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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新國證新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2026-04-24 文字大小 【 】 【打印
            
國新國證新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招募說明書
(更新)
基金管理人:國新國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
重要提示
國新國證新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原華融新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于2015年1月28日已在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證監(jiān)許可[2015]132號文),于2019年8月20日已
在中國證監(jiān)會變更注冊(證監(jiān)許可[2019]1523號文)。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15日
生效,2022年12月9日本基金名稱由華融新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更名為國新國證新
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
國新國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華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或“本
基金管理人”)保證本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
但中國證監(jiān)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
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投資有風險,投資人認購(或申購)本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
招募說明書。
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
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鹜顿Y不同于銀行儲蓄和債券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
期的金融工具,投資人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
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基金投資人應當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額投資和零存整取等儲蓄方式的區(qū)別。定期定額投資
是引導投資人進行長期投資、平均投資成本的一種簡單易行的投資方式,但并不能規(guī)避基金投
資所固有的風險,不能保證投資人獲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儲蓄的等效理財方式。
基金在投資運作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既包括市場風險,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風
險、技術風險和合規(guī)風險等。巨額贖回風險是開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種風險,即當單個開放
日基金的凈贖回申請超過上一日基金總份額的百分之十時,投資人將可能無法及時贖回持有
的全部基金份額。
基金分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等不同類型,投資人投資不同類
型的基金將獲得不同的收益預期,也將承擔不同程度的風險。一般來說,基金的收益預期越高,
投資人承擔的風險也越大。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屬證券投資基金中的中等風險收益品種。投
資有風險,投資人申購基金時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
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
資產狀況等判斷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并通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
的具有基金銷售業(yè)務資格的其他機構購買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諾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
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本基金的過往業(yè)績及其凈值高低并不預示其未來
業(yè)績表現(xiàn),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yè)績也不構成對本基金業(yè)績表現(xiàn)的保證。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資人注意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
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負擔。
本次更新招募說明書主要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關服務機構”、“基
金投資”、“其他應披露事項”等章節(jié)。更新內容截止日為2026年4月24日,有關財務數(shù)
據和凈值表現(xiàn)截止日為2026年3月31日(未經審計)。
目錄
第一部分緒言....................................................................................................................................5
第二部分釋義....................................................................................................................................6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10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18
第五部分相關服務機構..................................................................................................................21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23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24
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與轉換......................................................................................25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資......................................................................................................................34
第十部分基金的財產......................................................................................................................44
第十一部分基金資產的估值..........................................................................................................45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與分配......................................................................................................50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費用與稅收......................................................................................................52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會計與審計......................................................................................................54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55
第十六部分風險揭示......................................................................................................................61
第十七部分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64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66
第十九部分基金托管協(xié)議的內容摘要..........................................................................................80
第二十部分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96
第二十一部分其他應披露事項......................................................................................................98
第二十二部分招募說明書存放及查閱方式..................................................................................100
第二十三部分備查文件..................................................................................................................101
第一部分緒言
《國新國證新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以下簡稱“招募說明書”或
“本招募說明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公
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
銷售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
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流動性風險規(guī)定》”)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國新國證新銳靈活
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編寫。
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
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國新國證新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據本
招募說明書所載明的資料申請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沒有委托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
募說明書中載明的信息,或對本招募說明書作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編寫,并經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
國證監(jiān)會”)審查?;鸷贤羌s定基金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鹜顿Y人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
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享
有權利、承擔義務?;鹜顿Y人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釋義
在本招募說明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以下含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國新國證新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國新國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國新國證新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合同》及對本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5、托管協(xié)議: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簽訂之《國新國證新銳靈活配置混合
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xié)議》及對該托管協(xié)議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6、招募說明書:指《國新國證新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
7、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指《國新國證新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
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指《國新國證新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
9、法律法規(guī):指中國現(xiàn)行有效并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司法解釋、
行政規(guī)章以及其他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有約束力的決定、決議、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經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
議通過,經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自
2013年6月1日起實施,并經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
四次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
定》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1、《銷售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20年8月28日頒布、同年10月1日實施的《公開
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2、《信息披露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9年7月26日頒布、同年9月1日實施的,并
經2020年3月20日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修改部分證券期貨規(guī)章的決定》修正的《公開募集證券
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3、《運作辦法》: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4年7月7日頒布、同年8月8日實施的《公開募
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4、《流動性風險規(guī)定》:指中國證監(jiān)會2017年8月31日頒布、同年10月1日實施的
《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guī)定》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5、中國證監(jiān)會:指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16、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指中國人民銀行和/或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
17、基金合同當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據基金合同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的法律主體,
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18、個人投資者: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19、機構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登記并存續(xù)
或經有關政府部門批準設立并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事業(yè)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
20、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
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經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使用來自境外的資金進
行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包括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
者。
21、投資人: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
者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的合稱。
22、基金份額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合法取得基金份額的投資人。
23、基金銷售業(yè)務:指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機構宣傳推介基金,發(fā)售基金份額,辦理基金份額
的申購、贖回、轉換、非交易過戶、轉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yè)務。
24、銷售機構:指國新國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銷售辦法》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
他條件,取得基金銷售業(yè)務資格并與基金管理人簽訂了基金銷售服務協(xié)議,辦理基金銷售業(yè)務的
機構。
25、登記業(yè)務:指基金登記、存管、過戶、清算和結算業(yè)務,具體內容包括投資人基金賬戶
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額登記、基金銷售業(yè)務的確認、清算和結算、代理發(fā)放紅利、建立并保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辦理非交易過戶等。
26、注冊登記機構:指辦理登記業(yè)務的機構?;鸬淖缘怯洐C構為國新國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或接受國新國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為辦理登記業(yè)務的機構。
27、基金賬戶:指注冊登記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額余額及其變動情況的賬戶。
28、基金交易賬戶:指銷售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投資人通過該銷售機構買賣基金的基
金份額變動及結余情況的賬戶。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達到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條件,基金管理人向
中國證監(jiān)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完畢,并獲得中國證監(jiān)會書面確認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終止日:指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現(xiàn)后,基金財產清算完畢,清
算結果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額發(fā)售之日起至發(fā)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間,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2、存續(xù)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終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銷售機構在規(guī)定時間受理投資人申購、贖回或其他業(yè)務申請的開放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開放日:指為投資人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yè)務的工作日。
37、開放時間:指開放日基金接受申購、贖回或其他交易的時間段。
38、《業(yè)務規(guī)則》:指國新國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各項業(yè)務管理制度。
39、認購:指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申請購買基金份額
的行為。
40、申購: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申請購買基金份額
的行為。
41、贖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guī)定的條件要求將
基金份額兌換為現(xiàn)金的行為。
42、基金轉換: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屆時有效公告規(guī)定的條件,
申請將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
份額的行為。
43、轉托管: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銷售機構之間實施的變更所持基金份額銷
售機構的操作。
44、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指投資人通過有關銷售機構提出申請,約定每期申購日、扣款金
額及扣款方式,由銷售機構于每期約定扣款日在投資人指定銀行賬戶內自動完成扣款及受理基
金申購申請的一種投資方式。
45、巨額贖回:指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基金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shù)加上基金轉換
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shù)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shù)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總數(shù)后的余額)超過
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
46、元:指人民幣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資所得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價差、票據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
已實現(xiàn)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運用基金財產帶來的成本和費用的節(jié)約。
48、基金資產總值: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票據、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申購款
及其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49、基金資產凈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50、基金份額凈值:指計算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基金份額總數(shù)。
51、基金資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
凈值的過程。
52、銷售服務費:指從基金財產中計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場推廣、銷售以及基金份額持有
人服務的費用。
53、A類基金份額:在投資人申購基金時收取申購費用,并不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
銷售服務費的基金份額,稱為A類基金份額。
54、C類基金份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并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份額,
稱為C類基金份額。
55、流動性受限資產:指由于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無法以合理價格予
以變現(xiàn)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與銀行定期存款(含協(xié)議約定
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開發(fā)行股票、資產支持證券、
因發(fā)行人債務違約無法進行轉讓或交易的債券等。
56、規(guī)定媒介:指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條件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全國性報刊及《信息披
露辦法》規(guī)定的互聯(lián)網網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托管人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
露網站)等媒介。
57、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概況
名稱:國新國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河北)自由貿易試驗區(qū)雄安片區(qū)容城縣雄安市民服務中心企業(yè)辦公區(qū)C棟
106室-00094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朝陽門北大街18號中國人保壽險大廈11層
法定代表人:張涵宇
設立日期:2019年3月1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許可[2018]2163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人民幣410,000,000元
存續(xù)期限:永續(xù)經營
聯(lián)系電話:010-59315659
聯(lián)系人:李美玉
股權結構:
股東名稱 出資比例
國新資本有限公司 51.22%
國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48.78%

