的適用本部分相關約定。
十、本部分關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事由、召開條件、議事程序、表決條件等規(guī)定,
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的部分,如將來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修改導致相關內容被
取消或變更的,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履行適當程序和提前公告后,可對
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第三部分基金收益分配原則、執(zhí)行方式
一、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
的余額,基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后的余額。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潤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已實現收益
的孰低數。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收益分配,
具體分配方案以公告為準。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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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
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
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凈
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原份額)所獲得的紅利再投資份額的持有期,按
原份額的持有期計算。
6、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且對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
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后可對基金收益分配原則進行調整,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截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可供分配利潤、基金收益分配對象、
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內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公告與實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依照《信息披露辦法》
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發(fā)生的費用
基金收益分配時所發(fā)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當投資者的現
金紅利小于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用時,基金登記機構可將基金份額
持有人的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紅利再投資的計算方法,依照《業(yè)務規(guī)則》執(zhí)行。
七、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側袋賬戶不進行收益分配,詳見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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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與基金財產管理、運用有關費用的提取、支付方式與比例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除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
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仲裁費和訴訟費。
5、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6、基金的證券、期貨交易或結算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經手費、印花稅、證管費、過戶
費、手續(xù)費、券商傭金、證券/期貨賬戶相關費用及其他類似性質的費用等)。
7、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賬戶維護費。
8、基金的開戶費用。
9、因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而產生的各項合理費用。
10、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1.20%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1.2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授權后,由基金托管人根據與基金管理
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自動在月初5個工作日內、按照指定的賬戶路徑進行資金支付,基
金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令。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順延。費用自動
扣劃后,基金管理人應進行核對,如發(fā)現數據不符,及時聯系基金托管人協商解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20%年費率計提。托管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2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授權后,由基金托管人根據與基金管理
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自動在月初5個工作日內、按照指定的賬戶路徑進行資金支付,基
金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令。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順延。費用自動
扣劃后,基金管理人應進行核對,如發(fā)現數據不符,及時聯系基金托管人協商解決。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3-10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guī)及相應協議規(guī)定,按費用
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托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
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fā)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四、實施側袋機制期間的基金費用
本基金實施側袋機制的,與側袋賬戶有關的費用可以從側袋賬戶中列支,但應待側袋賬
戶資產變現后方可列支,有關費用可酌情收取或減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費,詳見招募說明書
的規(guī)定。
五、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鹭?
產投資的相關稅收,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繳義務人按照國家有關
稅收征收的規(guī)定代扣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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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基金財產的投資方向和投資限制
一、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fā)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創(chuàng)業(yè)板、存托憑證及其他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或核準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標的股票、債券(包括
國內依法發(fā)行和上市交易的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券、企業(yè)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
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次級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政府支持債券、地方政府債券、
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及其他經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投資的債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貨、
國債期貨、股票期權)、資產支持證券、貨幣市場工具(含同業(yè)存單)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
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
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60%-95%,其中,投資于港股通標
的股票占股票資產的比例為0-5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
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
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變更上述投資品種的比例限制,以變更后的比例為準,基金管
理人在依法履行適當程序后,可對本基金的投資比例做相應調整。
二、投資限制
1、組合限制
基金的投資組合應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資比例為基金資產的60%-95%,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占股票資產
的比例為0-50%。
(2)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
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
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同一家公司在內地和香港同時上市的A+H股合
計計算),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同一家公司在內地和香
港同時上市的A+H股合計計算),不超過該證券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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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開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fā)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資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fā)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7)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
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資產支
持證券規(guī)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得
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guī)模的10%。
(11)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基金持
有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fā)布之日起
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2)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fā)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資產,本基
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fā)行股票公司本次發(fā)行股票的總量。
(13)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的40%,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最長期限為1年,債券回購到期后不得
展期。
(14)本基金資產總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15)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的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股
票總市值的20%;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股指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
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20%。
(16)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的15%;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債券
總市值的30%;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國債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
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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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該基金資產凈值的15%。
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該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8)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開展逆回
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持一致。
(19)基金參與股指期貨、國債期貨交易,應當遵守下列要求: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
終,持有的買入期貨合約價值與有價證券市值之和,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95%;其中,
有價證券指股票、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買入返售金
融資產(不含質押式回購)等。