二、主要人員情況
1、董事會成員基本情況
公司董事會共有6名成員,其中1名董事長,1名董事,4名獨立董事。
張涵宇先生,董事長,法定代表人,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金融學專業(yè)經濟學碩士。曾
任職于中國人民銀行營業(yè)管理部貨幣金銀處、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外匯管理處、經
常項目管理處服務貿易管理科。曾任中國人民銀行營業(yè)管理部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辦公室
業(yè)務管理科科長、營業(yè)管理部經常項目管理處副處長、營業(yè)管理部外匯綜合業(yè)務處副處長、中
關村國家自主創(chuàng)新示范區(qū)中心支行副行長、營業(yè)管理部征信管理處處長?,F(xiàn)任國新資本有限公
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總法律顧問、首席風險官、首席合規(guī)官,國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國新國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總支書記、董事長、法定代表人。
戰(zhàn)大為女士,董事,碩士,曾在福建江夏學院(原福建金融職業(yè)技術學院)任系團支部書
記,在中國證監(jiān)會福建監(jiān)管局稽查處任五級助手、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在東興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任合規(guī)法律部員工、質量控制部債券托管總監(jiān)(副總經理級)兼?zhèn)泄芏綄Р浚ǘ?
部)負責人、債券業(yè)務總部合規(guī)專員(副總經理級)、合規(guī)法律部投資銀行業(yè)務合規(guī)管理負責
人和助理總經理、東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總經理,現(xiàn)任國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規(guī)法律部
(廉潔從業(yè)辦公室)副總經理。
李軍先生,獨立董事,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財政學博士,歷任山東兗州礦務局會計,財政
部會計司會計準則組主任科員,中國證監(jiān)會期貨監(jiān)管部副處長、處長,大連商品交易所副總經
理,中國證監(jiān)會會計部副主任,北京華正均略管理咨詢公司顧問?,F(xiàn)任北京華鈺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長。
羅揚先生,獨立董事,美國丹佛大學國際關系與國際經濟專業(yè)碩士,歷任中國人民銀行國
際司國際貨幣基金處副處級干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國執(zhí)董辦高級顧問,中國人民銀行國際
司國際貨幣基金處處長,中國人民銀行駐美洲代表處首席代表,中國人民銀行國際司副司長兼
港澳臺辦公室副主任,中國人民銀行上??偛繃H部主任,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執(zhí)董會中國執(zhí)董
辦副執(zhí)行董事,中國人民銀行中國反洗錢監(jiān)測分析中心主任,絲路基金有限責任公司董事總經
理、投委會委員、采購委員會主任委員、預算委員會委員,三峽南亞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董事、
戰(zhàn)略委員會委員、誠信合規(guī)委員會委員、審計委員會觀察員、融資委員會觀察員?,F(xiàn)退休。
史軍先生,獨立董事,清華大學工商管理碩士,歷任紡織工業(yè)部政策研究室干部、財務司
干部、物資局干部,中國紡織原材料公司、廣州技術貿易中心經理,中國紡織物資總公司廣州
公司經理,中國紡織物資總公司辦公室和市場信息部經理,北京興亞圖商貿公司總經理,中博
實業(yè)發(fā)展總公司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中國紡織物資(集團)總公司副總經理,中國服裝集
團公司副總經理,國有重點大型企業(yè)監(jiān)事會正局級專職監(jiān)事?,F(xiàn)退休。
李新先生,獨立董事,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財政學專業(yè)經濟學博士。歷任北京市稅
務局朝陽分局助理經濟師、專管員,中國社會科學院財貿所助理研究員,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
司研究所所長、固定收益部總經理副總裁,北京沃捷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任獨立董事。現(xiàn)
任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博導,渝農商金融租賃公司獨立董事。
2、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張鵬先生,代行總經理、副總經理、督察長,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經濟學碩士。歷任北京證
監(jiān)局機構一處主任科員、銀河金匯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合規(guī)總監(jiān)兼首席風險官(副總經理
級)?,F(xiàn)任國新國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行總經理、副總經理、督察長。
張勛民先生,常務副總經理,武漢大學經濟學碩士。歷任國家開發(fā)銀行湖南省分行財會處
員工、副科級行員、正科級行員,國家開發(fā)銀行評審三局評審五處副處長,國開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原國開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投資銀行部副總經理、安徽分公司副總經理、安徽分公司總經
理、專職審議委員,中國國新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國新研究院資深研究員?,F(xiàn)任國新國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
趙天智先生,首席信息官,清華大學工學博士。歷任石化盈科信息技術有限責任公司咨詢
顧問,畢博管理咨詢(上海)有限公司咨詢經理,IBM研究院資深研究員,銀聯(lián)智策顧問(上
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總經理?,F(xiàn)任國新國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
3、本基金基金經理
張洪磊先生,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金融學碩士,13年證券從業(yè)經驗。2021年7月加入國新
國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9月7日起擔任國新國證新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的基金經理,2025年6月19日起擔任國新國證新利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
歷任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員工、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汽車行業(yè)分析師、東興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大機械組組長、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研究部研究員、建信基金
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專戶投資部投資經理助理、投資經理。
歷任基金經理:
范貴龍先生,管理本基金的時間為2015年4月15日至2021年9月16日。
5、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共有6名成員,其中1名主任委員,6名委員。
張鵬先生,主任委員,簡歷同前。
張勛民先生,委員,簡歷同前。
張蕊女士,委員,曾就職于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曾任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債券
銷售交易總部業(yè)務創(chuàng)新主管、創(chuàng)新業(yè)務組組長、投資經理?,F(xiàn)任國新國證鑫裕央企債六個月定
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國新國證鑫泰三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國新國證匯
銘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國新國證融澤6個月定期開放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
理。
張公允先生,委員,清華大學管理學學士,曾任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運營部員工、運營
部副總監(jiān)、運作保障部總監(jiān)、估值核算部總監(jiān)?,F(xiàn)任國新國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風險管理部(紀
檢工作部)負責人。
桑勁喬先生,委員,澳大利亞麥考瑞大學金融學碩士。歷任國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
益投資部交易員、投資經理、基金業(yè)務部基金經理?,F(xiàn)任國新國證現(xiàn)金增利貨幣市場基金的基
金經理、國新國證榮贏63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國新國證鑫頤中短
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國新國證鑫泰三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
經理、國新國證鑫和利率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國新國證雄安建設發(fā)展三年定期開放債券型
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
張洪磊先生,委員,簡歷同前。
盧瀅宇先生,委員,美國密歇根大學理學碩士,歷任世富(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分析師、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信用分析師、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資產管理
部信用分析師、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創(chuàng)新投資總部信評組組長、信評研究員。現(xiàn)任國新國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收研究員。
5、上述人員之間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1、依法募集基金,辦理或者委托經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
金份額的發(fā)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3、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4、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收益;
5、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7、計算并公告各類基金凈值信息,確定各類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8、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9、按照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12、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規(guī)定的其他職責。
四、基金管理人承諾
1、基金管理人承諾:
(1)嚴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違反《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行為的發(fā)生;
(2)根據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按照招募說明書列明的投資目標、策略及限制進行基金資產
的投資。
2、基金管理人嚴格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基金資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將基金管理人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利用基金財產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法律法規(gu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3、基金經理承諾: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本著謹慎的原則為基金份額持有人謀取最
大利益;
(2)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謀取不當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yè)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
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4)不協(xié)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為其他組織或個人進行證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為保證公司規(guī)范化運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促進公司誠信、合法、有效經營,
保障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維護公司及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學、嚴密、
高效的內部控制體系。
1、公司內部控制的總體目標
(1)保證公司經營管理活動的合法合規(guī)性;
(2)保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3)實現(xiàn)公司穩(wěn)健、持續(xù)發(fā)展,維護股東權益;
(4)促進公司全體員工恪守職業(yè)操守,正直誠信,廉潔自律,勤勉盡責;
(5)保護公司最重要的資本:公司聲譽。
2、公司內部控制遵循的原則
(1)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必須覆蓋公司的所有部門和崗位,滲透各項業(yè)務過程和業(yè)務
環(huán)節(jié),并普遍適用于公司每一位職員;
(2)審慎性原則:內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種風險,公司組織體系的構成、內部管
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風險、審慎經營為出發(fā)點;
(3)相互制約原則:公司設置的各部門、各崗位權責分明、相互制衡;
(4)獨立性原則:公司根據業(yè)務的需要設立相對獨立的機構、部門和崗位;公司內部部
門和崗位的設置必須權責分明;
(5)有效性原則:各種內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權威性,應是所有員工嚴格遵守的行動
指南;執(zhí)行內部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擁有超越制度或違反規(guī)章的權力;
(6)適時性原則:內部控制應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須隨著公司經營戰(zhàn)略、經營方針、經
營理念等內部環(huán)境的變化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制度等外部環(huán)境的改變及時進行相應的修改
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則:公司運用科學化的經營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力
爭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3、內部控制的制度體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備、有效并易于執(zhí)行的制度體系。公司制度體系由不同層面的制度構
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為四個層面:第一個層面是公司章程;第二個層面是公司內部控制大綱,
它是公司制定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基礎和依據;第三個層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個層面是公
司各機構、部門根據業(yè)務需要制定的各種制度及實施細則等。它們的制訂、修改、實施、廢止
應該遵循相應的程序,每一層面的內容不得與其以上層面的內容相違背。公司重視對制度的持
續(xù)檢驗,結合業(yè)務的發(fā)展、法規(guī)及監(jiān)管環(huán)境的變化以及公司風險控制的要求,不斷檢討和增強
公司制度的完備性、有效性。
4、關于授權、研究、投資、交易等方面的控制點
(1)授權制度
公司的授權制度貫穿于整個公司活動。股東、董事會、監(jiān)事和管理層必須充分履行各自的
職權,健全公司逐級授權制度,確保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各項經濟經營業(yè)務和管理
程序必須遵從管理層制定的操作規(guī)程,經辦人員的每一項工作必須是在業(yè)務授權范圍內進行。
公司重大業(yè)務的授權必須采取書面形式,授權書應當明確授權內容和時效。公司授權要適當,
對已獲授權的部門和人員應建立有效的評價和反饋機制,對已不適用的授權應及時修改或取消
授權。
(2)公司研究業(yè)務
研究工作應保持獨立、客觀,不受任何部門及個人的不正當影響;建立嚴密的研究工作業(yè)
務流程,形成科學、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資產品備選庫制度,研究部門根據投資產品的特
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礎上建立和維護備選庫。建立研究與投資的業(yè)務交流制度,保持暢通的交
流渠道;建立研究報告質量評價體系,不斷提高研究水平。
(3)基金投資業(yè)務
基金投資應確立科學的投資理念,根據決策的風險防范原則和效率性原則制定合理的決策
程序;在進行投資時應有明確的投資授權制度,并應建立與所授權限相應的約束制度和考核制
度。建立嚴格的投資禁止和投資限制制度,保證基金投資的合法合規(guī)性。建立投資風險評估與
管理制度,將重點投資限制在規(guī)定的風險權限額度內;對于投資結果建立科學的投資管理業(yè)績
評價體系。
(4)交易業(yè)務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資指令通過集中交易室完成;建立交易監(jiān)測系統(tǒng)、預
警系統(tǒng)和交易反饋系統(tǒng),完善相關的安全設施;集中交易室對交易指令進行審核,建立公平的
交易分配制度,確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記錄應完善,并及時進行反饋、核對和存檔保管;
同時應建立科學的投資交易績效評價體系。
(5)基金會計核算
公司根據法律法規(guī)及業(yè)務的要求建立會計制度,并根據風險控制點建立嚴密的會計系統(tǒng),
對于不同基金獨立建賬,獨立核算;公司通過復核制度、憑證制度、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
序等會計措施真實、完整、及時地記載每一筆業(yè)務并正確進行會計核算和業(yè)務核算。同時還建
立會計檔案保管制度,確保檔案真實完整。
(6)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證公開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公司設立了信
息披露負責人,并建立了相應的程序進行信息的收集、組織、審核和發(fā)布工作,以此加強對信
息的審查核對,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同時加強對信息披露的檢查和評價,對
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改進辦法。
(7)監(jiān)察與合規(guī)管理
公司設立督察長,經董事會聘任,報中國證監(jiān)會核準。根據公司監(jiān)察與合規(guī)管理工作的需
要和董事會授權,督察長可以列席公司相關會議,調閱公司相關檔案,就內部控制制度的執(zhí)行
情況獨立地履行檢查、評價、報告、建議職能。督察長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公司內部控
制執(zhí)行情況,董事會對督察長的報告進行審議。
公司設立法律合規(guī)/監(jiān)察稽核部開展監(jiān)察與合規(guī)管理工作,并保證法律合規(guī)/監(jiān)察稽核部的
獨立性和權威性。公司明確了法律合規(guī)/監(jiān)察稽核部及內部各崗位的具體職責,嚴格制訂了專
業(yè)任職條件、操作程序和組織紀律。
法律合規(guī)/監(jiān)察稽核部強化內部檢查制度,通過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內部控制制度的執(zhí)行情
況,促使公司各項經營管理活動的規(guī)范運行。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充分重視和支持監(jiān)察與合規(guī)
管理工作,對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5、基金管理人關于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本公司承諾以上關于內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實、準確;
本公司承諾根據市場變化和公司業(yè)務發(fā)展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況
(一)基本情況
名稱: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農業(yè)銀行)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qū)建國門內大街69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復興門內大街28號凱晨世貿中心東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準設立機關和批準設立文號:中國銀監(jiān)會銀監(jiān)復[2009]13號
基金托管資格批文及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基字[1998]23號
注冊資本:34,998,303.4萬元人民幣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聯(lián)系電話:010-66060069
傳真:010-68121816
聯(lián)系人:任航
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總行設在北京。經國務院批
準,中國農業(yè)銀行整體改制為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
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繼原中國農業(yè)銀行全部資產、負債、業(yè)務、機構網點和員工。中國
農業(yè)銀行網點遍布中國城鄉(xiāng),成為國內網點最多、業(yè)務輻射范圍最廣,服務領域最廣,服務對
象最多,業(yè)務功能齊全的大型國有商業(yè)銀行之一。在海外,中國農業(yè)銀行同樣通過自己的努力
贏得了良好的信譽,每年位居《財富》世界500強企業(yè)之列。作為一家城鄉(xiāng)并舉、聯(lián)通國際、
功能齊備的大型國有商業(yè)銀行,中國農業(yè)銀行一貫秉承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理念,堅持審慎穩(wěn)
健經營、可持續(xù)發(fā)展,立足縣域和城市兩大市場,實施差異化競爭策略,著力打造“伴你成長”
服務品牌,依托覆蓋全國的分支機構、龐大的電子化網絡和多元化的金融產品,致力為廣大客
戶提供優(yōu)質的金融服務,與廣大客戶共創(chuàng)價值、共同成長。
中國農業(yè)銀行是中國第一批開展托管業(yè)務的國內商業(yè)銀行,經驗豐富,服務優(yōu)質,業(yè)績突
出,2004年被英國《全球托管人》評為中國“最佳托管銀行”。2007年中國農業(yè)銀行通過了
美國SAS70內部控制審計,并獲得無保留意見的SAS70審計報告。自2010年起中國農業(yè)銀行
連續(xù)通過托管業(yè)務國際內控標準(ISAE3402)認證,表明了獨立公正第三方對中國農業(yè)銀行托
管服務運作流程的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認可。中國農業(yè)銀行著力加強能力
建設,品牌聲譽進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屆“‘金牌理財’TOP10頒獎盛典”中成績突出,
獲“最佳托管銀行”獎。2010年再次榮獲《首席財務官》雜志頒發(fā)的“最佳資產托管獎”。
2012年榮獲第十屆中國財經風云榜“最佳資產托管銀行”稱號;2013年至2017年連續(xù)榮獲上
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銀行優(yōu)秀獎”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授予的“優(yōu)秀托管機構
獎”稱號;2015年、2016年榮獲中國銀行業(yè)協(xié)會授予的“養(yǎng)老金業(yè)務最佳發(fā)展獎”稱號;2018
年榮獲中國基金報授予的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銀行”獎;2019年榮獲證券時報授予
的“2019年度資產托管銀行天璣獎”稱號;2020年被美國《環(huán)球金融》評為中國“最佳托管
銀行”;2021年榮獲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首次設立的“銀行間本幣市場優(yōu)秀托管行”獎;
2022年在權威雜志《財資》年度評選中首次榮獲“中國最佳保險托管銀行”。
中國農業(yè)銀行證券投資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經中國證監(jiān)會和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成立,
2004年更名為中國農業(yè)銀行托管業(yè)務部。目前內設風險合規(guī)部/綜合管理部、業(yè)務管理部、客
戶一部、客戶二部、客戶三部、客戶四部、系統(tǒng)與信息管理部、營運管理部、營運一部、營運
二部,擁有先進的安全防范設施和基金托管業(yè)務系統(tǒng)。
2、主要人員情況
中國農業(yè)銀行托管業(yè)務部現(xiàn)有員工302名,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60名,服務團隊成
員專業(yè)水平高、業(yè)務素質好、服務能力強,高級管理層均有20年以上金融從業(yè)經驗和高級技
術職稱,精通國內外證券市場的運作。
3、基金托管業(yè)務經營情況
截止到2026年3月31日,中國農業(yè)銀行托管的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和開放式證券投資基
金共1027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內部風險控制制度說明
1、內部控制目標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托管業(yè)務的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監(jiān)管規(guī)章和行內有關管理規(guī)定,守法經營、
規(guī)范運作、嚴格監(jiān)察,確保業(yè)務的穩(wěn)健運行,保證基金財產的安全完整,確保有關信息的真實、
準確、完整、及時,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2、內部控制組織結構
風險管理委員會總體負責中國農業(yè)銀行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工作,對托管業(yè)務風險管理
和內部控制工作進行監(jiān)督和評價。托管業(yè)務部專門設置了風險管理處,配備了專職內控監(jiān)督人
員負責托管業(yè)務的內控監(jiān)督工作,獨立行使監(jiān)督稽核職權。
3、內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備系統(tǒng)、完善的制度控制體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崗位職責、業(yè)務操作流程,
可以保證托管業(yè)務的規(guī)范操作和順利進行;業(yè)務人員具備從業(yè)資格;業(yè)務管理實行嚴格的復核、
審核、檢查制度,授權工作實行集中控制,業(yè)務印章按規(guī)程保管、存放、使用,賬戶資料嚴格
保管,制約機制嚴格有效;業(yè)務操作區(qū)專門設置,封閉管理,實施音像監(jiān)控;業(yè)務信息由專職
信息披露人負責,防止泄密;業(yè)務實現(xiàn)自動化操作,防止人為事故的發(fā)生,技術系統(tǒng)完整、獨
立。
(三)、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jiān)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過參數(shù)設置將《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托管協(xié)議規(guī)定的投資
比例和禁止投資品種輸入監(jiān)控系統(tǒng),每日登錄監(jiān)控系統(tǒng)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并通過基
金資金賬戶、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等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為。
當基金出現(xiàn)異常交易行為時,基金托管人應當針對不同情況進行以下方式的處理:
1、電話提示。對媒體和輿論反映集中的問題,電話提示基金管理人;
2、書面警示。對本基金投資比例接近超標、資金頭寸不足等問題,以書面方式對基金管
理人進行提示;
3、書面報告。對投資比例超標、清算資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違規(guī)交易等行為,書面提示
有關基金管理人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
第五部分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份額發(fā)售機構
1、國新國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住所:中國(河北)自由貿易試驗區(qū)雄安片區(qū)容城縣雄安市民服務中心企業(yè)辦公區(qū)C棟
106室-00094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門北大街18號中國人保壽險大廈11層
法定代表人:張涵宇
直銷中心電話:400-819-0789
傳真:010-59315600
聯(lián)系人:尹旭航
電話:010-59315693
網址:www.crsfund.com.cn
2、國新國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直銷系統(tǒng)(網址:www.crsfund.com.cn)
直銷機構的網點信息詳見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信息。
3、非直銷銷售機構
詳見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網站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不時變更或增減銷售機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二、登記機構
名稱:國新國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陽門北大街18號中國人保壽險大廈11層
法定代表人:張涵宇
設立日期:2019年3月1日
聯(lián)系電話:010-59315631
聯(lián)系人:王陽
三、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qū)金融大街35號國際企業(yè)大廈A座509單元
負責人:朱小輝
電話:010-57763999
傳真:010-57763599
經辦律師:吳冠雄、張萱
聯(lián)系人:張萱
四、審計基金資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西四環(huán)中路16號院7號樓10層
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楊志國、朱建弟
聯(lián)系人:唐亞杰
電話:(010)68286868
傳真:(010)88210608
經辦注冊會計師:李永江、高慧麗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國新國證新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許
可[2015]132號文許可,于2015年3月23日至2015年4月9日向全社會公開募集,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15日生效。
本次募集有效認購總戶數(shù)15,473戶。按照每份基金份額1.00元人民幣計算,設立募集期
間募集的有效份額為1,009,977,555.45份基金份額,利息結轉的基金份額為67,004.87份基
金份額,兩項合計共1,010,044,560.32份基金份額,已全部記入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賬戶,
歸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
根據《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本基金的募集情況已符合基金合同
生效的條件。本基金于2015年4月15日得到中國證監(jiān)會書面確認,基金備案手續(xù)辦理完畢,
基金合同自該日起正式生效。
二、基金存續(xù)期內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數(shù)量和資產規(guī)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xù)二十個工作日出現(xiàn)基金份額持有人數(shù)量不滿二百人或者基金資
產凈值低于五千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xù)六十個工作日出現(xiàn)
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
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
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時,從其規(guī)定。
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與轉換
一、申購和贖回場所
本基金的銷售機構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銷機構。
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將通過銷售機構進行。具體的銷售網點將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說明書
或基金管理人網站中公示?;鸸芾砣丝筛鶕闆r變更或增減銷售機構?;鹜顿Y人應當在銷
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yè)務的營業(yè)場所或按銷售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
回。
二、申購和贖回的開放日及時間
1、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
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要求或本基金合
同的規(guī)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在基金開放日,投資人提出的申購、贖回申請時間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與深圳證券交易所當
日收市時間(目前為下午3:00)之前,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視為當日的交易申請;如果投
資人提出的申購、贖回申請時間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與深圳證券交易所當日收市時間之后,視為
下一開放日的交易申請。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xiàn)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
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2、申購、贖回開始日及業(yè)務辦理時間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開始辦理申購,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在申購
開始公告中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開始辦理贖回,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在贖回
開始公告中規(guī)定。
在確定申購開始與贖回開始時間后,基金管理人應在申購、贖回開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
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申購與贖回的開始時間。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或者轉
換。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轉換申請且注冊登記機構確認
接受的,視為下一開放日的申購、贖回或轉換申請。
三、申購與贖回的限制
1、申購與贖回的數(shù)額限制
(1)本基金申購的最低申購金額為100元人民幣。
(2)本基金不設最低贖回份額。
(3)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合理調整對申購金額和贖回份額的數(shù)量限制,基金管
理人進行前述調整必須提前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2、單個賬戶持有本基金份額的限制。本基金暫無單個賬戶基金份額最低持有余額限制,
根據市場情況,基金管理人可以調整單個賬戶持有本基金份額的限制,基金管理人進行前述調
整必須提前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對單個投資人累計持有份額不設上限限制,但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
外。
3、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基金管理人應
當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拒絕大額申購、暫?;鹕?
購等措施,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具體請參見相關公告。
四、申購與贖回的原則
1、“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為基
準進行計算;
2、“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當日業(yè)務辦理時間結束前撤銷,在當日的業(yè)務辦理時間
結束后不得撤銷;
4、贖回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即按照投資人認購、申購的先后次序進行順序贖回;
5、本基金份額分為多個類別,適用不同的申購費或銷售服務費,投資者在申購時可自行
選擇基金份額類別;
6、基金管理人有權決定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最高限額和本基金的總規(guī)模限額,
但應最遲在新的限額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鸸芾砣吮仨氃谛乱?guī)則
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購與贖回的程序
1、申購和贖回申請的方式
基金投資人須按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手續(xù),在開放日的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提出申購或贖回的申
請。
2、申購與贖回申請的款項支付
投資人申購基金份額時,必須全額交付申購款項。投資人交付申購款項,申購成立;注冊
登記機構確認基金份額時,申購生效。若申購資金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全額到賬則申購不成立。
基金份額持有人遞交贖回申請,贖回成立;注冊登記機構確認贖回時,贖回生效。投資人
贖回申請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將在T+7日(包括該日)內支付贖回款項。在遇證券交易所或交
易市場數(shù)據傳輸延遲、通訊系統(tǒng)故障、銀行數(shù)據交換系統(tǒng)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
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響業(yè)務處理流程時,贖回款項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劃出。在發(fā)生巨額贖回
或本基金合同載明的其他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時,款項的支付辦法參照本基金
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3、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以交易時間結束前受理有效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當天作為申購或贖回申請日
(T日),在正常情況下,本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在T+1日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T日提
交的有效申請,投資人可在T+2日后(包括該日)及時到銷售網點柜臺或以銷售機構規(guī)定的其
他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若申購不成功,則申購款項退還給投資人。銷售機構對申購、贖
回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收到申請。申購、贖回的確認
以注冊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對于申請的確認情況,投資人應及時查詢。
六、申購費率和贖回費率
1、本基金的基金份額分為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兩類。其中:
A類基金份額收取申購費,并不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從
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不收取申購費用。
本基金可對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網上直銷系統(tǒng)申購本基金實行有差別的費率優(yōu)惠。
表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申購費率結構
申購金額(M,含申購費) A類基金份額申購費率
M<50萬 1.2%
50萬≤M<100萬 0.8%
100萬≤M<500萬 0.4%
M≥500萬 按筆收取,1000元/筆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用由申購該類基金份額的投資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主
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各項費用。
2、贖回費率
本基金在投資者贖回基金份額時對贖回基金份額收取贖回費。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C
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用由贖回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份額
持有人可將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贖回。
本基金A類份額收取的贖回費部分計入基金資產:對持續(xù)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資人收取
的贖回費,將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xù)持有期長于30日但少于3個月的投資人收取的贖回
費,將不低于贖回費總額的75%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xù)持有期長于3個月但少于6個月的投資
人收取的贖回費,將不低于贖回費總額的50%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xù)持有期長于6個月的投資
人,將不低于贖回費總額的25%歸入基金財產。未計入基金財產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冊登記費等
相關手續(xù)費。本基金C類份額收取的贖回費用全額計入基金資產。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C
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如下:
表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贖回費率結構
持有期限 A類基金份額贖回費率
持有期 1.5%
7日≤持有期<30日 0.75%
30日≤持有期<1年 0.5%
1年≤持有期<2年 0.25%
持有期≥2年 0

表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贖回費率結構
持有期限 C類基金份額贖回費率
持有期 1.50%
7日≤持有期<30日 0.50%
持有期≥30日 0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費率或收費
方式如發(fā)生變更,基金管理人應在調整實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
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
金促銷計劃,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關監(jiān)管部門要求
履行必要手續(xù)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申購費率和基金贖回費率。
七、申購份額與贖回金額的計算方式
1、申購和贖回數(shù)額、余額的處理方式
申購的有效份額為凈申購金額除以當日該類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有效份額單位為份,上
述計算結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2位,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贖回金額為按實際確認的有效贖回份額乘以當日該類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并扣除相應的
費用,贖回金額單位為元。上述計算結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2位,由此產生
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2、申購份額的計算
(1)A類基金份額
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1+申購費率)
申購金額在500萬元(含)以上的適用固定金額的申購費,即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固定申
購費金額。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凈申購金額
申購份數(shù)=凈申購金額/T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
例:某投資人投資100,000元申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
為1.026元,則其可得到的A類基金申購份額為:
申購金額 100,000元
A類基金份額凈值(NAV) 1.026元
凈申購金額 100,000/(1+1.2%)=98,814.23元
申購費用 100,000-98,814.23=1185.77元
申購份額 98,814.23/1.026=96310.16份

(2)C類基金份額
申購份額=申購金額/T日C類基金份額凈值
例:某投資人投資100,000元申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C類基金份額凈值
為1.026元,則其可得到的C類基金份額申購份額為:
申購金額 100,000元
C類基金份額凈值(NAV) 1.026元
申購份額 100,000/1.026=97465.89份

3、贖回金額的計算
贖回費用=贖回份額×T日該類基金份額凈值×贖回費率
凈贖回金額=贖回份額×T日該類基金份額凈值-贖回費用
例:某投資人贖回10,000份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假設贖回當日的A類基金份額凈值為
1.056元,持有期為3個月,則其可得到的A類基金的贖回金額為:
贖回份額 10,000份
A類基金份額凈值(NAV) 1.056元
贖回費用 10,000×1.056×0.5%=52.80元
凈贖回金額 10,000×1.056–52.80=10,507.20元