(20)基金因未平倉的期權合約支付和收取的權利金總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開倉賣出認購期權的,應持有足額標的證券;開倉賣出認沽期權的,應持有合約行權所需的
全額現金或交易所規(guī)則認可的可沖抵期權保證金的現金等價物;未平倉的期權合約面值不得
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其中,合約面值按照行權價乘以合約乘數計算。
(21)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zhí)行,與境內上市交易
的股票合并計算。
(22)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2)、(11)、(17)、(18)情形之外,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fā)行人合并、
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比例的,基金
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規(guī)另有
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基金合同的約定。基金
托管人對基金的投資的監(jiān)督與檢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另有
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調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
序后,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并遵守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定。
2、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guī)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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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5)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6)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
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
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防范利益
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
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規(guī)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
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鸸芾砣硕聲辽倜堪肽陮﹃P聯交易事項
進行審查。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禁止性規(guī)定的,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適當程序后,本基金投資不再受上述相關限制,自動遵守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定。
五、業(yè)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的業(yè)績比較基準:中證500指數收益率*55%+恒生綜合指數收益率(經匯率調整
后)*25%+中債綜合全價指數收益率*20%。
中證500指數由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編制,反映了滬深兩市中小市值公司股票的整體表現,
具有良好的市場代表性,適合作為本基金股票投資的業(yè)績基準。
恒生綜合指數,由香港恒生銀行全資附屬的恒生指數服務有限公司編制,是以香港股票
市場中的上市股票為成份股樣本,是反映香港股市價格幅動趨勢最有影響的一種股價指數,
適合作為本基金港股投資部分的業(yè)績基準。
中債綜合全價指數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公司編制,該指數旨在綜合反映債券全市場
整體價格和投資回報情況。指數涵蓋了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具有廣泛的市場代表性,
適合作為本基金債券投資的業(yè)績比較基準。
如果指數編制機構變更或停止中證500指數、恒生綜合指數、中債綜合全價指數的編制
及發(fā)布,或者中證500指數、恒生綜合指數、中債綜合全價指數由其他指數替代,或者由于
指數編制方法發(fā)生重大變更等原因導致中證500指數、恒生綜合指數、中債綜合全價指數不
宜繼續(xù)作為基準指數,或者有更權威的、更能為市場普遍接受的業(yè)績比較基準推出,或者市
場上出現更加適合用于本基金的業(yè)績基準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本基金可在按照監(jiān)
管部門要求履行適當程序后變更業(yè)績比較基準并及時公告,而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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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當至少每周
在規(guī)定網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
過規(guī)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yè)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
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規(guī)定網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解除和終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財產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本基金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
過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不
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公告,并
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自決議
生效后兩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履行相關程序后,《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
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清算小
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
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人員組成?;鹭?
產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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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
現和分配?;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
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時
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第八部分爭議解決方式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
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屆時
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按照普通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北京,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并對各方
當事人具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guī)定,仲裁費用和律師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各方當事人應恪守各自的職責,各自繼續(xù)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
金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基金合同》受中國法律(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
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法律)管轄。
第九部分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資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報有關監(jiān)管機構一式二份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各持有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冊,供投資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銷售機構的辦公場所
和營業(yè)場所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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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基金托管協議摘要
一、托管協議當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順義區(qū)安慶大街甲3號院
郵政編碼:100033
法定代表人:楊明輝
成立日期:1998年4月9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基字[1998]16號文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2.38億元人民幣
存續(xù)期間:100年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qū)太平橋大街25號、甲25號中國光大中心
郵政編碼:100033
法定代表人:李曉鵬
成立日期:1992年6月18日
批準設立機關和批準設立文號:國務院、國函[1992]7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466.79095億元人民幣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基金托管資格批文及文號:證監(jiān)基金字[2002]75號
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yè)務監(jiān)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范圍、投資
比例進行監(jiān)督。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fā)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創(chuàng)業(yè)板、存托憑證及其他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或核準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標的股票、債券(包括
國內依法發(fā)行和上市交易的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券、企業(yè)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次級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政府支持債券、地方政府債券、
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及其他經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投資的債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貨、
國債期貨、股票期權)、資產支持證券、貨幣市場工具(含同業(yè)存單)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
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
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管理人在首次投資港股通時,需提前通知托管人投資的相關事宜。
管理人在進行股票期權等投資前,務必須與托管人就交收結算、核算估值等業(yè)務規(guī)則和
流程進行溝通確定,在系統測試通過后才可投資,否則,由此產生的風險由管理人承擔。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60%-95%,其中,投資于港股通標的
股票占股票資產的比例為0-5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合
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
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變更上述投資品種的比例限制,以變更后的比例為準,基金管
理人在依法履行適當程序后,可對本基金的投資比例做相應調整。
(二)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比例進行監(jiān)
督?;鹜泄苋税聪率霰壤驼{整期限進行監(jiān)督:
(1)本基金股票投資比例為基金資產的60%-95%,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占股票資產
的比例為0-50%。
(2)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
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
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同一家公司在內地和香港同時上市的A+H股合
計計算),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同一家公司在內地和香
港同時上市的A+H股合計計算),不超過該證券的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開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fā)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資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fā)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7)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
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資產支
持證券規(guī)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得
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guī)模的10%。
(11)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鸪?