4、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
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均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3位,小數(shù)點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
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T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在當日收市后計算,并在T+1
日內公告。遇特殊情況,經中國證監(jiān)會同意,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
T日某類基金份額凈值=T日該類基金資產凈值/當日該類基金份額總數(shù)
八、申購與贖回的注冊登記
1、經基金銷售機構同意,基金投資人提出的申購和贖回申請,在基金管理人規(guī)定的時間
之前可以撤銷。
2、投資人T日申購基金成功后,登記機構在T+1日為投資人增加權益并辦理注冊登記手
續(xù),投資人自T+2日起有權贖回該部分基金份額。
3、投資人T日贖回基金成功后,登記機構在T+1日為投資人扣除權益并辦理相應的注冊
登記手續(xù)。
4、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登記機構可以對上述登記辦理時間進行調整,基金管理
人應于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九、拒絕或暫停申購
的情形
發(fā)生下列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拒絕或暫停接受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發(fā)生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暫停基金資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申購
申請。
3、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凈值。
4、基金管理人認為接受某筆或某些申購申請可能會影響或損害現(xiàn)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
或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或注冊登記機構的技術保障等異常情況導致
基金銷售系統(tǒng)或基金登記系統(tǒng)或基金會計系統(tǒng)無法正常運行。
6、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xiàn)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采用估值
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
估值并采取暫停接受基金申購申請的措施。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申購申請有可能導致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比例超
過50%的情形時。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fā)生上述第1、2、3、5、6、8項暫停申購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申購時,基金
管理人應當根據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暫停申購公告。出現(xiàn)上述第7項情形時,基金管理
人有權將上述申購申請全部或部分確認失敗。如果投資人的申購申請被全部或部分拒絕,被拒
絕的申購款項將退還給投資人。在暫停申購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申購業(yè)務的
辦理,并依照有關規(guī)定在至少一家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十、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
發(fā)生下列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贖回款項。
2、發(fā)生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暫停基金資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贖回
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3、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凈值。
4、連續(xù)兩個或兩個以上開放日發(fā)生巨額贖回。
5、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xiàn)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采用估值
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確認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
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或暫停接受基金贖回申請的措施。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fā)生上述第1、2、3、5、6項情形時,基金管理人應在當日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已確認的
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應足額支付;如暫時不能足額支付,應將可支付部分按單個賬戶申請量
占申請總量的比例分配給贖回申請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續(xù)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
值為依據計算贖回金額。若出現(xiàn)上述第4項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關條款處理?;鸱蓊~
持有人在申請贖回時可事先選擇將當日可能未獲受理部分予以撤銷。在暫停贖回的情況消除
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贖回業(yè)務的辦理并公告。
十一、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1、巨額贖回的認定
若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內的基金份額凈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shù)加上基金轉換中轉出申
請份額總數(shù)后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shù)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總數(shù)后的余額)超過前一開放
日的基金總份額的10%,即認為是發(fā)生了巨額贖回。
2、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當基金出現(xiàn)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
合狀況決定全額贖回或部分延期贖回。
(1)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支付投資人的全部贖回申請時,按正常贖回程
序執(zhí)行。
(2)部分延期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為因支付投資
人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xiàn)可能會對基金資產凈值造成較大波動時,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
受贖回比例不低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的前提下,可對其余贖回申請延期辦理。對于
當日的贖回申請,應當按單個賬戶贖回申請量占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確定當日受理的贖回份
額;對于未能贖回部分,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取消贖回。選擇延期贖
回的,將自動轉入下一個開放日繼續(xù)贖回,直到全部贖回為止;選擇取消贖回的,當日未獲受
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并處理,無優(yōu)先權,以
下一開放日的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止。如投資人
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投資人未能贖回部分作自動延期贖回處理。
(3)本基金發(fā)生巨額贖回且存在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申請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
份額10%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有權采取如下措施:對于該類基金份額持有人當日超過10%的
贖回申請,可以對其贖回申請延期辦理;對于該類基金份額持有人未超過上述比例的部分,基
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前段“(1)全額贖回”或“(2)部分延期贖回”的約定方式與其他基金份
額持有人的贖回申請一并辦理。
(4)暫停贖回:連續(xù)2日以上(含本數(shù))發(fā)生巨額贖回,如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可暫
停接受基金的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贖回款項,但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并應當在規(guī)定媒介上進行公告。
3、巨額贖回的公告
當發(fā)生上述延期贖回并延期辦理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郵寄、傳真或者招募說明書規(guī)定
的其他方式在三個交易日內通知基金份額持有人,說明有關處理方法,同時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
公告。
十二、暫停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和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
1、發(fā)生上述暫停申購或贖回情況的,基金管理人當日應立即向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在規(guī)
定期限內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暫停公告。
2、如發(fā)生暫停的時間為1日,基金管理人應于重新開放日,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
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個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如發(fā)生暫停的時間超過1
日,則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需要增加公告次數(shù),但基金管理人須依照《信息披露辦法》,最遲
于重新開放日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或根據實際情況在暫停公告中明
確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時間,屆時可不再另行發(fā)布重新開放的公告。
十三、基金轉換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決定開辦本基金與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間的轉換業(yè)務,基金轉換可以收取一定的轉換費,相關規(guī)則由基金管理人屆
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本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與相關機構。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過戶
基金的非交易過戶是指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受理繼承、捐贈和司法強制執(zhí)行等情形而產生的
非交易過戶以及注冊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其它非交易過戶。無論在上述何種情況下,
接受劃轉的主體必須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投資人。
繼承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其合法的繼承人繼承;捐贈指基金份
額持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額捐贈給福利性質的基金會或社會團體;司法強制執(zhí)行是指司
法機構依據生效司法文書將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強制劃轉給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
他組織。辦理非交易過戶必須提供基金注冊登記機構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對于符合條件的非
交易過戶申請按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的規(guī)定辦理,并按基金注冊登記機構規(guī)定的標準收費。
十五、基金的轉托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辦理已持有基金份額在不同銷售機構之間的轉托管,基金銷售機構可以
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收取轉托管費。
十六、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基金管理人可以為投資人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具體規(guī)則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規(guī)定。投資
人在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時可自行約定每期扣款金額,每期扣款金額必須不低于基金管理人
在相關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所規(guī)定的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最低申購金額。
十七、基金的凍結和解凍
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只受理國家有權機關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額的凍結與解凍,以及注冊登記
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其他情況下的凍結與解凍。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資
一、投資目標
通過靈活運用多種投資策略,把握市場機會,分享中國經濟轉型和增長的紅利,在有效控
制風險的前提下力爭獲取高于業(yè)績比較基準的投資收益。
二、投資范圍
本基金投資范圍包括國內依法發(fā)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創(chuàng)業(yè)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jiān)會
核準上市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相關規(guī)定。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品種,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
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本基金將基金資產的0%-95%投資于股票,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xiàn)金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xiàn)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三、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采取積極主動的資產配置策略,注重風險與收益的平衡,選擇適應經濟轉型升級、
能夠為股東持續(xù)創(chuàng)造價值的優(yōu)質標的,運用多樣化的投資策略實行組合管理,實現(xiàn)基金資產的
長期增值。
1、資產配置策略
從全球經濟格局和中國經濟發(fā)展方式的變化,分析經濟的驅動力和階段性特征,結合宏觀
政策、產業(yè)政策、結構變遷、市場情緒等對比分析大類資產風險收益比,合理分配各大類資產
配置比例,以實現(xiàn)基金資產的穩(wěn)健增值。
(1)關注的宏觀因素包括,主要宏觀經濟數(shù)據、金融數(shù)據、物價數(shù)據等。具體包括GDP
增速、工業(yè)增速、進出口增速、投資增速、消費增速、物價指數(shù)、貨幣供應量、全社會融資總
量和利率水平等,遵循經濟發(fā)展規(guī)律,在現(xiàn)實條件約束下,合理推斷對各大類資產的可能變化
和影響。
(2)關注的政策因素包括,經濟體制改革政策、財政貨幣政策、產業(yè)發(fā)展政策、區(qū)域發(fā)
展政策等,尤其注意經濟新常態(tài)下的宏觀調控思路的創(chuàng)新。
(3)市場情緒和估值因素主要包括,絕對估值水平,橫向、縱向比較的相對估值水平,
成交量、新開戶數(shù)等。
2、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資秉承價值投資理念,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方法,深挖符合經濟升級
轉型、發(fā)展?jié)摿薮蟮男袠I(yè)與公司,通過上下游產業(yè)鏈的實地調研對研究邏輯和結論進行驗證,
靈活運用多種低風險投資策略,把握市場投資機會。
(1)符合經濟轉型方向的新領域
在經濟逐漸進入新常態(tài)的背景下,增速進入中高速、結構優(yōu)化、轉型升級、增長動力切換
等將成為主要特征,符合經濟轉型升級、能夠為股東持續(xù)創(chuàng)造價值的優(yōu)質標的是主要投資方向,
具體則通過觀察企業(yè)是否涉足新領域、采用新模式、實施新戰(zhàn)略來進行篩選。
(2)定量分析
參考財務指標主要有主營業(yè)務收入增長率、凈利潤增長率、毛利率、凈利率等,本基金選
擇預期未來主營業(yè)務收入增長率、凈利潤增長率、毛利率較高高于市場平均水平的上市公司。
使用DDM模型、DCF模型、FCFF模型等絕對估值法估算上市公司股票的內在價值,并與市
盈率(P/E)、市凈率(P/B)、市銷率(P/S)等相對估值法作對比,從行業(yè)中選擇價值低估、
現(xiàn)金流量狀況好、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強的上市公司。
(3)定性分析
行業(yè)發(fā)展是否處于生命周期的上升階段,是否與宏觀經濟發(fā)展大趨勢相融合;
商業(yè)模式和經營理念是否具有領先性,是否有有效配置各種生產要素的管理運行體系,公
司治理結構是否健全等;
競爭優(yōu)勢是依賴于經營許可管制,還是品牌、資源、技術、成本控制或營銷機制等,競爭
對手是否在中長期時間內難以模仿等;
產品自主創(chuàng)新情況、主要產品更新周期、專有技術和專利、對引進技術的吸收和改進能力。
(4)實地調研
本基金投研團隊將實地調研上市公司,深入了解其管理團隊能力、公司法人治理情況、經
營狀況、重大投資項目情況、核心競爭力狀況以及財務數(shù)據的真實性和可靠性等,通過上下游
產業(yè)鏈的實地調研驗證研究邏輯和結論。
(5)套利策略
利用市場的弱有效性,以較低成本、較高效率、承擔較低風險情況下把握市場定價偏差帶
來的機會,主要包括新可轉換債券套利、增發(fā)套利、轉債轉股套利等。
3、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自上而下地在利率走勢分析、債券供求分析基礎上,靈活采用類屬配置、個券選
擇、套利等投資策略。
(1)類屬配置
類屬配置是指基金組合在國債、央行票據、債券回購、金融債、企業(yè)債、短期融資券、中
期票據、銀行存款及現(xiàn)金等投資品種之間的配置比例。本基金的類屬配置策略主要實現(xiàn)兩個目
標:一是通過類屬配置滿足基金流動性需求,二是通過類屬配置獲得投資收益。從流動性角度
來說,基金管理人需對市場資金供求、申贖金額的變化進行動態(tài)分析,以確定本基金的流動性
目標,并在此基礎上相應調整組合資產在高流動性資產和相對流動性較低資產之間的配比,以
滿足投資人的流動性需求。從收益性角度來說,基金管理人將通過分析各類屬品種的相對收益、
利差變化、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等因素來確定各類屬品種的配置比例,尋找具有投資價值的
投資品種,增持相對低估、價格將上升的、能給組合帶來相對較高回報的類屬品種,減持相對
高估、價格將下降的、給組合帶來相對較低回報的類屬品種,以期取得較高的總回報。
(2)個券選擇策略
在個券選擇層面,將首先考慮安全性因素,優(yōu)先選擇央票、短期國債等高信用等級的債券
品種以規(guī)避違約風險。除考慮安全性因素外,在具體的券種選擇上,基金管理人將在正確擬合
收益率曲線的基礎上,找出收益率明顯偏高的券種,并客觀分析收益率出現(xiàn)偏離的原因。若出
現(xiàn)因市場原因所導致的收益率高于公允水平,則該券種價格出現(xiàn)低估,本基金將對此類低估值
品種進行重點關注。此外,鑒于收益率曲線可以判斷出定價偏高或偏低的期限段,從而指導相
對價值投資,這也可以幫助基金管理人選擇投資于定價低估的短期債券品種。
四、業(yè)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業(yè)績比較基準為:
滬深300指數(shù)收益率×50%+中證全債指數(shù)收益率×50%
滬深300指數(shù)選取了A股市場上規(guī)模最大、流動性最好的300只股票作為成份股,較好地
反映了A股市場的總體趨勢,是目前市場上較有影響力的股票投資業(yè)績比較基準。中證全債指
數(shù)是由中證指數(shù)公司編制的,其綜合反映了銀行間債券市場和滬深交易所債券市場的整體價格
和投資回報情況。該指數(shù)從滬深交易所和銀行間市場挑選國債、金融債及企業(yè)債組成樣本券,
具有廣泛的市場代表性,能夠反映債券市場總體趨勢。本基金是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股票投
資范圍為0%-95%,本基金對滬深300指數(shù)和中證全債指數(shù)分別賦予50%的權重,符合本基金的
投資特性。
自2016年1月28日起本基金的業(yè)績比較基準由原先的“1年期人民幣定期存款基準利率
+3.00%”變更為“滬深300指數(shù)收益率×50%+中證全債指數(shù)收益率×50%”。
如果今后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變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強、更科學客觀的業(yè)績比較基準適用于
本基金時,經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變更業(yè)
績比較基準并及時公告,而無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五、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其預期收益及預期風險水平高于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但低
于股票型基金,屬于中等風險水平的投資品種。
六、投資限制
1、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應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0%-95%;
(2)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xiàn)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xiàn)金
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券的10%;
(5)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fā)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資產,本基金
所申報的股票數(shù)量不超過擬發(fā)行股票公司本次發(fā)行股票的總量;
(6)基金總資產不得超過基金凈資產的140%;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
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40%;債券回購最長期限為1年,債券回購到期后不得
展期;
(7)本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基金管理人應事先根據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規(guī)定,與基金托管
人在本基金托管協(xié)議或風險控制補充協(xié)議中明確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比例,根據比例進行
投資?;鸸芾砣藨朴唶栏竦耐顿Y決策流程和風險控制制度,防范流動性風險、法律風險和
操作風險等各種風險;本基金投資于流通受限證券的比例,合計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開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fā)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資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fā)行的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9)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5%;因證
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
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0)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開展逆回購交
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持一致;
(11)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第(2)、(9)、(10)項外,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
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時,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
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基金合同的約定。基金托管
人對基金的投資的監(jiān)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的,
從其規(guī)定。
如果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對上述投資組合比例限制進行變更的,以變更后的規(guī)定為準。法
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在履行適當程序后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
限制。
2、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財產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國務院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shù)淖C券交易活動;
(7)依照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由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與
其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lián)交
易的,應當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的原則,防范利益沖突,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并
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債權人權利的處理原則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代表基金獨立行使債權人權利,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
利益;
2、有利于基金財產的安全與增值;
3、不通過關聯(lián)交易為自身、雇員、授權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關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
當利益。
八、基金投資組合報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
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基金托管人中國農業(yè)銀行根據本基金合同規(guī)定,復核了本報告中的凈值表現(xiàn)和投資組合報
告等內容,保證復核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投資組合報告所載數(shù)據截至2026年03月31日,本報告中所列財務數(shù)據摘自2026年1
季度報告。
1、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序號 項目 金額(元) 占基金總資產的比例(%)
1 權益投資 147,507,141.00 73.10
其中:股票 147,507,141.00 73.10
2 基金投資 - -
3 固定收益投資 - -
其中:債券 - -
資產支持證券 - -
4 貴金屬投資 - -
5 金融衍生品投資 - -
6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其中:買斷式回購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7 銀行存款和結算備付金合計 52,617,402.20 26.07
8 其他資產 1,674,502.96 0.83
9 合計 201,799,046.16 100.00

2、報告期末按行業(yè)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1)報告期末按行業(yè)分類的境內股票投資組合
代碼 行業(yè)類別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A 農、林、牧、漁業(yè) - -
B 采礦業(yè) - -
C 制造業(yè) 22,031,154.00 14.07
D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yè) - -
E 建筑業(yè) - -
F 批發(fā)和零售業(yè) - -
G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yè) - -

H 住宿和餐飲業(yè) - -
I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yè) 123,303,987.00 78.76
J 金融業(yè) - -
K 房地產業(yè) - -
L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yè) - -
M</td>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yè) 2,172,000.00 1.39
N</td>水利、環(huán)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yè) - -
O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yè) - -
P 教育 - -
Q 衛(wèi)生和社會工作 - -
R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yè) - -
S 綜合 - -
合計 147,507,141.00 94.22

(2)報告期末按行業(yè)分類的港股通投資股票投資組合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資股票。
3、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明細
序號 股票代碼 股票名稱 數(shù)量(股) 公允價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688095 福昕軟件 210,000 14,666,400.00 9.37
2 688489 三未信安 390,000 14,574,300.00 9.31
3 688083 中望軟件 300,000 14,340,000.00 9.16
4 688111 金山辦公 60,000 14,013,600.00 8.95
5 688507 索辰科技 168,000 13,952,400.00 8.91
6 688088 虹軟科技 360,000 13,820,400.00 8.83
7 688158 優(yōu)刻得 330,000 13,266,000.00 8.47
8 688225 亞信安全 690,000 11,405,700.00 7.29
9 688615 合合信息 30,000 5,094,000.00 3.25
10 688316 青云科技 60,000 4,156,800.00 2.66

4、報告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債券。
5、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債券。
6、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資產支持證券。
7、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貴金屬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貴金屬。
8、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權證。
9、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未持有股指期貨。
10、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未持有國債期貨。
11、投資組合報告附注
(1)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fā)行主體本期受到調查以及處罰的情況的說明
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fā)行主體未出現(xiàn)被監(jiān)管部門立案調查,或在本報告編制日前一
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形。
(2)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備選股票庫情況的說明
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沒有超出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備選股票庫。
(3)其他資產構成
序號 名稱 金額(元)
1 存出保證金 160,938.28
2 應收證券清算款 1,218,010.02
3 應收股利 -
4 應收利息 -
5 應收申購款 295,554.66
6 其他應收款 -
7 其他 -
8 合計 1,674,502.96

(4)報告期末持有的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
(5)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況。
(6)投資組合報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計算中的四舍五入的原因,本報告分項之和與合計項之間可能存在尾差。
九、基金的業(yè)績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鸬倪^往業(yè)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現(xiàn)。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
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本報告期基份額凈值增長率及其與同期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比較:
國新國證新銳A
階段 凈值增長率① 凈值增長率標準差②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③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12月31日 -0.50% 1.29% 3.54% 0.01% -4.04% 1.28%
2016年 -10.25% 0.72% 7.94% 0.53% -18.19% 0.19%
2017年 10.08% 0.30% 10.30% 0.32% -0.22% -0.02%
2018年 -15.77% 0.77% -9.32% 0.67% -6.45% 0.10%
2019年 25.00% 0.66% 20.09% 0.62% 4.91% 0.04%
2020年 16.33% 1.04% 15.25% 0.70% 1.08% 0.34%
2021年 -1.91% 0.79% 0.50% 0.59% -2.41% 0.20%
2022年 -16.43% 0.66% -9.48% 0.64% -6.95% 0.02%
2023年 23.10% 1.86% -3.21% 0.42% 26.31% 1.44%
2024年 -0.33% 2.90% 12.35% 0.66% -12.68% 2.24%
2025年 34.85% 2.19% 9.12% 0.46% 25.73% 1.73%
2026年1月1日-2026年03月31日 -7.35% 2.74% -1.47% 0.48% -5.88% 2.2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26年03月31日 51.30% 1.46% 64.59% 0.55% -13.29% 0.91%

國新國證新銳C
階段 凈值增長率① 凈值增長率標準差②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③ 業(yè)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2025年5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19.76% 1.76% 9.04% 0.42% 10.72% 1.34%

2026年1月1日-2026年03月31日 -7.48% 2.75% -1.47% 0.48% -6.01% 2.27%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26年03月31日 10.80% 2.06% 7.44% 0.44% 3.36% 1.62%

第十部分基金的財產
一、基金資產總值
基金資產總值是指購買的各類證券及票據價值、銀行存款本息和基金應收的申購基金款以
及其他投資所形成的價值總和。
二、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三、基金財產的賬戶
基金托管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為本基金開立資金賬戶、證券賬戶以及投資所
需的其他專用賬戶。開立的基金專用賬戶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和基金注
冊登記機構自有的財產賬戶以及其他基金財產賬戶相獨立。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和處分
本基金財產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銷售機構的財產,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和基金銷售機構以其自有的財產承擔其自身的法
律責任,其債權人不得對本基金財產行使請求凍結、扣押或其他權利。除依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
合同》的規(guī)定處分外,基金財產不得被處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的,
基金財產不屬于其清算財產。基金管理人管理運作基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不得與其固有資產
產生的債務相互抵銷;基金管理人管理運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
銷。
第十一部分基金資產的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為本基金相關的證券交易場所的交易日以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需要對外
披露基金凈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股票、債券和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項、其它投資等資產及負債。
三、估值方法
1、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市價(收
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機構未發(fā)
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
發(fā)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發(fā)行機構發(fā)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xiàn)行
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2)交易所上市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最近
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
生了重大變化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xiàn)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
公允價格;
(3)交易所上市未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
收利息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
按最近交易日債券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如最近
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xiàn)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
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有價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2、處于未上市期間的有價證券應區(qū)分如下情況處理:
(1)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fā)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同一股票的
估值方法估值;該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
(2)首次公開發(fā)行未上市的股票、債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
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開發(fā)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
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開發(fā)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按監(jiān)管機構或行業(yè)協(xié)會有關規(guī)定確
定公允價值。
3、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債券等固定收益品種,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4、同一債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值。
5、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權,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
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6、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
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7、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監(jiān)管部門有強制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有新增事項,按國家最新規(guī)
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fā)現(xiàn)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關法律
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查明原因,雙方
協(xié)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承擔。本基金
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
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結果對
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1、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是按照每個工作日閉市后,各類基金資產凈值除以當日該類基金份
額的余額數(shù)量計算,精確到0.001元,小數(shù)點后第4位四舍五入。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并按規(guī)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應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或本基金合同
的規(guī)定暫停估值時除外?;鸸芾砣嗣總€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后,將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結果
發(fā)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對外公布。
五、估值錯誤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鹳Y產估值的準確性、及
時性。
當某一類基金份額凈值小數(shù)點后3位以內(含第3位)發(fā)生估值錯誤時,視為該類基金份額
凈值錯誤。當估值出現(xiàn)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糾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
擴大。
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估值錯誤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注冊登記機構、或銷售機構、
或投資人自身的過錯造成估值錯誤,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過錯的責任人應當對由于該
估值錯誤遭受損失當事人(“受損方”)的直接損失按下述“估值錯誤處理原則”給予賠償,
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估值錯誤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資料申報差錯、數(shù)據傳輸差錯、數(shù)據計算差錯、
系統(tǒng)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
對于因技術原因引起的差錯,若系同行業(yè)現(xiàn)有技術水平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抗拒,
則屬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規(guī)定執(zhí)行。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資人的交易資料滅失或被錯誤處
理或造成其他差錯,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現(xiàn)差錯的當事人不對其他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但因該差
錯取得不當?shù)美漠斒氯巳詰撚蟹颠€不當?shù)美牧x務。
2、估值錯誤處理原則
(1)估值錯誤已發(fā)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及時協(xié)調各方,
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錯誤發(fā)生的費用由估值錯誤責任方承擔;
由于估值錯誤責任方未及時更正已產生的估值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估值錯誤責
任方對直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若估值錯誤責任方已經積極協(xié)調,并且有協(xié)助義務的當事人有
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未更正,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
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確保估值錯誤已得到更正。
(2)估值錯誤的責任方對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并且僅對估
值錯誤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估值錯誤而獲得不當?shù)美漠斒氯素撚屑皶r返還不當?shù)美牧x務。但估值錯誤責
任方仍應對估值錯誤負責。如果由于獲得不當?shù)美漠斒氯瞬环颠€或不全部返還不當?shù)美斐?
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受損方”),則估值錯誤責任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并在其支付的
賠償金額的范圍內對獲得不當?shù)美漠斒氯讼碛幸蠼桓恫划數(shù)美臋嗬?;如果獲得不當?shù)美?
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當?shù)美颠€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額加上已經
獲得的不當?shù)美颠€的總和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估值錯誤責任方。
(4)估值錯誤調整采用盡量恢復至假設未發(fā)生估值錯誤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3、估值錯誤處理程序
估值錯誤被發(fā)現(xiàn)后,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錯誤發(fā)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估值錯誤發(fā)生的原因確定估
值錯誤的責任方;
(2)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xié)商的方法對因估值錯誤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
(3)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xié)商的方法由估值錯誤的責任方進行更正和賠償損
失;
(4)根據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冊登記機構交易數(shù)據的,由基金注冊登
記機構進行更正,并就估值錯誤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基金份額凈值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出現(xiàn)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基金托管人,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金托管人并報中
國證監(jiān)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并報中國
證監(jiān)會備案。
(3)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處理。
六、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市場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yè)時;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3、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xiàn)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采用估值
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的;
4、中國證監(jiān)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凈值的確認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計算,基金托管
人負責進行復核?;鸸芾砣藨诿總€開放日交易結束后計算當日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各類基金
份額凈值并發(fā)送給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對凈值計算結果復核確認后發(fā)送給基金管理人,由
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予以公布。
八、特殊情況的處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7項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差不作為基金
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證券交易所及登記結算公司發(fā)送的數(shù)據錯誤,或國家會計
政策變更、市場規(guī)則變更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
進行檢查,但未能發(fā)現(xiàn)錯誤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錯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
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當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減輕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與分配
一、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
額;基金已實現(xiàn)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后的余額。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潤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已實現(xiàn)收益的
孰低數(shù)。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本基金收益分配應遵循下列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shù)最多為4次,每次收益分
配比例不得低于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xiàn)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xiàn)金紅利或將現(xiàn)
金紅利按除權日經除權后的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凈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
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xiàn)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類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各類基金
份額凈值減去該類基金份額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4、投資人的現(xiàn)金紅利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第2位,由此產生的損益由基金資產承擔;
5、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在費用收取上不同,其對應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類
別內,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6、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截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可供分配利潤、基金收益分配對象、分
配時間、分配數(shù)額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內容。
五、收益分配的確定、公告與實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
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基金紅利發(fā)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5
個工作日。
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發(fā)生的費用
基金收益分配時所發(fā)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當投資人的現(xiàn)金紅
利小于一定金額,不足于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xù)費用時,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可將基金份額持
有人的現(xiàn)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紅利再投資的計算方法,依照本基金收益分配
原則中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費用與稅收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銷售服務費;
4、《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訴訟費和仲裁費用;
6、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7、基金的證券交易或結算費用;
8、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9、證券賬戶開戶費用、銀行賬戶維護費用;
10、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1.20%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1.20%÷當年天數(shù)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個月月末,按月支付。經
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核對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
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20%的年費率計提。托管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20%÷當年天數(shù)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個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核
對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順延。
3、銷售服務費
銷售服務費可用于本基金市場推廣、銷售以及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等各項費用。本基金A
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年費率為0.40%。
本基金的銷售服務費按前一日C類基金資產凈值的0.40%的年費率計提。C類基金份額的
銷售服務費計算方法如下:
H=E×0.40%÷當年天數(shù)
H為C類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為C類基金份額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個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
人核對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登記機
構,并由登記機構支付給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機構。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
支付日期順延。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4-10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guī)及相應協(xié)議規(guī)定,按費用
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托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損
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fā)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驗資費、會計師和律師費、信息披露費用
等費用;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四、基金管理費和基金托管費的調整
在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內,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協(xié)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
費和基金托管費,此項調整不需要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鸸芾砣吮仨氉钸t于新的
費率實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一、基金會計政策
1、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
2、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歷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會計年度按如
下原則: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2個月,可以并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3、基金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人民幣元為記賬單位;
4、會計制度執(zhí)行國家有關會計制度;
5、本基金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會計賬目、憑證并進行日常的會計核算,按
照有關規(guī)定編制基金會計報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并以書面方式
確認。
二、基金的年度審計
1、基金管理人聘請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獨立的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對本基金的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
2、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經辦注冊會計師,應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充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須通報基金托管人。更換會計師事務
所需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應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信息披露辦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
額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根本出發(fā)點,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
監(jiān)會的規(guī)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簡明性和
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過符合中
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條件的全國性報刊(以下簡稱“規(guī)定報刊”)及《信息披露辦法》規(guī)定的互聯(lián)網
網站(以下簡稱“規(guī)定網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證基金投資人能夠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
時間和方式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為:
1、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對證券投資業(yè)績進行預測;
3、違規(guī)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4、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
5、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
6、中國證監(jiān)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四、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應采用中文文本。同時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
應保證不同文本的內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間發(fā)生歧義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數(shù)字;除特別說明外,貨幣單位為人民幣元。
五、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xié)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各項權利、義務關系,明確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召開的規(guī)則及具體程序,說明基金產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資人重大利益的事項的法律
文件。
2、基金招募說明書應當最大限度地披露影響基金投資人決策的全部事項,說明基金認購、
申購和贖回安排、基金投資、基金產品特性、風險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等內
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說明書的信息發(fā)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
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并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基金招募說明書其他信息發(fā)生變更的,基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鸾K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
3、基金托管協(xié)議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財產保管及基金運作監(jiān)督等活動
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文件。
4、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資者提供簡明的基金概要
信息?!痘鸷贤飞Ш?,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的信息發(fā)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
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并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及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點;基
金產品資料概要其他信息發(fā)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終止運作的,基金
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請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額發(fā)售的3日前,將基金招募說
明書、《基金合同》摘要登載在規(guī)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將《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協(xié)議登載在網站上。
(二)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就基金份額發(fā)售的具體事宜編制基金份額發(fā)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說明書
的當日登載于規(guī)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在規(guī)定媒介上登載《基金合同》生效公
告。
(四)基金凈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當至少每周公
告一次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后,基金管
理人應當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規(guī)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yè)網點,披露
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規(guī)定網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
后一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五)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載明基金份額申購、贖回
價格的計算方式及有關申購、贖回費率,并保證投資者能夠在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點查
閱或者復制前述信息資料。
(六)基金定期報告
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
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將年度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年度報
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鹉甓葓蟾嬷械呢攧諘媹蟾鎽斀涍^符合《中華人民共
和國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中期報告,將中期報告登載
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將季度報告
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本基金持續(xù)運作過程中,應當在基金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中披露基金組合資產情況及其流
動性風險分析等。
如報告期內出現(xiàn)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20%的情形,為保障其他
投資者的權益,基金管理人至少應當在基金定期報告“影響投資者決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項下
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份額及占比、報告期內持有份額變化情況及本基金的特有
風險,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者年
度報告。
(七)臨時報告
本基金發(fā)生重大事件,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2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并登載在規(guī)定
報刊和規(guī)定網站上。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
下列事件: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及決定的事項;
2、《基金合同》終止、基金清算;
3、轉換基金運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基金改聘會計師事務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份額登記、核算、估值等事項,基金托
管人委托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復核等事項;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稱、住所發(fā)生變更;
7、基金管理人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基金管理人的實際控制人變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長或提前結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和基金托管人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發(fā)生變
動;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個月內變更超過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主要業(yè)務人員在最近12個月內變動超過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財產、基金管理業(yè)務、基金托管業(yè)務的訴訟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因基金管理業(yè)務相關行為受到重大行政處罰、
刑事處罰,基金托管人或其專門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因基金托管業(yè)務相關行為受到重大行政處
罰、刑事處罰;
13、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
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lián)交
易事項,但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項;
15、管理費、托管費、銷售服務費、申購費、贖回費等費用計提標準、計提方式和費率發(fā)
生變更;
16、某一類基金份額凈值計價錯誤達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百分之零點五;
17、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贖回;
18、本基金發(fā)生巨額贖回并延期辦理;
19、本基金連續(xù)發(fā)生巨額贖回并暫停接受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20、本基金暫停接受申購、贖回申請或重新接受申購、贖回申請;
21、基金份額上市交易;
22、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3、發(fā)生涉及基金申購、贖回事項調整或潛在影響投資者贖回等重大事項時;
24、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認為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生重大影
響的其他事項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續(xù)期限內,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現(xiàn)的或者在市場上流傳的消息可能對基金
份額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者引起較大波動,以及可能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的,相關信息
披露義務人知悉后應當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開澄清,并將有關情況立即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九)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鸱蓊~持有人大會按照《證券
投資基金法》第八十七條的規(guī)定表決通過的事項,召集人應當自通過之日起五日內報中國證監(jiān)
會備案,并予以公告。
(十)清算報告
基金合同終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法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算并作出
清算報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
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十一)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務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專門部門及高級管理人員
負責管理信息披露事務。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基金信息,應當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基金信息披露內容與格
式準則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鹜泄苋藨敯凑障嚓P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
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基
金定期報告、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清算報告等公開披露的相關基金信
息進行復核、審查,并向基金管理人進行書面或電子確認?;鸸芾砣恕⒒鹜泄苋藨斣谝?guī)
定報刊中選擇一家報刊披露本基金信息?;鸸芾砣?、基金托管人應當向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
披露網站報送擬披露的基金信息,并保證相關報送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規(guī)定媒介披露信息外,還可以根據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