有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fā)布之日起
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2)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fā)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資產,本基
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fā)行股票公司本次發(fā)行股票的總量。
(13)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的40%,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最長期限為1年,債券回購到期后不得
展期。
(14)本基金資產總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15)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的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股
票總市值的20%;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股指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
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20%。
(16)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
的15%;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債券
總市值的30%;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國債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
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30%。
(17)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該基金資產凈值的15%。
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該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8)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開展逆回
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持一致。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19)基金參與股指期貨、國債期貨交易,應當遵守下列要求: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
終,持有的買入期貨合約價值與有價證券市值之和,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95%;其中,
有價證券指股票、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買入返售金
融資產(不含質押式回購)等。
(20)基金因未平倉的期權合約支付和收取的權利金總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開倉賣出認購期權的,應持有足額標的證券;開倉賣出認沽期權的,應持有合約行權所需的
全額現金或交易所規(guī)則認可的可沖抵期權保證金的現金等價物;未平倉的期權合約面值不得
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其中,合約面值按照行權價乘以合約乘數計算。
(21)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zhí)行,與境內上市交易
的股票合并計算。
(22)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2)、(11)、(17)、(18)情形之外,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fā)行人合并、
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比例的,基金
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規(guī)另有
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基金合同的約定?;?
托管人對基金的投資的監(jiān)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另有規(guī)
定的,從其規(guī)定。
側袋機制實施期間,本部分約定的投資組合比例、組合限制等約定僅適用于主袋賬戶。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調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
序后,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并遵守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定。
(三)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本托管協議第十五條
第(十二)款基金投資禁止行為進行監(jiān)督。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
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
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防范利益
沖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zhí)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
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規(guī)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議,并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應至少每半年對關聯交易事項
進行審查。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禁止性規(guī)定的,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適當程序后,本基金投資不再受上述相關限制,自動遵守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定。
(四)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參與銀行
間債券市場進行監(jiān)督。
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投資運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標準的、經慎
重選擇的、本基金適用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并約定各交易對手所適用的交易結
算方式?;鸸芾砣藨獓栏癜凑战灰讓κ置麊蔚姆秶阢y行間債券市場選擇交易對手?;?