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規(guī)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
內容應當一致。
為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的專業(yè)機構,應當
制作工作底稿,并將相關檔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終止后10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規(guī)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著眼于為投資者決策提供有
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證公平對待投資者、不誤導投資者、不影響基金正常投資操作的前提下,
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務的質量。具體要求應當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及自律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前述自
主披露如產生信息披露費用,該費用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fā)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將信息
置備于各自住所或營業(yè)場所,供社會公眾查閱、復制。
八、暫停或延遲信息披露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所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yè)時;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中國證監(jiān)會或基金合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九、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項以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內容為準。
第十六部分風險揭示
一、投資于本基金的主要風險
1、市場風險
證券市場價格受到經濟因素、政治因素、投資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種因素的影響,導致基
金收益水平變化而產生風險,主要包括:
(1)政策風險。因國家宏觀政策(如貨幣政策、財政政策、行業(yè)政策、地區(qū)發(fā)展政策等)
發(fā)生變化,導致市場價格波動,從而影響基金收益水平。
(2)經濟周期風險。隨經濟運行的周期性變化,各個行業(yè)和證券市場的收益水平也呈周
期性變化?;鹜顿Y于上市公司的股票,收益水平也會隨之變化,從而產生風險。
(3)利率風險。金融市場利率的波動會導致證券市場價格和收益率的波動,并影響著企
業(yè)的融資成本和利潤。基金投資于股票和債券,其收益水平會受到利率變化的影響。
(4)購買力風險?;鸬睦麧櫷ㄟ^現(xiàn)金形式來分配,而現(xiàn)金可能因為通貨膨脹的影響而
導致購買力下降,從而使基金的實際收益下降。
(5)再投資風險。再投資風險反映了利率下降對固定收益證券利息收入再投資收益的影
響。當利率下降時,基金從投資的固定收益證券所得的利息收入進行再投資時,將獲得比以前
較少的收益率,這將對基金的凈值增長率產生影響。
(6)信用風險?;鹚顿Y債券的發(fā)行人如出現(xiàn)違約、無法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債券
發(fā)行人信用等級降低導致債券價格下降,將造成基金資產損失。
(7)新股價格波動風險?;鹂赏顿Y于新股申購,所投資新股價格波動會對基金收益率
產生影響。
2、管理風險
基金運作過程中由于基金投資策略、操作因素、管理系統(tǒng)設置不當造成操作失誤或公司內
部失控而可能產生的損失。管理風險包括:
(1)決策風險?;鹜顿Y的投資策略制定、投資決策執(zhí)行和投資績效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
由于決策失誤而給基金資產造成的可能的損失;
(2)操作風險?;鹜顿Y決策執(zhí)行中,由于投資指令不明晰、交易操作失誤等人為因素
而可能導致的損失;
(3)技術風險。計算機、通訊系統(tǒng)、交易網絡等技術保障系統(tǒng)或信息網絡支持出現(xiàn)異常
情況,可能導致基金日常的申購贖回無法按正常時限完成、注冊登記系統(tǒng)癱瘓、核算系統(tǒng)無法
按正常時限顯示產生凈值、基金的投資交易指令無法及時傳輸?shù)蕊L險。
3、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價格及時變現(xiàn)基金資產以支付投資者贖回款項的
風險,流動性風險管理的目標則是確?;鸾M合資產的變現(xiàn)能力與投資者贖回需求的匹配與平
衡。
(1)基金申購、贖回安排
參見本招募說明書“第八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與轉換”的相關規(guī)定。
(2)擬投資市場、行業(yè)及資產的流動性風險評估
本基金投資范圍包括國內依法發(fā)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創(chuàng)業(yè)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jiān)會
核準上市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
具,綜合評估在正常市場環(huán)境下本基金的流動性風險適中。
(3)巨額贖回情形下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
本基金出現(xiàn)巨額贖回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或巨額贖回份
額占比情況決定全額贖回或部分延期贖回。同時,如本基金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在單個開放日
申請贖回基金份額超過基金總份額一定比例以上的,基金管理人有權對其采取延期辦理贖回申
請的措施。
(4)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對投資者的潛在影響
在市場大幅波動、流動性枯竭等極端情況下發(fā)生無法應對投資者巨額贖回的情形時,基金
管理人將以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為前提,嚴格按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謹慎選取延期
辦理巨額贖回申請、暫停接受贖回申請、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收取短期贖回費等流動性風險管
理工具作為輔助措施。對于各類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管理人將依照嚴格審批、審
慎決策的原則,及時有效地對風險進行監(jiān)測和評估,經過內部審批程序并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確
認。在實際運用各類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時,投資者的贖回申請、贖回款項支付等可能受到相
應影響,基金管理人將嚴格依照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的約定進行操作,全面保障投資者的合法
權益。
4、合規(guī)性風險
指基金管理或運作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基金投資違反法規(guī)及基金合
同有關規(guī)定的風險。
5、其它風險
(1)戰(zhàn)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現(xiàn),將會嚴重影響證券市場的運行,可能導致基
金資產的損失。
(2)金融市場危機、行業(yè)競爭、代理機構違約、托管行違約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
控制能力之外的風險,可能導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受損。
(3)其他意外導致的風險。
6、本基金的特有風險
本基金的股票投資通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方法,精選被低估的股票構建投資組
合。但是,在特定的市場時期,由于市場偏好和熱點不同,可能存在股票價格顯著偏離其價值
的情況,從而導致基金業(yè)績表現(xiàn)在短期內落后于市場。
此外,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如管理能力、財務狀況、世行前景、行
業(yè)競爭、人員素質、信息真實性等,這些都會導致研究結果與公司實際投資價值發(fā)生偏離,從
而導致投資風險。雖然基金可以通過投資多樣化來分散這種非系統(tǒng)風險,但是不能完全規(guī)避。
二、聲明
1、投資人投資于本基金,須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2、基金管理人不能保證收益或本金安全。
第十七部分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本基金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
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
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公告。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完成備案手續(xù)后方可執(zhí)行,自決
議生效之日起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注冊后,如需對原注冊事項進行實質性調整,應當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履行
相關手續(xù);繼續(xù)公開募集資金的,應當在公開募集前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guī)定向中國證監(jiān)會提
出變更注冊事項的申請。未經注冊,不得公開或者變相公開募集基金。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
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xiàn)《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清算小組,
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從
事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人員組成?;鹭敭a清
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xiàn)
和分配?;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xiàn)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tǒng)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xiàn);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律
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由
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財產清算費
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
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金財產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
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
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義務
(一)基金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資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獨立運用并管理基金財
產;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費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的其他費用;
(4)銷售基金份額;
(5)按照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如認為基金托管人違反了《基
金合同》及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應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和其他監(jiān)管部門,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
投資人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選擇、更換基金銷售機構,對基金銷售機構的相關行為進行監(jiān)督和處理;
(9)擔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擔任基金注冊登記機構辦理基金登記業(yè)務并獲得《基
金合同》規(guī)定的費用;
(10)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決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
(12)依照法律法規(guī)為基金的利益對被投資公司行使股東權利,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
財產投資于證券所產生的權利;
(13)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前提下,為基金的利益依法為基金進行融資;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
行為;
(15)選擇、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證券經紀商或其他為基金提供服務的外部
機構;
(16)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制訂和調整有關基金認購、申購、贖回、轉換和
非交易過戶的業(yè)務細則。除托管費、管理費、銷售費用等相關費用的調高外,在法律法規(guī)和基
金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內決定和調整基金費率結構和收費方式;
(1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托經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發(fā)
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yè)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yè)化的經營方式管
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jiān)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證所管理的
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
投資;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
(8)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注銷價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guī)定,按有關規(guī)定計算并公告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確定各
類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9)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0)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告義務;
(12)保守基金商業(yè)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另有規(guī)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基金收
益;
(14)按規(guī)定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規(guī)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yè)務活動的會計賬冊、報表、記錄和其他相關資料15年以
上;
(17)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人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guī)定時間發(fā)出,并且保證投資人能
夠按照《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公開資料,并在支付合理成
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18)組織并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xiàn)和分配;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時,應當
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托管人違反
《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償;
(22)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托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關基金事務的行為
承擔責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間未能達到基金的備案條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
人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并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結束后30日內退
還基金認購人;
(25)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托管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依《基金合同》約定獲得基金托管費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監(jiān)管部門批準的其他費用;
(3)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的投資運作,如發(fā)現(xiàn)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金合同》及國家
法律法規(guī)行為,對基金財產、其他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情形,應呈報中國證監(jiān)會,并采
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人的利益;
(4)根據相關市場規(guī)則,為基金開設證券賬戶、為基金辦理證券交易資金清算。
(5)提議召開或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托管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于:
(1)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設立專門的基金托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yè)場所,配備足夠的、合格的熟悉基
金托管業(yè)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財產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jiān)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確保基金財產
的安全,保證其托管的基金財產與基金托管人自有財產以及不同的基金財產相互獨立;對所托
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別設置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賬戶設置、資金劃
撥、賬冊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
(4)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訂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
(6)按規(guī)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根據基金管
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業(yè)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另有規(guī)定外,在
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額申購、贖
回價格;
(9)辦理與基金托管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10)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出具意見,說明基金管理人
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是否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進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執(zhí)行《基金合
同》規(guī)定的行為,還應當說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適當?shù)拇胧?
(11)保存基金托管業(yè)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13)按規(guī)定制作相關賬冊并與基金管理人核對;
(14)依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關規(guī)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
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17)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xiàn)和分配;
(18)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和銀行監(jiān)管機
構,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
任而免除;
(20)按規(guī)定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管理
人因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償;
(21)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定;
(22)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三)基金份額持有人
基金投資人持有本基金份額的行為即視為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基金投資人自依據
《基金合同》取得的基金份額,即成為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直至其不再
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額?;鸱蓊~持有人作為《基金合同》當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書
面簽章或簽字為必要條件。
同一類別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同等的合法權益。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2)參與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產;
(3)依法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4)按照規(guī)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者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行使
表決權;
(6)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7)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8)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起訴訟或
仲裁;
(9)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
于:
(1)認真閱讀并遵守《基金合同》;
(2)了解所投資基金產品,了解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3)關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時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4)繳納基金認購、申購、贖回款項及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所規(guī)定的費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額范圍內,承擔基金虧損或者《基金合同》終止的有限責任;
(6)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7)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定;
(8)返還在基金交易過程中因任何原因獲得的不當?shù)美?
(9)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guī)則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組成,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授權代表有權代表基
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并表決?;鸱蓊~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額擁有平等的投票權。
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暫不設立日常機構。在本基金存續(xù)期內,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以
設立日常機構,日常機構的設立與運作應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進行。
(一)召開事由
1、當出現(xiàn)或需要決定下列事由之一的,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終止《基金合同》;
(2)更換基金管理人;
(3)更換基金托管人;
(4)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報酬標準、提高銷售服務費率,但法律法規(guī)要求調
整該等報酬標準或提高銷售服務費率的除外;
(6)變更基金類別;
(7)本基金與其他基金的合并;
(8)變更基金投資目標、范圍或策略;
(9)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1)單獨或合計持有本基金總份額10%以上(含1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基
金管理人收到提議當日的基金份額計算,下同)就同一事項書面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2)對基金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13)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
事項。
2、以下情況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后修改,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調低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
(2)法律法規(guī)要求增加的基金費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內調整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調低贖回費率或
銷售服務費率,變更收費方式、調整本基金的基金份額類別的設置;
(4)因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變動而應當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改;
(5)對《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或修改不涉及《基
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發(fā)生重大變化;
(6)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規(guī)定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以外的其他情形。
(二)會議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規(guī)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時,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未設立日常機構的,基金托管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鸸芾砣藨斪允盏綍嫣嶙h之日起十日內決定
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
集,基金托管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自行召集,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
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4、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未設立日常機構的,代表基金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
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鸸芾砣藨?
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十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
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
集,代表基金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向基金托管人提
出書面提議。
基金托管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十日內決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
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
召開。
5、代表基金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單獨或合計代表基金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
額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三十日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鸱蓊~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配合,不得阻礙、干擾。
6、基金份額持有人會議的召集人負責選擇確定開會時間、地點、方式和權益登記日。
(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時間、通知內容、通知方式
1、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應于會議召開前30日,在規(guī)定媒介公告?;鸱蓊~持
有人大會通知應至少載明以下內容:
(1)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會議形式;
(2)會議擬審議的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
(3)有權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登記日;
(4)授權委托證明的內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權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
送達時間和地點;
(5)會務常設聯(lián)系人姓名及聯(lián)系電話;
(6)出席會議者必須準備的文件和必須履行的手續(xù);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采取通訊開會方式并進行表決的情況下,由會議召集人決定在會議通知中說明本次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所采取的具體通訊方式、委托的公證機關及其聯(lián)系方式和聯(lián)系人、書面表決
意見寄交的截止時間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為基金管理人,還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
進行監(jiān)督;如召集人為基金托管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
票進行監(jiān)督;如召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設立的日常機構,則應另行書面
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鸸芾砣嘶蚧鹜泄?
人拒不派代表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的,不影響表決意見的計票效力。
(四)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的方式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通過現(xiàn)場開會方式、通訊開會方式及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的
其他方式召開,會議的召開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
1、現(xiàn)場開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委派代表出席,現(xiàn)場
開會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權代表應當列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或基金
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響表決效力。現(xiàn)場開會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可以進行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議程:
(1)親自出席會議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席會議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額
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guī)定,并
且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與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記資料相符;
(2)經核對,匯總到會者出示的在權益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顯示,有效的基金份
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
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后、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應
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訊開會。通訊開會系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對表決事項的投票以書面形式在表決截
至日以前送達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訊開會應以書面方式進行表決。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
通訊開會的方式視為有效:
(1)會議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公布會議通知后,在2個工作日內連續(xù)公布相關提
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
人)到指定地點對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會議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
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和公證機關的監(jiān)督下按照會議通知規(guī)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額持有
人的書面表決意見;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經通知不參加收取書面表決意見的,不影響表決
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
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
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
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后、6個月
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
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額的持有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
面意見;
(4)上述第(3)項中直接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書面意見
的代理人,同時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托出具書面意見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
金份額的憑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guī)
定,并與基金注冊登記機構記錄相符;
(5)會議通知公布前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3、在不與法律法規(guī)沖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通過網絡、電話或其他非現(xiàn)場
方式或者以現(xiàn)場方式與非現(xiàn)場方式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會議程序比照現(xiàn)場開會和通訊方式開會
的程序進行;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采用書面、網絡、電話、短信或其他方式進行表決,具體方
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并在會議通知中列明。
4、在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機關允許的情況下,基金份額持有人授權他人代為出席會議并表決
的,授權方式可以采用紙質、網絡、電話、短信或其他方式,具體方式在會議通知中列明。
(五)議事內容與程序
1、議事內容及提案權
議事內容為關系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決定終止
《基金合同》、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托管人、與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規(guī)及《基金合同》
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以及會議召集人認為需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討論的其他事項。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發(fā)出召集會議的通知后,對原有提案的修改應當在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召開前及時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對未事先公告的議事內容進行表決。
2、議事程序
(1)現(xiàn)場開會
在現(xiàn)場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大會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條規(guī)定程序確定和公布監(jiān)票人,然
后由大會主持人宣讀提案,經討論后進行表決,并形成大會決議。大會主持人為基金管理人授
權出席會議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未能主持大會的情況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權其出席
會議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權代表均未能主持大會,則由出席
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選舉產生一名基金
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鸸芾砣撕突鹜泄苋司懿怀鱿蛑鞒?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作出的決議的效力。
會議召集人應當制作出席會議人員的簽名冊。簽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或單位名
稱)、身份證明文件號碼、持有或代表有表決權的基金份額、委托人姓名(或單位名稱)和聯(lián)
系方式等事項。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決截止日期后2
個工作日內在公證機關監(jiān)督下由召集人統(tǒng)計全部有效表決,在公證機關監(jiān)督下形成決議。
(六)表決
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額有一票表決權?;鸱蓊~持有人大會決議分為一般決議
和特別決議:
1、一般決議,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
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方為有效;除下列第2項所規(guī)定的須以特別決議通過事項以外的其
他事項均以一般決議的方式通過。
2、特別決議,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
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方可做出。轉換基金運作方式、更換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
終止《基金合同》、本基金與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別決議通過方為有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采取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采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除非在計票
時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否則提交符合會議通知中規(guī)定的確認投資人身份文件的表決視為有
效出席的投資人,表面符合會議通知規(guī)定的書面表決意見視為有效表決,表決意見模煳不清或相
互矛盾的視為棄權表決,但應當計入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總數(shù)。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內并列的各項議題應當分開審議、逐項表
決。
(七)計票
1、現(xiàn)場開會
(1)如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
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選舉兩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與大會召
集人授權的一名監(jiān)督員共同擔任監(jiān)票人;如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會雖然由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
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中選舉三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
擔任監(jiān)票人?;鸸芾砣嘶蚧鹜泄苋瞬怀鱿髸?,不影響計票的效力。
(2)監(jiān)票人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后立即進行清點并由大會主持人當場公布計票結
果。
(3)如果會議主持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或代理人對于提交的表決結果有懷疑,可以在宣
布表決結果后立即對所投票數(shù)要求進行重新清點。監(jiān)票人應當進行重新清點,重新清點以一次
為限。重新清點后,大會主持人應當當場公布重新清點結果。
(4)計票過程應由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會的,不影
響計票的效力。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計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jiān)督員在基金托管人授權代
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則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監(jiān)督下進行計票,并由公證機關對其計
票過程予以公證?;鸸芾砣嘶蚧鹜泄苋司芘纱韺姹頉Q意見的計票進行監(jiān)督的,不影
響計票和表決結果。
(八)生效與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鸱蓊~持有人大會按照《證券
投資基金法》第八十七條的規(guī)定表決通過的事項,召集人應當自通過之日起五日內報中國證監(jiān)
會備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訊方
式進行表決,在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時,必須將公證書全文、公證機構、公證員姓名
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執(zhí)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對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約束力。
(九)本部分關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事由、召開條件、議事程序、表決條件等規(guī)定,
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的部分,如將來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規(guī)則修改導致相關內容被取
消或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對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
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終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財產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本基金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
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于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
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變更并公告。
2、關于《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完成備案手續(xù)后方可執(zhí)行,自決
議生效之日起在規(guī)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注冊后,如需對原注冊事項進行實質性調整,應當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履行
相關手續(xù);繼續(xù)公開募集資金的,應當在公開募集前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guī)定向中國證監(jiān)會提
出變更注冊事項的申請。未經注冊,不得公開或者變相公開募集基金。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
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xiàn)《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清算小組,
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從
事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人員組成?;鹭敭a清
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xiàn)
和分配?;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xiàn)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tǒng)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xiàn);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律
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7)對基金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由
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扣除基金財產清算費
用、交納所欠稅款并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
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并公告?;?
金財產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
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
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七)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爭議解決方式
對于因基金合同的訂立、內容、履行和解釋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爭議,基金合同當事人應
盡量通過協(xié)商、調解途徑解決。不愿或者不能通過協(xié)商、調解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
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
行仲裁。仲裁地點為北京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
規(guī)定,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基金合同當事人應恪守各自的職責,繼續(xù)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
同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基金合同》適用中國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門和臺灣法律)。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資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冊,供投資人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銷售機構的辦公場所和
營業(yè)場所查閱。
第十九部分基金托管協(xié)議的內容摘要
一、托管協(xié)議當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國新國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國(河北)自由貿易試驗區(qū)雄安片區(qū)容城縣雄安市民服務中心企業(yè)辦公區(qū)C
棟106室-00094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朝陽門北大街18號人保壽險大廈11層
法定代表人:張涵宇
成立日期:2019年3月1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許可[2018]2163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資本:人民幣410,000,000元
存續(xù)期間:永續(xù)經營
經營范圍: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基金銷售和中國證監(jiān)會許可的其他業(yè)務。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建國門內大街69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復興門內大街28號凱晨世貿中心東座
郵政編碼:100031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時間:2009年1月15日
基金托管資格批準文號: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基字[1998]23號
注冊資本:34,998,303.4萬元人民幣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續(xù)期間:持續(xù)經營
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fā)放短期、中期、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承兌
與貼現(xiàn);發(fā)行金融債券;代理發(fā)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
事同業(yè)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結匯、售匯;從事銀行卡業(yè)務;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
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yè)務;提供保管箱服務;代理資金清算;各類匯兌業(yè)務;代理政策性銀
行、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貸款業(yè)務;貸款承諾;組織或參加銀團貸款;外匯存款;外匯貸款;
外匯匯款;外匯借款;發(fā)行、代理發(fā)行、買賣或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外匯票據承
兌和貼現(xiàn);自營、代客外匯買賣;外幣兌換;外匯擔保;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yè)務;企業(yè)、
個人財務顧問服務;證券公司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存管業(yè)務;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yè)務;企業(yè)年金托
管業(yè)務;產業(yè)投資基金托管業(yè)務;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托管業(yè)務;代理開放式基
金業(yè)務;電話銀行、手機銀行、網上銀行業(yè)務;金融衍生產品交易業(yè)務;經國務院銀行業(yè)監(jiān)督
管理機構等監(jiān)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業(yè)務。
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yè)務監(jiān)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范圍、投資對
象進行監(jiān)督?;鸷贤鞔_約定基金投資風格或證券選擇標準的,基金管理人應按照基金托管
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資品種池和交易對手庫,以便基金托管人運用相關技術系統(tǒng),對基金實際投
資是否符合基金合同關于證券選擇標準的約定進行監(jiān)督,對存在疑義的事項進行核查。
本基金投資范圍包括國內依法發(fā)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創(chuàng)業(yè)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jiān)會
核準上市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相關規(guī)定。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品種,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
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本基金將基金資產的0%-95%投資于股票,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xiàn)金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xiàn)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二)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融資、融券
比例進行監(jiān)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調整期限進行監(jiān)督:
(1)本基金股票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0%-95%;
(2)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xiàn)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xiàn)金
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fā)行的證券,
不超過該證券的10%;
(5)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fā)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資產,本基金
所申報的股票數(shù)量不超過擬發(fā)行股票公司本次發(fā)行股票的總量;
(6)基金總資產不得超過基金凈資產的140%;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yè)市場進行債券回
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40%;債券回購最長期限為1年,債券回購到期后不得
展期;
(7)本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基金管理人應事先根據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規(guī)定,與基金托管
人在本基金托管協(xié)議或風險控制補充協(xié)議中明確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比例,根據比例進行
投資?;鸸芾砣藨朴唶栏竦耐顿Y決策流程和風險控制制度,防范流動性風險、法律風險和
操作風險等各種風險;本基金投資于流通受限證券的比例,合計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開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發(fā)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
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資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fā)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30%;
(9)本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5%;因證
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
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0)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開展逆回購交
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保持一致;
(11)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第(2)、(9)、(10)項外,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規(guī)模變動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的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
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
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
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基金合同的約定。基金托管
人對基金的投資的監(jiān)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的,
從其規(guī)定。
如果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對上述投資組合比例限制進行變更的,以變更后的規(guī)定為準。法
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在履行適當程序后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
限制。
(三)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本協(xié)議第十五條第九項
基金投資禁止行為進行監(jiān)督。
根據法律法規(guī)有關基金從事的關聯(lián)交易的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事先相互提供
與本機構有控股關系的股東或與本機構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名單及其更新,并以雙方約
定的方式提交,確保所提供的關聯(lián)交易名單的真實性、完整性、全面性?;鸸芾砣擞胸熑伪?
管真實、完整、全面的關聯(lián)交易名單,并負責及時更新該名單。
名單變更后基金管理人應及時發(fā)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應及時確認已知名單的變更。
如果基金托管人在運作中嚴格遵循了監(jiān)督流程,基金管理人仍違規(guī)進行關聯(lián)交易,并造成基金
資產損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擔責任,基金托管人有權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
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與其有其他重
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fā)行的證券或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lián)交易的,基金管
理人應當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的原則,防范利益沖突,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并履
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參與銀行間
債券市場進行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投資運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經慎重選擇的、本基
金適用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并約定各交易對手所適用的交易結算方式。基金托管
人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進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
每半年對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進行更新,如基金管理人根據市場情況需要臨時調整銀
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應向基金托管人說明理由,在與交易對手發(fā)生交易前3個工作日
內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解決?;鸸芾砣耸盏交鹜泄苋藭娲_認后,被確認調整的名單開始生
效,新名單生效前已與本次剔除的交易對手所進行但尚未結算的交易,仍應按照協(xié)議進行結算。
基金管理人負責對交易對手的資信控制,按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規(guī)則進行交易,基金托管人
則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成交單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但不承擔交易對手不履行合同造成的
損失。如基金托管人事后發(fā)現(xiàn)基金管理人沒有按照事先約定的交易對手或交易方式進行交易
時,基金托管人應及時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和責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選擇存款銀
行進行監(jiān)督。
基金投資銀行定期存款的,基金管理人應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選擇存款
銀行。
本基金投資銀行存款應符合如下規(guī)定: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與存款銀行建立定期對賬機制,確保基金銀行存款業(yè)務
賬目及核算的真實、準確。
2、基金托管人應加強對基金銀行存款業(yè)務的監(jiān)督與核查,嚴格審查、復核相關協(xié)議、賬
戶資料、投資指令、存款證實書等有關文件,切實履行托管職責。
3、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在開展基金存款業(yè)務時,應嚴格遵守《基金法》、《運作辦法》
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國家有關賬戶管理、利率管理、支付結算等的各項規(guī)定。
基金托管人發(fā)現(xiàn)基金管理人在選擇存款銀行時有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
約定的行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在10個工作日內糾正?;鸸芾砣藢鹜泄?
人通知的違規(guī)事項未能在10個工作日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托管人
發(fā)現(xiàn)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在10個工作
日內糾正或拒絕結算。
(六)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各
類基金份額凈值計算、應收資金到賬、基金費用開支及收入確定、基金收益分配、相關信息披
露、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業(yè)績表現(xiàn)數(shù)據等進行監(jiān)督和核查。
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經基金托管人的審核擅自將不實的業(yè)績表現(xiàn)數(shù)據印制在宣傳推介材料
上,則基金托管人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并將在發(fā)現(xiàn)后立即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七)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
進行監(jiān)督。
1、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應遵守《關于規(guī)范基金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證券行為的緊急通知》、
《關于基金投資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證券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2、流通受限證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證券發(fā)行管理辦法》規(guī)范的非公開發(fā)行股票、公開
發(fā)行股票網下配售部分等在發(fā)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鎖定期的可交易證券,不包括由于發(fā)布重大消
息或其他原因而臨時停牌的證券、已發(fā)行未上市證券、回購交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受限證券。
3、本基金投資于流通受限證券的比例,合計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在首次投資流
通受限證券之前,基金管理人應當制定相關投資決策流程、風險控制制度、流動性風險控制預
案等規(guī)章制度。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流動性的需要合理安排流通受限證券的投資比例,并
在風險控制制度中明確具體比例,避免基金出現(xiàn)流動性風險。上述規(guī)章制度須經基金管理人董
事會批準。上述規(guī)章制度經董事會通過之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將上述規(guī)章制度以及董事會批準
上述規(guī)章制度的決議提交給基金托管人。
4、在投資流通受限證券之前,基金管理人應至少提前一個交易日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有關
流通受限證券的相關信息,具體應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如有):
擬發(fā)行數(shù)量、定價依據、監(jiān)管機構的批準證明文件復印件、基金管理人與承銷商簽訂的銷
售協(xié)議復印件、繳款通知書、基金擬認購的數(shù)量、價格、總成本、劃款賬號、劃款金額、劃款
時間文件等?;鸸芾砣藨WC上述信息的真實、完整。
5、基金托管人在監(jiān)督基金管理人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過程中,如認為因市場出現(xiàn)劇烈變
化導致基金管理人的具體投資行為可能對基金財產造成較大風險,基金托管人有權要求基金管
理人對該風險的消除或防范措施進行補充和整改,并做出書面說明。否則,基金托管人經事先
書面告知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執(zhí)行其有關指令。因拒絕執(zhí)行該指令造成基金財產損失的,基
金托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并有權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6、基金管理人應保證基金投資的受限證券登記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并確?;鹜泄苋四?
夠正常查詢。因基金管理人原因產生的受限證券登記存管問題,造成基金財產的損失或基金托
管人無法安全保管基金財產的責任與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7、如果基金管理人未按照本協(xié)議的約定向基金托管人報送相關數(shù)據或者報送了虛假的數(shù)
據,導致基金托管人不能履行托管人職責的,基金管理人應依法承擔相應法律后果。除基金托
管人未能依據基金合同及本協(xié)議履行職責外,因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產生的損失,基金托管人按
照本協(xié)議履行監(jiān)督職責后不承擔上述損失。
(八)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首次投資中期票據或中小企業(yè)私募債券前,與基金托管人簽署
相應的風險控制補充協(xié)議,并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補充協(xié)議的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經基金
管理人董事會批準的有關基金投資中期票據或中小企業(yè)私募債券的投資管理制度。
(九)基金托管人發(fā)現(xiàn)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項及投資指令或實際投資運作中違反法律法規(guī)
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鸸芾砣藨e極配合和協(xié)
助基金托管人的監(jiān)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應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
給基金托管人發(fā)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說明違規(guī)原因及糾正期限,并
保證在規(guī)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上述規(guī)定期限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
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通知的違規(guī)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
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鹜泄苋税l(fā)現(xiàn)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投資指令違反法
律、行政法規(guī)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報告
中國證監(jiān)會。
(十)基金管理人有義務配合和協(xié)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規(guī)、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xié)議對
基金業(yè)務執(zhí)行核查。對基金托管人發(fā)出的書面提示,基金管理人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答復并改正,
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對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規(guī)要求需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送基金
監(jiān)督報告的事項,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shù)據資料和制度等。
(十一)基金托管人發(fā)現(xiàn)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同時通知
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鸸芾砣藷o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對
方根據本協(xié)議規(guī)定行使監(jiān)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jiān)督,情節(jié)嚴重或
經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三、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yè)務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職責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事項包括基金托管人安
全保管基金財產、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復核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
和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根據基金管理人指令辦理清算交收、相關信息披露和監(jiān)督基金投資運作
等行為。
(二)基金管理人發(fā)現(xiàn)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財產、未對基金財產實行分賬管理、未執(zhí)
行或無故延遲執(zhí)行基金管理人資金劃撥指令、泄露基金投資信息等違反《基金法》、基金合同、
本協(xié)議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糾正?;鹜泄苋耸盏酵ㄖ?
后應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時核對并以書面形式給基金管理人發(fā)出回函,說明違規(guī)原因及糾正期
限,并保證在規(guī)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上述規(guī)定期限內,基金管理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
復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鹜泄苋藨e極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提
交相關資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財產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在規(guī)定時間內答復基金管理人并
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發(fā)現(xiàn)基金托管人有重大違規(guī)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同時通知基
金托管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鹜泄苋藷o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對方
根據本協(xié)議規(guī)定行使監(jiān)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jiān)督,情節(jié)嚴重或經
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應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
(一)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財產應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財產。
2、基金托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未經基金管理人依據合法程序作出的合法合規(guī)指令,
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運用、處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財產。
3、基金托管人按照規(guī)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
4、基金托管人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確保基金財產的完整與獨立。
5、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協(xié)議的約定保管基金財產,如
有特殊情況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解決。
6、對于因為基金投資產生的應收資產,應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定到賬日期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賬日基金財產沒有到達基金賬戶的,基金托管人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
采取措施進行催收。由此給基金財產造成損失的,基金托管人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7、除依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產。
(二)基金募集期間及募集資金的驗資
1、基金募集期間的資金應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具有托管資格的商業(yè)銀行開設的基金認購專
戶。該賬戶由基金管理人開立并管理。
2、基金募集期滿或基金停止募集時,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基金募集金額、基金份額持
有人人數(shù)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后,基金管理人應將屬于基金財產的全部
資金劃入基金托管人開立的基金托管資金賬戶,同時在規(guī)定時間內,聘請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yè)務
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出具的驗資報告由參加驗資的2名或2名以上
中國注冊會計師簽字方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未能達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條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規(guī)定辦理退款
等事宜,基金托管人應提供充分協(xié)助。
(三)基金資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應負責本基金的資金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可以本基金的名義在其營業(yè)機構開設本基金的資金賬戶,并根據基金管理
人合法合規(guī)的指令辦理資金收付。本基金的銀行預留印鑒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