托管人事后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進行交易。基金
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對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及結算方式進行更新,新名單確定前已與
本次剔除的交易對手所進行但尚未結算的交易,仍應按照協議進行結算。如基金管理人根據
市場情況需要臨時調整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及結算方式的,應向基金托管人說明理
由,并在與交易對手發(fā)生交易前3個工作日內與基金托管人協商解決。
基金管理人負責對交易對手的資信控制,按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規(guī)則進行交易,并解
決交易對手不履行合同造成的糾紛,基金托管人則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成交單對合同履行情
況進行監(jiān)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沒有按照事先約定的交易對手進行交易時,
基金托管人應及時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和責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
券進行監(jiān)督。
1、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應遵守《關于基金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證券有
關問題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2、流通受限證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證券發(fā)行管理辦法》規(guī)范的非公開發(fā)行股票、公
開發(fā)行股票網下配售部分等在發(fā)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鎖定期的可交易證券,不包括由于發(fā)布重
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臨時停牌的證券、已發(fā)行未上市證券、回購交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受限
證券。
3、在首次投資流通受限證券之前,基金管理人應當制定相關投資決策流程、風險控制
等規(guī)章制度?;鸸芾砣藨敻鶕鸬耐顿Y風格和流動性的需要合理安排流通受限證券的
投資比例,并在相關制度中明確具體比例,避免基金出現流動性風險。基金投資非公開發(f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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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基金管理人還應提供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上述資料應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資流通受
限證券的投資額度和投資比例控制情況。
上述規(guī)章制度須經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批準。上述規(guī)章制度經董事會通過之后,基金管理
人應至少于首次投資流通受限證券之前兩個工作日將上述資料書面發(fā)至基金托管人,保證基
金托管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審核。
4、在投資流通受限證券之前,基金管理人應按約定時間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
規(guī)要求的有關流通受限證券的信息,具體應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如有):擬發(fā)行證券
主體的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文件、擬發(fā)行數量、定價依據、鎖定期、基金擬認購的數量、價格、
總成本、總成本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已持有流通受限證券市值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
劃款賬號、劃款金額、劃款時間文件等?;鸸芾砣藨WC上述信息的真實、完整。
5.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基金管理人應根據本協議的規(guī)定與基金托管銀行簽訂風險
控制補充協議。協議應包括基金托管人對于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相關制度、流動性風險處置
預案以及相關投資額度和比例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等內容。
6、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后兩個交易日內,在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媒介
披露所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的名稱、數量、總成本、賬面價值,以及總成本和賬面價值占基
金資產凈值的比例、鎖定期等信息。
7、基金托管人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對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規(guī)、投資決策流程、
風險控制制度、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情況進行監(jiān)督,并審核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關書面信息。
基金托管人認為上述資料可能導致基金出現風險的,有權要求基金管理人在投資流通受限證
券前就該風險的消除或防范措施進行補充書面說明,并保留查看基金管理人風險管理部門就
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出具的風險評估報告等備查資料的權利。否則,基金托管人有權拒絕
執(zhí)行有關指令。因拒絕執(zhí)行該指令造成基金財產損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并有
權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六)基金管理人投資銀行定期存款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約定?;鸸芾砣嗽谕顿Y銀行
定期存款的過程中,必須符合基金合同就投資品種、投資比例、存款期限等方面的限制?;?
金管理人應基于審慎原則評估存款銀行信用風險并據此選擇存款銀行。因基金管理人違反上
述原則給基金造成的損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開立定期存款賬戶時,定期存款賬
戶的戶名應與托管賬戶戶名一致,本著便于基金財產的安全保管和日常監(jiān)督核查的原則,存
款行應盡量選擇托管賬戶所在地的分支機構。對于跨行定期存款投資,管理人必須和存款機
構簽訂定期存款協議,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該協議作為劃款指令附件。該協議中必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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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明確條款:“存款證實書不得被質押或以任何方式被抵押,并不得用于轉讓和背書;本
息到期歸還或提前支取的所有款項必須劃至托管專戶(明確戶名、開戶行、賬號等),不得
劃入其他任何賬戶”。并依照本協議交接原則對存單交接流程予以明確。對于跨行存款,管
理人需提前與托管人就定期存款協議及存單交接流程進行溝通。除非存款協議中規(guī)定存款證
實書由存款行保管或存款協議作為存款支取的依據,存單交接原則上采用存款行上門服務的
方式。特殊情況下,采用基金管理人交接存單的方式。在取得存款證實書后,托管人保管證
實書正本。管理人需對跨行存款的利率政策風險、存款行的選擇及存款協議承擔責任,并指
定專人在核實存款行授權人員身份信息后,負責印鑒卡與存款證實書等憑證的監(jiān)交或交接,
以確保與托管人所交接憑證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托管人對投資后處于托管人實際控
制之外的資產不承擔保管責任??缧卸ㄆ诖婵钯~戶的預留印鑒為托管人托管業(yè)務專用章與托
管業(yè)務授權人名章。
(七)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資產凈值計算、
基金份額凈值計算、應收資金到賬、基金費用開支及收入確定、基金收益分配、相關信息披
露、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業(yè)績表現數據等進行監(jiān)督和核查。
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經基金托管人的審核擅自將不實的業(yè)績表現數據印制在宣傳推介材
料上,則基金托管人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并將在發(fā)現后立即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八)基金托管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約定,加強對側袋機制啟用、特定資產
處置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復核和監(jiān)督。
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根據最大限度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
利益的原則,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咨詢會計師事務所意見后,可以依照
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啟用側袋機制。
(九)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項及投資指令或實際投資運作違反法律法規(guī)、
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的規(guī)定,應及時以電話提醒或書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
正。
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和核查?;鸸芾砣耸盏綍嫱ㄖ髴?
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給基金托管人發(fā)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合理的疑義進
行解釋或舉證,說明違規(guī)原因及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guī)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上述規(guī)定期限
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鸸芾砣藢鹜?
管人通知的違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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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基金管理人有義務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
對基金業(yè)務執(zhí)行核查。
對基金托管人發(fā)出的書面提示,基金管理人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答復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
人合理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對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的要求
需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送基金監(jiān)督報告的事項,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制度
等。
(十一)若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
規(guī)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十二)基金托管人發(fā)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同時通
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基金管理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本托管協議規(guī)定行使監(jiān)督權,或采取拖延、
欺詐等手段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jiān)督,情節(jié)嚴重或經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
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三、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yè)務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職責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事項包括基金托管人
安全保管基金財產、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期貨賬戶以及投資所需的其他專
用賬戶、復核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根據基金管理人指令辦理清
算交收、相關信息披露和監(jiān)督基金投資運作等行為。
(二)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財產、未對基金財產實行分賬管理、未
執(zhí)行或無故延遲執(zhí)行基金管理人資金劃撥指令、泄露基金投資信息等違反《基金法》、基金
合同、本協議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
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給基金管理人發(fā)出回函,說明違規(guī)原因
及糾正期限,并保證在規(guī)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上述規(guī)定期限內,基金管理人有權隨時對通
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應積極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為,包
括但不限于:提交相關資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財產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在規(guī)定時間內
答復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發(fā)現基金托管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同時通知
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華夏成長機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基金托管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本協議規(guī)定行使監(jiān)督權,或采取拖延、欺
詐等手段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jiān)督,情節(jié)嚴重或經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
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
(一)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財產應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財產;
2、基金托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3、基金托管人按照規(guī)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期貨賬戶以及投資所需
的其他專用賬戶;
4、基金托管人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確?;鹭敭a的完整與獨立;
5、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協議的約定保管基金財產,
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6、對于因為基金投資產生的應收資產,應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定到賬日
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賬日基金財產沒有到達基金賬戶的,基金托管人應及時通知并配合
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進行催收。由此給基金財產造成損失的,基金管理人應負責向有關當事
人追償基金財產的損失,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追償行為應予以必要的協助;
7、除依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五、基金資產凈值計算與復核
(一)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復核與完成的時間及程序
1、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后的價值?;鸱蓊~凈值是指計算日基金資產
凈值除以計算日該基金份額總數后的數值。
計算公式為:計算日基金份額凈值=計算日基金份額基金資產凈值/計算日基金份
額的總份額。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均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產
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鸸芾砣丝梢栽O立大額贖回情形下的凈值精度應急調整
機制。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并按規(guī)定公告。
2、復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后,將基金份額凈值結果發(fā)送基金托管人,
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規(guī)定對外公布。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或基
金合同的規(guī)定暫停估值時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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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
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按照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信息的
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其他其他
六、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保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至少應包括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名稱和持有的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
有人名冊由基金登記機構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編制和保管.基金管理人應定期向基金托管
人提供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基金托管人得到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持有人名冊后與基金管理人
分別進行保管。保管方式可以采用電子或文檔的形式,保存期不少于15年,法律法規(guī)另有
規(guī)定或有權機關另有要求的除外。如不能妥善保管,則按相關法規(guī)承擔責任。
基金托管人因編制基金定期報告等合理原因要求基金管理人提供相關資料時,基金管理
人應將有關資料送交基金托管人,不得無故拒絕或延誤提供,并保證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
整性?;鹜泄苋瞬坏脤⑺9艿幕鸱蓊~持有人名冊用于基金托管業(yè)務以外的其他用途,
并應遵守保密義務,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有權機關另有要求的除外。
七、爭議解決方式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及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或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
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
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按照普通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北京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
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和律師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guī)定。
爭議處理期間,雙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職責,各自繼續(xù)忠實、勤勉、
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議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
地區(qū)法律)管轄。
八、托管協議的修改與終止
(一)托管協議的變更程序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協議,其內容不得與
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有任何沖突?;鹜泄軈f議的變更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二)基金托管協議終止出現的情形
1、基金合同終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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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權;
4、發(fā)生法律法規(guī)或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終止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