一切貨幣收支活動,包括但不限于投資、支付贖回金額、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購款,均需通
過本基金的資金賬戶進行。
3、基金資金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鹜泄苋撕突鸸?
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義開立任何其他銀行賬戶;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賬戶進行本基金業(yè)
務以外的活動。
4、基金資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
5、在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條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過基金資金賬戶辦理基金資產的支
付。
(四)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為基金開立基
金托管人與基金聯(lián)名的證券賬戶。
2、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滿足開展本基金業(yè)務的需要?;鹜泄苋撕突鸸?
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轉讓基金的任何證券賬戶,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賬戶進行
本基金業(yè)務以外的活動。
3、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義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結算備付金賬戶,
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級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
應予以積極協(xié)助。結算備付金的收取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規(guī)定執(zhí)行。
4、基金證券賬戶的開立和證券賬戶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負責,賬戶資產的管理和運用
由基金管理人負責。
5、在本托管協(xié)議生效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許從事其他投資品種的投資業(yè)務,涉及相關賬
戶的開設、使用的,按有關規(guī)定開設、使用并管理;若無相關規(guī)定,則基金托管人應當比照并
遵守上述關于賬戶開設、使用的規(guī)定。
(五)債券托管專戶的開設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有關
規(guī)定,以基金的名義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債券托管與結算賬戶,并代表基金
進行銀行間市場債券的結算?;鸸芾砣撕突鹜泄苋送瑫r代表基金簽訂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
債券回購主協(xié)議。
(六)其他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1、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而開立的其他賬戶,可以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在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商議后開立。新賬戶按有關規(guī)則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規(guī)等有關規(guī)定對相關賬戶的開立和管理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辦理。
(七)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有價憑證等的保管
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銀行定期存款存單等有價憑證由基金托管人負責妥善保
管,保管憑證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實物證券的購買和轉讓,由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
令辦理。屬于基金托管人實際有效控制下的實物證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間的損壞、滅失,由
此產生的責任應由基金托管人承擔。托管人對托管人以外機構實際有效控制的證券不承擔保管
責任。
(八)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署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別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保管。除協(xié)議另有規(guī)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簽署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時應保證基
金一方持有兩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重大
合同的保管期限為基金合同終止后15年。
五、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一)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及復核程序
1、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后的凈資產值。
基金份額凈值是指各類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該類基金份額總數(shù)后得到的基金份額的資產凈
值?;鸱蓊~凈值的計算,精確到0.001元,小數(shù)點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
基金財產。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每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凈值及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并按規(guī)定公告。
2、復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后,將各類基金份額凈值結果發(fā)送基金托管
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據基金合同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外公布。
(二)基金資產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處理
1、估值對象
基金依法擁有的股票、債券及其他基金資產和負債。
2、估值方法
(1)股票估值方法:
1)上市股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證券交易所的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
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如果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
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的,將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xiàn)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
易日收盤價,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①首次發(fā)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
值的情況下,按成本價估值;
②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fā)新股等發(fā)行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
的同一股票的市價進行估值;
③首次公開發(fā)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
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價進行估值;
④非公開發(fā)行的且在發(fā)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鎖定期的股票,按監(jiān)管機構或行業(yè)協(xié)會有關規(guī)定
確定公允價值。
3)在任何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項第1)-2)小項規(guī)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估
值,均應被認為采用了適當?shù)墓乐捣椒?。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認為按本項第1)-2)小項
規(guī)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并
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4)國家有最新規(guī)定的,按其規(guī)定進行估值。
(2)債券估值方法:
1)在證券交易所市場掛牌交易且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估值;估值日沒有
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如果估值日
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的,將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xiàn)行市價及重大
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日收盤價,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在證券交易所市場掛牌交易且未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
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未發(fā)
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債券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凈價估
值;如果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huán)境發(fā)生了重大變化的,將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
現(xiàn)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日收盤價,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2)首次發(fā)行未上市債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的公允價值進行估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
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轉讓的資產支持證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
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進行后續(xù)計量。
4)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固定收益品種,采用估值技術確
定公允價值。
5)同一債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值。
6)在任何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項第1)-5)小項規(guī)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估
值,均應被認為采用了適當?shù)墓乐捣椒?。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認為按本項第1)-5)小項
規(guī)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在綜合考慮市場成交
價、市場報價、流動性、收益率曲線等多種因素基礎上形成的債券估值,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
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7)國家有最新規(guī)定的,按其規(guī)定進行估值。
(3)其他有價證券等資產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發(fā)現(xiàn)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關法律
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查明原因,雙方
協(xié)商解決。以約定的方法、程序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進行估值,以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
益。
3、特殊情形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股票估值方法的第3)項、債券估值方法的第6)項進行估值
時,所造成的誤差不作為基金份額凈值錯誤處理。
(三)基金份額凈值錯誤的處理方式
1、當某一類基金份額凈值小數(shù)點后3位以內(含第3位)發(fā)生差錯時,視為該類基金份額凈值
錯誤;基金份額凈值出現(xiàn)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
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錯誤偏差達到或超過該類基金資產凈值的0.25%時,基金管理
公司應當及時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錯誤偏差達到該類基金份額凈值的0.50%時,
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通報基金托管人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當發(fā)生凈值計算錯誤時,由基金
管理人負責處理,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損失的,應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賠付,基金
管理人按差錯情形,有權向其他當事人追償。
2、當基金份額凈值計算差錯給基金和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失需要進行賠償時,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根據實際情況界定雙方承擔的責任,經確認后按以下條款進行賠償:
①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雙方在平
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尚不能達成一致時,按基金會計責任方的建議執(zhí)行,由此給基金份額持
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②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復核確認后公告,而且基金托管人未
對計算過程提出疑義或要求基金管理人書面說明,基金份額凈值出錯且造成基金份額持有人損
失的,應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基金支付賠償金,就實際向基金份額持有人
或基金支付的賠償金額,其中基金管理人承擔50%,基金托管人承擔50%。
③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結果,雖然多次重新計算和核對,尚
不能達成一致時,為避免不能按時公布基金份額凈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計算結果對外公
布,由此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④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錯誤(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購或贖回金額等),基金托管人
在履行正常復核程序后仍不能發(fā)現(xiàn)該錯誤,進而導致基金份額凈值計算錯誤而引起的基金份額
持有人和基金財產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賠付。
3、由于證券交易所、登記結算公司發(fā)送的數(shù)據錯誤,有關會計制度變化或由于其他不可
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是未
能發(fā)現(xiàn)該錯誤而造成的基金份額凈值計算錯誤,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賠償責任。
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術系統(tǒng)設置而產生的凈值計算尾差,以基金管理
人計算結果為準。
5、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處理。如果行業(yè)有通行做法,
雙方當事人應本著平等和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xié)商。
(四)暫停估值與公告基金份額凈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所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yè)時;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3、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xiàn)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采用估值
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的;
4、中國證監(jiān)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五)基金會計制度
按國家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會計制度執(zhí)行。
(六)基金賬冊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基金管理人獨立地設置、記錄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賬冊。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對會
計處理方法存在分歧,應以基金管理人的處理方法為準。若當日核對不符,暫時無法查找到錯
賬的原因而影響到基金凈值信息的計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賬冊為準。
(七)基金財務報表與報告的編制和復核
1、財務報表的編制
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編制并對外提供真實、完整的基金財務會計報告。月度報表的編制,
基金管理人應于每月終了后5工作日內完成;《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說明書的信息發(fā)
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并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
基金招募說明書其他信息發(fā)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鸾K止運作的,基金
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季度報告應在每個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畢
并予以公告;中期報告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畢并予以公告;年度報告在每年結
束之日起3個月內編制完畢并予以公告?;鸷贤Р蛔?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
當期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者年度報告。
2、報表復核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報表完成當日,將報表蓋章后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在收
到后應在3日內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砣嗽诩径葓蟾嫱瓿僧?
日,將有關報告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應在收到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并將
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鸸芾砣嗽谥衅趫蟾嫱瓿僧斎?,將有關報告提供給基金托管
人復核,基金托管人應在收到后30日內完成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鸸?
理人在年度報告完成當日,將有關報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托管人應在收到后45日內
完成復核,并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間的上述文件往來
均以加密傳真的方式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基金托管人在復核過程中,發(fā)現(xiàn)雙方的報表存在不符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共同
查明原因,進行調整,調整以雙方認可的賬務處理方式為準;若雙方無法達成一致,以基金管
理人的賬務處理為準。核對無誤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報告上加蓋托管業(yè)務部門
公章或者出具加蓋托管業(yè)務專用章的復核意見書,雙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與基金
托管人不能于應當發(fā)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關報表達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權按照其編制的報表
對外發(fā)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權就相關情況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八)基金管理人應每季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業(yè)績比較基準的基礎數(shù)據和編制結果。
六、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須分別妥善保管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包括基金合同
生效日、基金合同終止日、基金權益登記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權益登記日、每年6月30
日、12月31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鸱蓊~持有人名冊的內容至少應包括持有人的名稱
和持有的基金份額。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由注冊登記機構編制,由基金管理人審核并提交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
托管人有權要求基金管理人提供任意一個交易日或全部交易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基金管
理人應及時提供,不得拖延或拒絕提供。
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
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于下月前十個工作日內提交;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終止日等涉及
到基金重要事項日期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于發(fā)生日后十個工作日內提交。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保存期限為15年?;鹜泄苋?
不得將所保管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用于基金托管業(yè)務以外的其他用途,并應遵守保密義務。
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無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應按有關法規(guī)規(guī)
定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xié)議產生或與之相關的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協(xié)商、調解解決,協(xié)商、調解不能解
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為北京市,按照中
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當事人均有
約束力。
爭議處理期間,雙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職責,各自繼續(xù)忠實、勤勉、
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xié)議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本協(xié)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從其解釋。
八、托管協(xié)議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托管協(xié)議的變更程序
本協(xié)議雙方當事人經協(xié)商一致,可以對協(xié)議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協(xié)議,其內容不得與基
金合同的規(guī)定有任何沖突。
(二)基金托管協(xié)議終止的情形
1、基金合同終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資產;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權;
4、發(fā)生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或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終止事項。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
(1)自出現(xiàn)《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基金管
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注
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人員組成?;鹎逅阈〗M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在基金財產清算過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各自履行職責,繼續(xù)忠實、勤勉、
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協(xié)議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4)基金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xiàn)和分配?;鹎逅阈〗M可以依法
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2、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xiàn)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tǒng)一接管基金財產;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xiàn);
(4)編制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
(6)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7)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8)公告基金清算報告;
(9)對基金財產進行分配。
3、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由基金
清算小組優(yōu)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4、基金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1)支付清算費用;
(2)交納所欠稅款;
(3)清償基金債務;
(4)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基金財產未按前款(1)-(3)項規(guī)定清償前,不分配給基金份額持有人。
5、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
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報中國證監(jiān)
會備案并公告?;鹭敭a清算公告于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由基
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規(guī)定網站上,并將清算報
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規(guī)定報刊上。
6、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第二十部分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基金管理人承諾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務?;鸸芾砣烁鶕鸱蓊~持有人的
需要和市場的變化,有權增加或變更服務項目。主要服務內容如下:
一、持有人注冊登記服務
本基金的登記業(yè)務指基金登記、存管、過戶、清算和結算業(yè)務,具體內容包括投資人基金
賬戶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額登記(包括初始登記,申購贖回變更登記、收益結轉基金份額變更
登記、非交易過戶變更登記)、基金銷售業(yè)務的確認、清算和結算、代理發(fā)放紅利、建立并保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辦理非交易過戶等。
基金管理人擔任基金登記機構,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登記服務,配備安全、完善的電腦系
統(tǒng)及通訊系統(tǒng),準確、及時地為基金份額持有人辦理基金賬戶業(yè)務、基金份額的登記、權益分配時
紅利的登記、權益分配時紅利的派發(fā)、基金交易份額的清算過戶等服務。
二、持有人交易記錄查詢及郵寄服務
1、基金交易確認服務
基金投資人在交易申請被受理的2個工作日后,可以到銷售網點查詢和打印該項交易的確
認信息,或者通過國新國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及網站進行查詢。
2、基金對賬單服務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對賬單服務,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自主選擇對賬單的發(fā)送
方式,如紙制對賬單、電子郵件對賬單或短信對賬單,或者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進行在線對賬
單的查詢與打印。
3、信息定制服務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通過客戶服務熱線等通道提交信息定制申請??啥ㄖ频男畔⒅饕校?
賬戶確認、交易確認、對賬單服務等?;鸸芾砣丝筛鶕嶋H業(yè)務需要,調整定制信息的條件、
方式和內容。
三、信息查詢
基金管理人為每個基金賬戶提供一個基金賬戶查詢密碼,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憑基金賬號
和該密碼通過基金管理人的客戶服務熱線查詢客戶基金賬戶信息;同時可以修改通信地址、電
話、電子郵件等信息;另外還可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網站查詢基金申購與贖回的交易情況、賬戶
余額、基金產品信息。
四、投訴受理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客戶服務熱線、書信、電子郵件等渠道對基金
管理人和代銷機構所提供的服務進行投訴?;鸱蓊~持有人還可以通過代銷機構的服務電話進
行投訴。
五、服務聯(lián)系方式
1、客戶服務熱線
電話:400-819-0789
傳真:010-59315600
2、互聯(lián)網網站
公司網址:www.crsfund.com.cn
電子信箱:service@crsfund.com.cn
第二十一部分其他應披露事項
報告期內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有關更新公告如下:
序號 公告事項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國新國證新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5年第一季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5-04-22
2 國新國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5年第一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 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 2025-04-22
3 國新國證新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基金管理人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5-04-25
4 國新國證新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基金管理人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5-04-25
5 國新國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國新國證新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增設C類基金份額并相應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上海證券報、基金管理人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5-05-15
6 國新國證新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5-05-15
7 國新國證新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xié)議 基金管理人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5-05-15
8 國新國證新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基金管理人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5-05-15
9 國新國證新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基金管理人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5-05-15
10 關于謹防假冒“國新國證基金”名義開展詐騙活動的風險提示 基金管理人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5-06-10
11 國新國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董事會成員換屆變更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5-07-02
12 國新國證新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5年第二季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5-07-21
13 國新國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5年第二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 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 2025-07-21
14 國新國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行業(yè)高級管理人員變更公告 基金管理人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 2025-08-28
15 國新國證新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5年中期報告 基金管理人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5-08-29
16 國新國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 2025-08-29

2025年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 海證券報、證券日報
17 國新國證新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5年第三季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5-10-28
18 國新國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5年第三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 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 2025-10-28
19 國新國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提醒投資者警惕不法分子冒用本公司名義進行詐騙活動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 2025-12-31
20 國新國證新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5年第四季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6-01-22
21 國新國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5年第四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 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 2026-01-22
22 國新國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暫停網上交易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6-03-13
23 國新國證新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25年年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2026-03-31
24 國新國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5年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 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 2026-03-31
25 國新國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募基金通過證券公司證券交易及傭金支付情況(2025年度) 基金管理人網站、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 2026-03-31

第二十二部分招募說明書存放及查閱方式
本基金招募說明書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辦公場所或營業(yè)場所、基金銷售機構,
投資人可免費查閱。在支付工本費后,可在合理時間內取得上述文件的復制件或復印件。
第二十三部分備查文件
(一)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國新國證新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募集注冊的文件
(二)《國新國證新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三)《國新國證新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四)《國新國證新銳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xié)議》
(五)法律意見書
(六)基金管理人業(yè)務資格批件、營業(yè)執(zhí)照
(七)基金托管人業(yè)務資格批件、營業(yè)執(zhí)照
(八)中國證監(jiān)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國新國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